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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数学必修 1 知识点
第一章 集合与函数概念 一、集合有关概念:
1、集合的含 :某些指定的 象集在一起就成 一个集合, 2、集合的中元素的三个特性: (1)元素的确定性;
(2)元素的互异性;
(3)元素的无序性
其中每一个 象叫元素。 明: (1) 于一个 定的集合,集合中的元素是确定的,任何一个 象或者是或者 不是 个 定的集合的元素。
(2) 任何一个 定的集合中,任何两个元素都是不同的 象,相同的 象 入一个集合 , 算一个元素。
(3) 集合中的元素是平等的,没有先后 序,因此判定两个集合是否一 , 需比 它 的元素是否一 ,不需考 排列 序是否一 。
(4) 集合元素的三个特性使集合本身具有了确定性和整体性。
3、集合的表示: { ? } 如{ 我校的 球 } ,{ 太平洋 , 大西洋 , 印度洋 , 北冰洋 }
( 1)用拉丁字母表示集合: A={我校的 球 },B={1,2,3,4,5}
( 2)集合的表示方法:列 法与描述法。
(Ⅰ)列 法:把集合中的元素一一列 出来,然后用一个大括号括上。
(Ⅱ)描述法:将集合中的元素的公共属性描述出来,写在大括号内表示集合的方 法。用确定的条件表示某些 象是否属于 个集合的方法。① 言描述法:例: { 不是直角三角形的三角形 } ②数学式子描述法:例:不等式 x-3>2 的解集是 {x ∈R| x-3>2} 或{x| x-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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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图示法(文氏图):
4、常用数集及其记法:
非负整数集(即自然数集)记作:
N
正整数集 N* 或 N+
整数集 Z 有理数集 Q 实数集 R
5、“属于”的概念
集合的元素通常用小写的拉丁字母表示,如:
a 是集合 A的元素,就
说
a 属于集合 A
记作 a ∈A ,相反, a 不属于集合 A 记作 a A
6、集合的分类:
1.有限集 含有有限个元素的集合 2.无限集 含有无限个元素的集合 3.空集 不含
任何元素的集合
二、集合间的基本关系
1. “包含”关系———子集
对于两个集合 A与 B,如果集合 A 的任何一个元素都是集合 B 的元素,我们就说两集合有包含关系,称集合 A为集合 B的子集,记作 A B
注意: 有两种可能( 1)A 是 B的一部分,;
(
2)A 与 B 是同一集合。
反之 : 集合 A不包含于集
合
B, 或集合 B不包含集
合
A, 记作 A B 或 B A
集合 A 中有 n 个元素 , 则集合 A子集个数
为
2n.
2.“相等”关系 (5 ≥5,且 5≤5,则 5=5)
实例:设 A={x|x
2
-1=0} B={-1,1}
“元素相同”
结论:对于两个集合 A 与 B,如果集合 A 的任何一个元素都是集合 B 的元素,同时 ,
集合 B的任何一个元素都是集
合
A的元素,我们就说集
合
A 等于集合 B,即:
A=B
A
B且 B
A
① 任何一个集合是它本身的子集。 A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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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真子集 : 如果 A B, 且 A B 那就说集合 A 是集合 B 的真子集,记作 A B(或 B A) ③如果 A B, B C , 那么 A C
④ 如果 A B 同时 B A 那么 A=B
3. 不含任何元素的集合叫做空集,记为Φ
规定 : 空集是任何集合的子集,
空集是任何非空集合的真子集。
三、集合的运算
1.交集的定义 :一般地,由所有属于 A且属于 B的元素所组成的集合 , 叫做 A,B 的交集.
记作 A∩B(读作” A 交 B”) ,即 A∩B={x|x ∈A,且 x∈B}.
2、并集的定义 :一般地,由所有属于集合 A 或属于集合 B 的元素所组成的集合,叫做 A,B 的并集。记作: A∪B(读作” A 并 B”) ,即 A∪B={x|x ∈A,或 x∈B}.
3、交集与并集的性质: A∩A = A,A∩φ = φ, A∩B = B∩A,A∪A = A,A∪φ = A ,
A∪B = B ∪A.
4、全集与补集
( 1)全集:如果集合 S 含有我们所要研究的各个集合的全部元素,这个集合就可以看作一个全集。通常用 U来表示。
( 2)补集:设 S 是一个集合, A 是 S 的一个子集(即 A SS),由 S 中
A
CsA
所有不属于 A的元素组成的集合,叫做
S 中子集 A的补集(或余集)。
记作: CSA ,即 CSA ={x | x
S 且 x A}
( 3)性质:⑴ CU(C UA)=A ⑵(C UA)∩A=Φ ⑶(C UA)∪A=U
(4)(C
U
A)∩(C UB)=C U(A∪B) (5)(C
U
A)∪(C UB)=C U(A∩B)
二、函数的有关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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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函数的概念: 设 A、B 是非空的数集,如果按照某个确定的对应关系
f ,使对于集
合 A中的任意一个数 x,在集合 B 中都有唯一确定的数 f(x) 和它对应,那么就称 f : A→B 为从集合 A 到集合 B 的一个函数.记作: y=f(x) ,x∈A.其中,x 叫做自变量, x 的取值范围 A 叫做函数的定义域; 与 x 的值相对应的 y 值叫做函数值, 函数值的集
合 {f(x)| x ∈A } 叫做函数的值域.
注意: 1、如果只给出解析式 y=f(x) ,而没有指明它的定义域,则函数的定义域即是指能使这个式子有意义的实数的集合; 2、函数的定义域、值域要写成 集合或区间 的形式.
定义域补充:
能使函数式有意义的实数 x 的集合称为函数的定义域,求函数的定义域时列不等式
组的主要依据 是:(1) 分式的分母不等于零; (2) 偶次方根的被开方数不小于零; (3) 对数式的真数必须大于零; (4) 指数、对数式的底必须大于零且不等于 1. (5) 如果函数是由一些基本函数通过四则运算结合而成的 . 那么,它的定义域是使各部分都有意义的 x 的值组成的集合 . (6)指数为零底不可以等于零 (7) 实际问题中的函数的定义域还要保证实际问题有意义 .
( 注意:求出不等式组的解集即为函数的定义域。
)
2、构成函数的三要素:定义域、对应关系和值域
注意:( 1)构成函数三个要素是定义域、对应关系和值域.由于值域是由定义域和
对应关系决定的,所以,如果两个函数的定义域和对应关系完全一致,即称这两个
函数相等(或为同一函数)。
(2)两个函数相等当且仅当它们的定义域和对应关系完全一致,而与表示自变量和
函数值的字母无关。
相同函数的判断方法:①定义域一致;②表达式相同 ( 两点
必须同时具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