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制罐公司质量部入厂
原辅材料检验 标准操作规程
编制: 审核: 批准:
北京制罐公司
2020
文件名称: 入厂原辅材料检验标准操作规程 文件编号 版本号 页数 01-CAN-NL057 01/07/14 2 of 4 文件控制 文件级别 文件名称 申请人 工厂 : 01 : 入厂原辅材料检验标准操作规程 : : 修订历史 文件编号 : 01-CAN-NL057 版本号 页数 申请人签字 : : 01/07/14 : 1 of 4 修订日期 申请人 修订描述 文件修订审批 新发行 修订原因: 增加了6.4供应商检测内容。 修订 作废 审批 部门经理 姓名 签名 日期 该资料所有权归北京有限公司所有,未经允许不得拷贝、复制与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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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目的
保证原材料进货质量,以确保生产顺利进行。
2.0 范围
2.1 铝材
2.2 冲杯及缩颈润滑油和拉伸冷却液 2.3 化学清洗剂和化学添加料 2.4 内涂料和光油 2.5 油墨 2.6 缠绕膜、打包带和滤纸 2.7 隔层纸
2.8 木托和顶盖 3.0 参考文献
3.1 ISO 9001:2008标准要求。 4.0 解释
4.1 mA—毫安。
4.2 lbs—磅/平方英寸 5.0 职责
5.1 质量员对每批进货进行检验。 6.0 程序
6.1 在入厂验收时,依据各自验收表格,对原辅材料进行检查。对于外观检查见《进货外观检查标准》。
6.2 对于隔层纸,除外观检验,还要进行以下方面的测试: 6.2.1 尺寸测量:长×宽×厚。
6.2.2 湿度测量:湿度≤10%,湿度的测量方法见“含水率测试标准操作规程”。 6.3 对于木托和顶盖,除过外观检验,还要进行以下性能方面的测试:
文件名称: 入厂原辅材料检验标准操作规程 文件编号 版本号 页数 01-CAN-NL057 01/07/14 2 of 4 6.3.1 尺寸测量:长×宽×高。
6.3.2 湿度测量:湿度≤15%,湿度的测量方法见“含水率测试标准操作规程”。 6.3.3 抽样数量为:送货数≤500套,抽取10套;送货数>500套,抽取20套。
6.4 对于油墨,内喷料和清漆,除外观检验,还要要求供应商每两年做符合食品安全的检测: 6.4.1 油墨:重金属-铅(Pb)<90mg/kg,砷<25mg/kg,镉<75mg/kg,汞<60mg/kg 6.4.2 内喷料:游离甲醛含量:最大允许限值 0.02 mg/d㎡,重金属(以Pb计)含量:最大允许限值0.2 mg/c㎡ 6.4.3 清漆: 甲醛含量:最大允许限值 0.1wt%. 6.5 验收记录填写要求:
6.5.1 对取样物料要进行详细登记,如:物料名称,型号或批号,供应商,取样日期以
及检验人
6.5.2 “原料拒收放行单”NL-Q048一式两份,一份送物资部,一份质量部留存。 6.5.3 对检验合格的原辅料,盖上蓝色“检验合格”章,以示检验状态. 7.0 附件
附件1 入厂原辅材料检验标准操作规程流程图 8.0 安全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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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厂原辅材料检验标准操作规程流程图
2.1—2.6原辅材料对其外观
进行检查。 对于木托和顶盖,除外观检 验,还要进行尺寸测量、湿 度测量
填写“原料拒收放行单”,合
格放行,不合格拒收
责任部门或人 参考资料 无 无 原料拒收放行单 质量人员 质量人员 质量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