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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情况反馈、验收等环节。
定人、定措施、定期限、定整改资金、定整改过程中的安全措施
二十五、依据《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直接判定的重大隐患: 以下情形为重大事故隐患:
——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整改时间长或可能造成较严重危害的; ——涉及重大危险源的;
——具有中毒、爆炸、火灾等危险的场所,作业人员在 10人以上的; ——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大,一定时间得不到整改的; ——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 ——设区的市级以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认定的。
二十六、2024年山东省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目标是什么?(管理人员)
2024年 9月底前,省、市、县标杆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基本建成并有效运行,纳入全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监管巡察信息平台管理,并完成不低于30%的抽样评估工作;12月底前,除标杆企业外,其他高危行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基本建成并有效运行,纳入信息平台管理,并完成不低于5%的抽样评估工作准,9月底前,各级、各有关部门应基本完成省、市、县标杆企业不低于30%的抽样评估工作; 12月底前,各级要基本完成本地区高危行业和规模以上企业中,除标杆企业外不低于5%的抽样评估工作。企业未通过政府部门委托第三方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评估的,一律责令企业限期整改,限期1个月出具整改报告并由第三方机构复核;复核仍不达标的,一律责令停产整改,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十七、个人在公司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中的工作职责?(主要负责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 各级负责人员) 重要岗位员工职责:
1、按要求参与公司双体系建设活动,参与风险分级管控建设和隐患排查活动。 2、按要求参加公司双体系相关培训活动,积极学习风险管控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3、严格落实岗位风险点管控措施,按要求佩戴相关的劳动防护用品。
4、熟悉本岗位风险点危险特性和健康危害;掌握本岗位的应急处置措施等事故预案内容,正确掌握急救方法及应急处理措施。
5、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劝阻或制止不听者,应立即上报领导或有关部门;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同时及时向上级领导及安环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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