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针对不同人群定期举办慢病防治知识讲座;针对不 同人群开展行为危险因素干预活动;要有详细的记录;定期发放慢性病宣传材料。
5、建立慢性病各项工作登记记录,并按要求统计上报。
七、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科室制度
1、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科室工作人员在主任、副主任的领导下,明确职责分工,相互协作配合,认真抓好各项公共卫生工作的落实。
2、全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按时上下 班,不得迟到早退,有事必须请假,半天假由副主任审批,一天以上由主任审批。
3、每月召开科室工作人员及村级公共卫生人员例会,通报、总结当月工作完成情况,安排部署下一个月的工作。 4、积极上报各种资料报表,凡要求上报的各种资料、 报表,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上报,不得延误。
5、辖区内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科室人员必须服从安排,统一调配,随叫随到,配合做好调查处理等工作,在事发2小时内上报上级部门和当地政府。
6、坚持学习,科室组织全体人员每周一次政治学习, 一次业务学习,每月组织一次考核,纳入年终考核内容。
7、实行考核制度,对各科室及其个人工作,实行月抽
查、季
检查、半年进行评比,对抽查、检查结果作为平时考核,纳入年终考核分值,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兑现奖金和村级公共卫生人
员的补助。
八、疾病控制工作制度
1、在镇街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科室的领导下,全面落实传染病疫情报告及重大传染病防治、免疫规划、艾滋病防治、地方病、爱国卫生、结核病防治等工作。
2、按照对口业务部门的指导,制定当地各种传染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重性精神病等疾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3、以爱国卫生工作为载体,认真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 治,落实改水、改厕任务。
4、每月开展一次对村级公共卫生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每月对村级公共卫生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指导,半年和年终分别进行一次全面工作考核。
5、坚持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性事件应急处置 工作,及时修订完善各项应急预案。
6、定期利用广播、板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开展疾病防治、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7、及时收集整理各项疾控工作资料,年终归档成册妥
善保
管。
九、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1、制定辖区计划免疫工作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2、乡镇计划免疫工作实行一卡(儿童免疫接种卡)、一证(儿童预防接种证)、两册( 1、2类疫苗接种登记册、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登记册)、两簿(生物制品领发登记簿、冷链设备
接种器材领发登记簿)、两表(年度生物制品计划报表、0—7岁儿童分村分龄统计表)制度。
3、建、管、用好0—7岁儿童免疫接种卡、证。年度建卡率、建证率不得低于99%,卡、证填写符合率不得低于95%,坚持每季全乡镇儿童出生人数与建卡数、建证数核对。 4、接种人员要以高度责任心,严格的科学态度,掌握免疫程序,生物制品性质,接种方法、接种途径及接种前的询问和告知,禁忌症,以及接种后副反应的观察处理。为确保工作质量,接种前要仔细检查发现禁忌症。
5、严格执行安全注射的有关规定,对预防接种异常反 应或事故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
6、做好接种前的调查摸底工作,接种中的组织实施; 填好接种卡证和接种登记册;做好接种后各种报表的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7、做好计免针对传染病监测工作,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分析、
暴发疫情处理和应急接种。
十、妇幼保健工作制度
(一)
孕产妇系统化管理制度
1、由村级妇幼人员做好本村新婚妇女和孕妇的摸底、 登记工作,并上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
2、确定早孕后,必须在孕12 W前按早孕检查记录要 求的项目进行早孕建卡工作,并预约下一次检查时间。
3、必须在早孕检查的同时做第一次高危评分,初筛高 危孕妇造册登记,进行专案管理。
4、按孕产妇管理的要求时间进行定期孕期检查,达到 查五访三,凡属高危,酌情增加检查次数0。 5、产前检查要认真,填写正确。 6、推行住院分娩,严禁家庭接生。
7、坚持产后访视不少于三次,从出院后第二日开始, 最后一次访视必须测量新生儿体重,按访视产妇及新生儿记录内容项目进行,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预约产后42 天健康检查,收回卡册。 8、认真做好孕期、产褥期、新生儿期的卫生营养、科学育儿等保健指导宣传工作。
9、做好各种表、卡、册的整理、汇总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二)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1、对高危孕妇进行专册登记、专案管理,并在保健手册上注特殊标记,并定期随访。
2、按高危妊娠的程度实行分类、分级管理,轻度高危妊娠由乡镇卫生院负责定期检查、观察处理,重度高危妊娠由区以上医疗保健单位负责诊治。病情缓解后返回,由镇卫生院负责定期随访。 3、凡高危孕妇必须转送到区县以上医疗保健单位住院分娩。 4、凡属妊娠禁忌症者,应送区县以上医疗保健单位确诊。 5、提高高危孕妇的监护手段,确定合理的治疗方案, 选择对母婴有利的分娩方式、决定计划或适时分娩,确保母婴安全。 6、高危孕妇的产后访视,由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实施。
7、高危孕产妇实行专人管理,责任到人,全程追踪随访。
(三)儿童系统化管理制度
1、负责本辖区儿童系统化管理工作,掌握0—6岁儿童基本情况。 2、按照规定的“3、2、1”体检程序,定期检查,即 1岁以内分别在3、 6、12月龄各体检一次,1-3岁每半岁体检一次,3-6岁每年体检一次,必须由内、儿科临床大夫参与体检,认真填写儿童体检卡册。
3、统一按WHO规定年龄体重评价标准进行评价分析。
4、认真进行体检者的资料统计小结,各种数据必须符 合可靠性、科学性、准确性。
5、筛查出的体弱儿,造册登记,实行专案管理,体弱儿应建立专案卡,及时治疗、矫治。
6、结合健康检查,进行小儿常见病、多发病的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及防治、科学育儿指导等工作,提高群众的家庭自我保健和优生优育能力。
7、在认真做好系统化管理工作指定内容任务的同时, 认真完成其他儿童保健指令性工作。
8、儿童体检工作,由村级组织配合,乡镇卫生院具体实施完成。
(四)孕产妇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制度
1、妇幼人员对该辖区的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 亡,及时上报,并将死亡进行建册登记。
2、乡镇卫生院应组织力量对两个死亡情况进行入户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