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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公司 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西南油气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管理,增强风险防控能力,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标准规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风险防控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二级单位,公司所属各控股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实施本细则。
第三条 实施细则所称生产安全风险防控是指在危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预先采取措施消除或者控制生产安全风
〔1〕 险的过程。
第四条 按照公司机关业务处室、二级单位、基层单位、井站班组四个层级,根据危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估,对应各层级生产安全风险防控重点,逐级落实生产安全风险防控责任,建立健全生产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第五条 公司生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应按照能岗匹配、因地制宜、有效管控的工作思路,遵循以下原则:
(一)分层管理、分级防控。将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的责任划分到各个管理层级,每一层级对照专业领域、业务流程,评估并确定生产安全风险防控重点,落实防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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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直线责任、属地管理。将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的职责落实到规划计划、人事培训、生产组织、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安全环保、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等职能部门和属地管理岗位,实现管工作必须管风险。
(三)过程控制、逐级落实。从设计、施工、投产、运行等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和各环节进行生产安全风险防控,逐级落实生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是生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制修订公司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管理规章制度。 (二)指导、监督公司生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 (三)对公司生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进行考核。
(四)负责生产安全风险防控信息管理子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
第七条 公司业务处(部)室按照“业务主导”原则,依据职责分工,组织、指导、监督业务围的生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审核各单位危害因素辨识清单,明确各级防控业务围重点生产安全风险,对业务围生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进行考核。协调解决业务围生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其中:
(一)生产运行处负责公司天然气调度、土地管理、钻机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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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生产供水供电、自然灾害防治业务的生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
(二)工程技术处负责公司钻井、试油工程技术和井控业务的生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
(三)基建工程处负责公司新建产能配套,新建、改扩建油气田集、输、配、油气处理,新建、改扩建终端销售,以及钻前工程、矿建、老油气田改造等基建投资项目建设阶段的风险防控工作。
(四)设备管理处负责公司设备管理业务的风险防控工作。 (五)开发部负责公司油气田开发地质与油(气)藏工程、采油气工程、地面工程(部集输部分)、天然气净化工程、轻烃回收、化工生产、老井修井作业等业务的风险防控工作。
(六)管道管理部负责公司输气管道、储气库、CNG的QHSE管理及监督检查,负责控股终端燃气业务的风险防控工作。
(七)信息管理部负责公司信息基础设施业务的风险防控工作。
公司其他业务处室依据管理职责,按照“直线责任”要求,
〔2〕做好业务围的风险分级防控工作。
第八条 各二级单位是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生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生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组织梳理各管理层级、业务部门、管理环节之间的职能界面,明确生产安全风险防控任务,提供资源保障;分管领导负责分管业务领域的生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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