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法考主观题行政法重点知识点总结
(必考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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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一行政主体 一、行政主体
1.定义:依法拥有并行使行政管理职权,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相应行政人管理的行为并能够独立承担由此引起的 法律责任。(权名责) 2.权名分离 :诉讼看名义复议看职权。 3.被告:委托机关。县级以上政府中院管。 幅度越权高机关,种类越权告机构。 4授权四个考点:
法律法律法规规章可以一般性授权授权 行政处罚只能是法律法规排除了规章。 行政强制措施只能是法律法规授权排除了规章 行政强制执行只能是法律规定 5委托
授权和委托的区别
授权通过相应的立法文件授予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以行使行政职权,实施行政管理的资格。
委托: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职权实施行政管理通过委托其他行政机关或者组织来替他实施相应的管理活动并且由委托机关承担相应的责任。
区别:权力来源不同授权来源立法文件长期稳定。委托是机关临时不稳定;是否有主体资格,授权具有主体资格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为自己承担责任,受委托机关只是行为的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不是责任的主体。
组建机关:假授权真委托,组建机关为被告。 三大类八小类
三大类:职权性、授权性、组建机关
八小类:职权性(政府、部门派出机关)授权性(被授权组织、内设机构派出所、非授权组织。)组建机关。 专题三具体行政行为 一、具体行政行为
定义:行政机关行使职权进行行政管理就特定的事项,针对特定的对象作出的建立变更消灭行政法意义上权利义务关系的单方性一次性的行政管理行为。 事实行为包含:重复说明、行政指导 行政指导 程序行为 暴力侵权、重复处理。
行政指导: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权实施行政管理为了达到一种执法的目的,通过宣传提供信息对当事人提出建议鼓励使得配合行政机关实施一种行为非强制性行政行为。
行政调解: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毁损财务在情节较轻的情况下,通过调节的形式来处理案件。非强制性
程序行为:告知书(有权陈述申辩,事实行为不可诉) 决定书(有权申请复议诉讼,可以诉)限期通知书(催告,事实行为不可诉)
导致行政许可行为终止的过程行为可诉。这种过程行为属意具体行政行为。 暴力侵权:职务行为国家赔(提起的是行政赔偿诉讼),个人行为自己赔偿。
行政协议(只有两个征收征用补偿协议,特许经营协议)
定义: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权实施行政管理为了维护公共利国家利益达到行政管理的目的,与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协商约定行政法意义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协议。
与民事协议的关系:主体不同,内容不同:民事协议约定民事活动,行政协议约定行政法意义权利义务关系。目的不同:民事协议保护的是民事私人利益,行政协议保护是国家利益。意思表示不同:民事合同基于双方意思表示具有双方性,行政协议机遇双方性和单方性,合同订立是双方但合同的解除变更是单方的只能有行政机关作出。 三行政行为的效力。
拘束力(具体行政行为一经成立立即具有约束和限制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和其他国家机关的法律效力,具体如下:行政主体不得随意更改、行政相对人应当接受并实际履行行为确定的义务、其他国家机关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受理和处理该同一案件、第三人也不得对案件进行干预。)争议期之后变成确定力15天履行期加30天催告履行期间接履行期,还不履行开始强制执行。具有执行力。 专题四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定义: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接受当事人的申请,通过审查赋予申请人从事某种行为开展某种活动能力和资格。
行政确认:行政机关对当事人法律关系、法律身份、法律地位进行甄别并予以确认认可和证明。
行政裁决: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权实施行政管理,接受当事人的申请就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益的归属问题进行审查作出具有强制里的裁定。
区别:内容上:行政许可是对未来行为的授予而行政确认是对现有法律关系、法律地位的确认和证明。
效力上:不同行政许可是从无到有,行政确认是从有到有。程序上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为,行政确认有的是依申请有的是依职权
行政许可的设立:设定权和规定权的区别设定权是从无到有,规定权是从粗到细。 不得增设。
三不得:国家统一确定资格资质的不得、企业和其他组织形式登记前置性许可的不得(地方性法规不得吊销营业执照)、不得限制外地生产、经营、服务、商品进入的许可。 行政许可的授权只能是法律法规。委托是法律法规规章。 行政许可程序: 申请:必须书面
受理: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 性。告知(高效便民) 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受 理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 机关印章和注明日期的 书面凭证(申请人举证 责任)
审查:许可关系到他人重大利 益的,应当告知利害关 系人,申请人、利害关 系人有权陈述、申辩。 听证:案卷排他(听证应当制 作听证笔录,笔录应当
交由参加听证人员确认 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卷 宗主义:行为作出后不得 在调查取证。 决定:必须书面作出 发证: 延续: 专题五行政处罚
比较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处罚定义: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实施行政管理,针对当事人行政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对人身或者财产权作出一种制裁不利后果的负担。
行政强制措施: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实施行政管理,为了预防证据的毁损、财务的灭失为了制止违法行为的继续、为了避免危险的扩大、为了保障行为目的的实现,对当事人的人身权采取的临时性的控制 ,对财产进行临时性的限制的行政管理行为。 效果不同:行政处罚是制裁性、惩罚性。行政强制措施是临时性 程序上:
行政处罚是依职权的一次性 种类: 1警告
2罚款 金钱给付
3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收回国有 4责令停产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