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成绩评定规则及成绩录入操作流程(正方教务系统)
(教务处整理 09-12-30)
一、 成绩评定规则
1. 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按比例组成,一律采用百分制。 2. 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原则上采用百分制,确实不适用百分制的,可以采用五级制(A(优秀)、B(良好)、C(中等)、D(及格)、E(不及格)),但二者的计分制必须一致,在总评成绩中所占比例执行学校的相关规定。
3. 主讲教师进入正方教务系统的“信息查询—选课情况”,按教学班打印“点名册”,将平时成绩记载于平时成绩栏内(“平时1”、“平时2”……),统计在“成绩”栏中。
4. 经学期课程考核,主讲教师评定出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后,登陆正方教务系统录入期末成绩。
5. 录入成绩时,如在备注栏中选择“取消考试资格”、“旷考”、“违纪”、“作弊”,教务系统一律将“期末成绩”和“总评成绩”置为0分。
6. 录入成绩时,如在备注栏中选择“缓考”,教务系统将“期末成绩”和“总评成绩”置为“待定”。
7. 补考成绩原则上由主讲教师录入,只需录入补考成绩一栏,系统按“最高成绩计60分”的原则,自动换算补考成绩。
8. 期末成绩单一律按行政班(班级)打印,补考成绩单按补考录入名单打印。成绩单一式2份交开课单位,一份存于试卷袋中,另一份由开课单位存档。
二、 期末成绩录入及打印操作流程
1. 将鼠标放在“成绩录入”项,系统自动显示该教师本学年学期承担的所有课程,点击要录入的课程,打开成绩录入页面;
2. 输入课程密码“0”,点击“确定”按钮;
3. 系统提示一些相关信息,如:记分制必须保持一致、成绩录入的时间段等,点击“确定”;
4. 输入“平时成绩”、“期末成绩”折算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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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选择记分制(百分制或五级分);
6. 总评记分制系统默认为百分制,不必再选择。 7. 按教学班录入成绩; 注意:
a、只需输入“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
b、如有缓考、旷考、免修、取消考试资格、违纪和作弊等情况,请务
必在备注中做相应选择。
8. 待成绩录入完毕后,点击“保存”按钮,系统自动核算并显示“总评成绩”;
9. 点击“输出成绩核对单”按钮,利用成绩核对单核对成绩,该核对单不能作为存档使用。教师如发现有错,可在成绩录入页面进行修改,再次点击“保存”,系统会自动重新计算并显示“总评成绩”;
10. 在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该教学班的全部成绩; 注意:成绩提交之后将无法进行修改,请教师认真核对后再提交。 11. 提交成功之后,教师可以通过点击“输出打印”按钮,打印成绩单; 注意:
a、务必选择“格式二”,按行政班打印。
b、务必将“如果窗口被屏蔽打上钩再打印”选项选中后再点击打印。 12. 在弹出的对话框中点击“保存”后保存并打印成绩单;
13. 提交成功后,教师还可以通过点击“输出打印”按钮,打印“试卷分析
报告”。
a、选择“格式二”,按行政班打印。
b、务必将“如果窗口被屏蔽打上钩再打印”选项选中后再点击打印。 14. 进入首页的信息查询—选课情况,查询该门课程成绩提交结果。 三、补考成绩录入及打印操作流程
1. 由教务管理人员提前生成补考学生名单(包括禁止“取消考试资格”、“旷
考”、“违纪”、“作弊”的学生参加补考);
2. 将鼠标放在“成绩录入”项,会自动显示该教师本学年学期的补考科目,
点击相关科目,显示补考成绩录入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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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输入课程密码“0”,点击“确定”按钮; 4. 系统提示一些相关信息,点击“确定”即可; 5. 按补考名单录入成绩;
注意:
A. 只需将补考成绩录入“补考成绩”一栏中;
B. 如补考时仍然有旷考、违纪和作弊等情况,请在备注中注明。 6. 待成绩录入完毕后,请点击“保存”,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7. 提交成功之后,可以通过点击“输出打印”按钮,打印补考成绩单。 注意:
A. 补考成绩单按照该教师名下的补考名单全部打印在一张补考成绩单上;
B. 补考卷面成绩作为补考成绩录入;
C. 缓考成绩随补考成绩一起录入,系统在备注栏自动显示“缓考”。教师按照正考成绩规定的折算比例将缓考卷面成绩与平时成绩作折算,计算出总评成绩后录入到“补考成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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