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考试
大学语文科说明
Ⅰ.考试范围
本说明根据我省普通高校在校专科生所开《大学语文》课程的情况和各普通高校所使用的相关教材的特点,本着简明、求是的要求编写,所列的考试内容均在此次考试范围内。
Ⅱ.考试要求
大学语文科要求测试识记、理解、分析综合、评价、表达应用五种能力。 一、识记 指识别和记忆。
二、理解 指认知领会并能做出正确解释。
三、分析综合 指运用所学语文知识对相关作品能够进行分析和归纳整理。 四、评价 指对阅读材料的思想内容和艺术特色能够做出正确的评价。 五、表达应用 指书面语言的表达应用。
Ⅲ.考试内容
一、语言知识
(一)识记文言作品的常见实词,主要识别古今意义有所区别的词语,应特别注意在现代汉语中仍具有生命力的文言词语和成语。
(二)识记常见文言虚词的含义和用法,辦识同一个文言虚词在不同语言环境中的不同含义和作用。重点掌握“之、其、者、所、以、于、而、则、焉、乃”等文言虚词。
(三)对于文言句式,主要认知常见的与现代汉语不同的语法现象和句式,如使动用法、意动用法、名词作状语、名词用作动词、宾语前置、判断句和被动句。
(四)理解古今作品的修辞手法,如比喻、排比、比拟、夸张、对偶、借代、用典、反诘、反语等。
二、文学知识
(一)识记作家作品。熟记作家姓名、笔名、所处时代、思想倾向、文学主张、创作风格、所属文学流派及团体、在文学史上的地位以及作品集名称。
(二)认知领会古代诗文常见文体分类。散文如语录体、纪传体、书信体、史论体、游记体、寓言体;古代诗歌如楚辞、乐府、歌行、律诗、绝句、词、曲、赋等。
三、文体知识
(一)论说文论说文是剖析事物、论述事理、发表意见、阐述作者立场和观点的一种文体。 1.论说文的要素论说文一般由论题、论点、论据、论证四个要素构成。
(1)论题:论题是所要议论的问题或对象,是有待于证明的命题,它规定、限制议论的范围和重点,决定议论展开的方向和途径,是贯穿全文内容、组织结构的中心线索。论题通常出现在文章的标题中或文首。论题通常并不表明作者对客观事物的认识,也不表示判断。
(2)论点:论点是对论题的回答,是作者在剖析客观事物的基础上得出的结论,或是作者对阐述的问题提出主张、看法和表明的态度。论点分为中心论点和分论点。中心论点是文章所议问题的总的最基本的看法,是全部分论点的高度集中和概括,起着统率全篇的作用。分论点是从属于中心论点并为阐明中心论点服务的若干思想观点。论点的提出必须明确、深刻,要有事实或理论作基础。
(3)论据:论据是用来证明论点的理由和根据。论据就其本身的性质和特征,可以分为事实性论据和理论性论据。事实性论据是指现实的、历史的客观事实和可靠的统计数字;理论性论据是指经过实践考验,被人们公认的正确观点,主要有经典著作的论述,权威性的言论,科学的定义、原理、法规和规律,也包括一般的公理、常识、成语、公式等,还包含宪法、法律、规章制度等法理性条文中可以作为说理依据的有关内容。论据的基本要求是:真实可靠,充分典型。
(4)论证:论证是证明论据与论点之间逻辑联系的过程和推理的方式。论证的基本要求是:合理,且推理必须有严密的逻辑性。论证分为立论和驳论。
①立论:以充足的、确凿有力的论据正面证明作者自己的某种见解、主张。 ②驳论:以有力的论据反驳片面的、错误的论点来证明自己观点的正确。 2.论证方法
(1)归纳法:分析许多个别事物,归纳这些事物的共同特点,从而推导出一般性的结论的论证方法。
(2)演绎法:从一般原理出发,对个别事物进行说明、分析,而后得出个别情况的结论的论证方法。
(3)比较法:从个别到个别的论证方法。比较法通常分为两类,一类是类比法,另一类是对比法。类比法是把性质、特点相同或相似的事物,放在一起比较,从而证明论点。对比法是把性质特点不同或相异的事物,放在一起比较,从而证明论点。
(4)驳论方法:先列出错误的观点,然后加以批驳,最后阐明自己的观点。驳论可以反驳论点,可以反驳论据,可以反驳论证。
(二)记叙文
记叙文是以记人、叙事、写景、状物为主要内容的一种文体。记叙文以记叙为主,但也兼有描写、议论和抒情。1.叙述叙述是对人物、事件和环境作详细或概括的说明和交代。
(1)叙述对象叙述的对象多种多样,诸如人物的经历、遭遇、命运,事件的发生、发展、变化,组织机构的诞生、沿革、调整,朝代的兴衰、更替、变动,民族的形成、迁徙、分合,器物的创制、改造、改进,观点的产生、流变、演化等等,都必须用叙述来表达。
(2)叙述人称叙述人称即叙述的观察点和视点,是作者根据表达内容和目的所选择的叙述身份。第一人称“我”叙述:是以当事人的口吻进行叙述,以“我”的身份在文章中出现,所叙述的内容均为“我”之见闻、思考和感受。
第二人称“你”叙述:作者面对人物,以向人物说话的口吻,叙述人物的言语行动,曲陈见闻感受,读者则是旁听者。用这一人称叙法易形成真挚亲切、感人肺腑的效果,所造就的情调与韵味是采用别的人称叙法不能替代的。
第三人称“他”叙述:是以局外人的角度进行叙述,作者站在第三者的旁观立场对读者转述见闻和感受。这样叙述,可以灵活地展示事物的各个方面,自由地刻画人物,不被所见所感约束,表现的生活内容更丰富,表现的范围更宽广。第三人称叙法有其明显的优越性,但却缺乏第一人称叙法的真实感和亲切自然的长处。
(3)叙述方法
①顺叙和平叙顺叙是按照事件的发生、发展过程或人物经历的自然顺序进行叙述的方法。顺叙的优点是首尾圆合,来龙去脉清晰;常出现的问题是平铺直叙,易写成流水账;要注意主次有别、详略得当。平叙,即叙述同一时间,不同地点发生的两件或更多件事情。可以先叙一件,再叙另一件,也可以几件事情并列交叉地叙述。平叙的作用是把头绪纷繁、错综复杂的事情,写得眉目清楚,有条不紊。
②倒叙和插叙倒叙和插叙都是顺叙的一种变化。倒叙是把事件(人物)的结局或发展过程中精彩、感人的片断提到前边叙述,然后再按自然顺序进行叙述的方法,又叫倒插笔。用倒叙可以造成悬念、使文章结构富于变化。插叙,是在叙述进行中暂停一下,插入另外一段叙述,插叙完毕,再把原叙述进行下去。插叙或为表达文章中心的需要,或为帮助读者深入了解故事情节,或对出场人物、情节作注释、说明。插叙能充实文章内容,丰富故事情节,也可化直为曲,使文势
起伏跌宕。插叙又有多种分类:插入往事的片段,称之为追叙;对上文补充说明,称其为补叙;插进来的内容在表达顺序上与原叙述的顺序相反,称为逆叙。
③详叙和略叙:详叙是详细叙述,是对事件的过程或某个片段做详细具体的交代;叙是简要叙述,与文章主题关系不大的材料写得概括、简略,通常是删除细节,保留事件梗概。
④总叙和分叙:总叙是在叙述人物、事物或事件之前,先对其作一个总的介绍,给读者一个总的印象和轮廓;分叙则是在总叙之后,对一件事情从不同方面进行叙说。
2.描写
描写是用生动形象的语言,把人物的状态、动作,景物的性质,特征,环境的色彩、布局等具体地描绘出来,再现给读者的一种表达方式。
(1)描写对象
①人物描写肖像描写:即通过人物的容貌、神情、姿态与衣着服饰等外部特征的描摹,以显示人物的性格、气质与精神状态。肖像描写的要求是:一要以形传神,抓住外表上富有代表性的特征;二要独特、新巧,切忌因袭雷同。行动描写:即对于人的具体行动的描写。行动描写的要求是:要具体、生动展示出人物行动的方式方法和步骤,圆满地回答人物“怎么样做”的问题。语言描写:即用个性化的语言塑造个性化的人物。语言描写的方式有两种,一是独白(作品中人物自言自语),一是对话(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互问互答)。描写好语言,首先语言一定要符合人物的身份、处境、思想和性格特征;其次,语言要准确、简洁、传神。心理描写:即直接概述人物内心活动,或通过人物的独白、追忆、幻觉、梦境等,展示人物在特定环境中的内心世界和思想活动的方法。进行心理描写时,作者不能把自己的感情强加给人物;铺垫好寄托心理活动的必要的环境条件;应与其他描写方法交错穿插,不宜作过长、静止、单调的心理描写。
②环境描写自然环境描写:即对山川风物、生态气候的描写。自然环境描写被称为“风景画”,通常为人物出场、情节发展交代背景或渲染气氛。社会环境描写:其内容包括风俗习惯、生活方式、住所陈设、人与人的关系等。社会环境是形成人物思想性格的客观条件和依据,要写出时代的特点。场面描写:是在特定时间与地点,对众多人物共同活动的情景的描述。场面描写主要有
两种:一种是鸟瞰式,即从整体着眼,较全面概括地写出场面的总的景象和总的气氛,这种方法,不求点上的细微,而求面上的广度,关键是写出一个完整的艺术画面。另一种是特写式,即把场面中具有代表性、特征性的典型情景,集中、细致地突现出来。
③细节描写:即对人、事、景、物的富有典型意义的细枝末节的刻画与描绘。细节描写可以促成情节的曲折和复杂,可以表现人物鲜明的个性,可以展现环境景物的独有特征,可以增强主题的表现力。
(2)描写的视点
视点就是观察者的立足点,包括距离、方位、角度、状态。用第一人称描写人、事、物,只能限制在观察者“我”活动的范围;用第三人称进行描写不受时空限制,对视点要求不那么严格,可以比较精确,也可以比较模糊。描写同一事物,当视点转换时,就应注意前后呼应,协调一致。(3)描写的方法
①正面描写和侧面描写正面描写和侧面描写是按描写角度分类。正面描写也叫直接描写,即不依靠陪衬烘托,不凭借他人眼光,作者按照一定的时间或空间顺序,把镜头直对事物进行刻画,使对象的状貌、性质和特点直接映入读者的视野,从而产生鲜明印象。正面描写是最基本的描写方法。侧面描写也叫间接描写,即不从正面入手直接描写对象,而通过有关的人、事、景、物的描写,来烘托、渲染或折射被描写的对象。侧面描写曲折含蓄,能唤起读者的想象,引发读者的兴趣。侧面描写经常与正面描写相结合,多侧面地、立体地表现对象。
②自描和彩绘自描和彩绘是按风格分类。白描,本是中国画纯用墨线而不着颜色勾勒物象的技法。借用到写作中是指不用更多的渲染,不以华丽辞藻修饰,更不用曲笔陪衬,而以朴实的文字准确描写出生动的形象,这是一种如鲁迅所说的“有真意,去粉饰,少做作,勿卖弄”的描写方法。彩绘是以绚丽多彩的文字,借用比喻、拟人、夸张等修辞手段进行描写的方法。彩绘不仅词采浓艳,而且文字细密,对描写对象精雕细刻。
③静态描写和动态描写静态描写和动态描写是按描写对象的形态分类。静态描写,即描写静止状态的物象。被描写的对象处在固定位置,作者抓住其富有特点的方面进行具体细致的刻画。静态描写还讲究抓住运动状态中的对象“定格”处理后,描写其相对静止的面貌。动态描写一是把物象运动状态下的情景、面貌描摹出来;一是用比喻、拟人等多种修辞手法,对相对静止的物象进行刻画,使这些物象“活”起来。在描写中,何时用静态描写,何时用动态描写,何时化静为动,何时化动为静,全凭文章主题的需要而定。一般来说,动静结合,能使物象更富生气,更具感染力。
3.抒情
抒情是指作者和作品中的人物主观感受和思想感情的抒发。
(1)直接抒情:又叫直抒胸臆,即作者直接倾吐自己喜怒爱憎的感情。
(2)间接抒情:间接抒情一般可以通过叙述抒情,作者因事而动情,将感情融入叙事之中;可以寓情于理,即把感情寓于道理之中,借助说理表达思想感情;可以借景抒情,又叫寓情于景或描写抒情,即作者把感情寄托在景物描写之中,以景物的形状、色彩浓度、格调表达感情。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