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S/T 1202- 2002
前 言
本标准是在原商业部1991年发布的《机械通风储粮技术规程(试行)》基础上制定的。 本标准 代替原商业部1991年发布的《机械通风储粮技术规程(试行)》。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和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粮食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国家粮食局粮食行政管理司;参加起草单位:南京经济学院、郑州工程学院、国家粮食局成都粮食储藏科学研究所、辽宁粮食科学研究所、云南粮油科学研究所、安徽省粮食局、中国粮油学会。
本 标 准 主要起草人:杨国峰、赵思孟、杨进、姚平、曹毅、李福君、于英威。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储粮机械通风的功能、分类、技术条件、操作条件和操作与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原粮、油料及非粉类成品粮、半成品粮等储藏过程中的机械通风。 注:本标准涉及粮仓建设方面的内容.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LS /T1201-2002 磷化氢环流熏蒸技术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87)商储(粮)字第7号《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试行)》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储粮机械通风aerationf org rains torage
一定条件的外界气体在通风机产生的压力差作用下沿着粮堆中的空隙穿过粮层,从而改变粮堆内气体介质的参数,调整粮堆温度、湿度等,达到使粮食安全储藏或改善加工工艺品质的目的。 3.2 单位通风 f airflow rate
每小时每吨粮食的通风体积量,用q表示,单位为立方米每小时吨〔m3/(h. t )]。 3. 3 总通风 f totala irflow
单位时间内通过通风系统的空气总体积量,用Q总表示,单位为立方米每小时(m3/h)。 3.4 通风系统总阻力totalre sistanceo fa erations ystem
气流通过通风系统时所产生的压力损失,用H总表示,单位为帕斯卡(Pa)。 3.5 空气途径比airp athr ation
空气穿过粮层到达粮面的最长路径与最短路径之比,用K表示。 4 储粮机械通风的功能
储粮机械通风的功能包括降温通风、降水通风、调质通风和其他功能通风。 4.1 降温通风
降低储粮的温度.主要用于:
a) 在低温季节进行通风降低粮温; b) 处理发热粮或高温粮;
c) 降低机械烘干后粮食温度。 4.2 降水通风
降低粮食含水率,提高储粮稳定性。 4.3 调质通风
在粮食加工前,向粮堆内通人高湿度的空气,适当调整粮食水分,以改善粮食加工工艺品质。 4.4 其他功能通风
a) 平衡粮堆温度、湿度,防止或消除水分转移、分层和结露; b) 预防高水分粮发热; c) 进行环流熏蒸;
d) 排除粮堆内异味或实施熏蒸后的散气; e) 在高温季节排除仓内空间积热。 5 储粮机械通风的分类 5.1 按通风的范围分类 5.1.1 整体通风
对独立储粮单元(货位)的整体进行通风。 5.1.2 局部通风
对独立储粮单元(货位)的局部进行通风。 5.2 按风网的型式分类 5.2.1 地槽通风系统
粮仓(货位)地坪之下建有固定槽形通风道的通风系统,适用于整体通风。 5.2.2 地上笼通风系统
粮仓(货位)地坪之上敷设笼形通风道的通风系统,适用于整体通风。 5.2.3 移动式通风系统 5.2-3. 1 单管通风系统
小型通风机与单个扦插式通风管配套,插人粮堆内进行通风的系统,适用于局部通风或应急通风。
5.2.3.2 多管通风系统
一台通风机带有多个扦插式通风管,插人粮堆内进行通风的系统,适用于局部通风或应急通风。 5.2.4 箱式通风系统
在粮堆内预埋箱型空气分配器的负压通风系统,应结合粮面揭膜方法或配置导风管,适用于小型房式仓的局部通风或整体通风。 5.2.5 径向通风系统
筒状空气分配器竖置于粮堆中央,顶端封闭,使气流沿径向流动的通风系统,适用于筒式仓或粮囤通风。
5.2.6 夹底通风系统
粮仓底部设全开孔底板的通风系统,适用于小型粮仓的整体通风。 5.3 按送风方式分类 5. 3.1 压入式通风
通风机正压送风,主要适用于降水通风和粮堆的中、上层发热降温通风。 5. 3.2 吸出式通风
通风机负压吸风,主要适用于降温通风、调质通风、预防结露通风等。
5.3. 3 压入与吸出相结合式通风
a) 在粮堆风网中,空气输人端由通风机正压送风,空气输出端由另一台通风机负压吸风,适用于粮层较厚 、阻力较大的场合通风;
b) 在通风过程中,一个通风阶段采用压人式通风,另一阶段采用吸出式通风,适用于粮层较厚或水分不易平衡条件下的通风。 5.3.4 环流通风
通风机的空气输人和输出端,分别与粮堆风网的空气输出端和输人端相联接的循环通风系统,适用于环流熏蒸和谷物冷却机冷却通风。 5.4 按气流方向分类 5.4.1 上行式通风
外界空气从底部进入粮堆向上流动,穿过粮层后排出仓外的通风。 5.4.2 下行式通风
外界空气从粮堆表面进人粮堆向下流动,穿过粮层后,由仓底风道排出仓外的通风。 5.4.3 横流式通风
外界空气从粮堆一侧横流穿过整个或部分粮堆后进人另一侧,再排出仓外的通风。适用于仓房跨度小于15 m的通风。
5.5 按空气温度调节方式分类 5.5.1 自然空气通风
外界空气不经调节直接送人粮堆的通风。 5.5.2 加热空气通风
外界空气经适当加热升温后送人粮堆的通风,主要适用于降水通风。 5.5.3 冷却空气通风
外界空气经机械制冷后送人粮堆的通风。 5.6 按储粮堆装形式分类
a) 包装粮堆机械通风; b) 散装粮堆机械通风。 5.7 按通风机械设备类型分类 5.7.1 离心式通风机通风
适用于风网阻力较大状态下的通风。 5.7.2 轴流式通风机通风
适用于风网阻力较小状态下的通风。其中排风扇通风,适用于低风压缓速降温通风。 5.7.3 混流式通风机通风
适用于风网阻力适中状态下的通风,其风机压力大于轴流式通风机压力 5.7.4 谷物冷却机通风
适用于环境空气温湿度较高时的冷却通风。 6 储粮机械通风系统的技术要求
储粮机械通风系统由粮堆、仓房、风网、通风机以及操作控制设备等组成。 6.1 风网设计的基本要求
6.1.1 风道布置应能满足均匀、有效通风的要求,风网工艺宜简单,阻力小。风网中的弯头应采用多环节形式,避免使用直角弯头,弯头的弯曲半径不小于风管直径的1.5倍。风网中应尽可能减少弯头、三通等管件的数量。
6.1.2 空气分配系统向粮堆内送风应均匀,风机静压应能克服通风系统的总阻力,通人粮堆的风量应能满足通风目的(降温、降水、调质等)的需要。排风扇与风道进风口不能在同侧。 6.1.3 风道应能承受粮食和机械设备的载荷。通风设备应安全可靠,操作简便。 6.2 风网主要技术参数 6.2.1 总通风
总通风量Q总由式(1)计算:
Q总 = q G = q · V ·r ·· ··· ··· ··· ( 1 ) 式 中 :
Q总 — 总通风量,单位为立方米每小时(m3./h);
q一 单位通风量,单位为立方米每小时吨「m3/(h·t )」; G— 粮食的质量,单位为吨(t);
V— 粮堆的体积,单位为立方米(m3);
R— 粮食的容重,单位为吨每立方米(t/m3)。 6.2.2 单位通风量
6.2.2.1 以降水为主要目的的通风应根据粮食水分不同,选择不低于表1所列最低单位通风量。
表 1 最低单位通风量表
粮食水分/% 最低单位通风量/「m3/(h·t )」 14 25 16 30 18 40 20 60 6.2.2.2 以降温为主要目的的通风推荐选用以下单位通风量: a) 房式仓或较矮圆仓通风:q<20 m3/(h·t );
其中低风压缓速降温通风(排风扇通风):q<8 m3/(h·t ); b) 浅圆仓通风:q<12 m3/(h·t ); c) 立筒仓通风:q<10 m3/(h·t )。
6.2.2.3 环流熏蒸通风推荐选用单位风量:q<3 m3/(h·t )。 6.2.3 风道风速 6.2.3.1 主风道风速
主风道风速v主由式(2)计算: Q主
v主= —— ……………(2) 3600 F主 式中 :
v主一 主风道风速,单位为米每秒(m/s);
Q主— 通过主风道的风量,单位为立方米每小时(m3/h); F主 —主风道的横截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2)。
主风道风速应控制在12m /s以下,最大不超过15m /s。 6.2.3.2 支风道风速
支风道风速v支由式(3)计算: Q支
V支= —— ……………(3) 3600 F支
式中:
V支 — 支风道风速,单位为米每秒(m/s);
Q支 — 通过支风道的风量,单位为立方米每小时(m3/h); F支 — 支风道的横截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2)。 支风道风速应控制在6m /s以下,最大不超过9m/s。 6.2.4 空气分配器(包括箱式通风的空气分配箱)风速
空气分配器风速v分由式(4)计算: Q分
V分= —— ……………(4) 3600 F分 式中 :
V分 — 空气分配器风速,单位为米每秒(m/s);
Q分 — 通过分配器的风量,单位为立方米每小时(m3/h); F分 — 分配器开孔面的表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2)。
分配器表观风速推荐在0.1m/s~0.15m /s,最大不超过0.3m /s。 6.2.5 通风系统总阻力
6.2.5.1 通风系统总阻力主要包括风道阻力、分配器阻力和粮层阻力,由式(5)计算:
H总= H 粮层 + H 分配器 + H 风道 ·· ··· ··· ·( 5 ) 式中:
H总— 通风系统总阻力,单位为帕斯卡(Pa); H 风道—— 风道阻力,单位为帕斯卡(Pa); H 分配器— 分配器阻力,单位为帕斯卡(Pa); H 粮层— 粮层阻力,单位为帕斯卡(Pa)。 6.2.5.2 散装粮食H 粮层的计算方法见附录A。 6.2.5.3 H 风道不宜大于100 Pa。 6.2.5.4 H 分配器不宜大于50 Pa。
6.2.5.5 降水通风和调质通风的H总不宜大于1 000 Pa.。 6.2.5.6 降温通风的H总可由表2确定。
表2 降温通风的H总表 堆粮高度/m ≤6 ≤45 ≤20 通风系统总阻力H总 /Pa ≤750 ≤2000 ≤2400 6.2.5.7 其他通风可参照降温通风选用。 6.2.6 空气途径比
6.2.6.1 降温通风的空气途径比K温宜在1.5~1.8之间,不宜大于1.8。 6.2.6.2 降水通风的空气途径比K水宜在1.2~1.5之间,不宜大于1.5。 6.2.7 风道长度
地槽、地上笼通风道单程长度不宜超过25m。 6.2.8 通风道间距
通风道间距按式(6)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