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护人员工作服管理制度
一、工作服管理目的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公众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工作时间着装及仪表要求
1、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工作时间须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3、工作装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4、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牌。
三、工作服种类和使用时间
工作服 种类 工作服 接待服 换季时间
夏装:5月至10月 冬装:11月至次年4月
季节 使用人 夏装 冬装 全体员工 上班时间 员工 公司 离职后归还 统一管理 穿着时间 归属权 备 注 2套 2套 2套 1套 行政、内勤人员 客户来访接待 四、工作服的使用及发放
1、办理正式入职手续的员工,可在入职三日内领取工作服。
2、工作服配发期间为贰年,自配发日算起,如遇到工作原因发生意外损坏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换发时,由本人填写申请表,写明情况,经人事部核实后,准予提前换发。
3、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工作服或工作牌丢失、失窃或未到期破损,须按要求提前换发,并由本人补缴相应的费用(批发价)。
4、员工离职时,员工须将工作牌和工作服一起交还,同时对所领用的工作服按以下相关规定收取一定费用(从离职当月工资内扣除):
(1)未满半年离职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70%费用; (2)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离职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50%费用。
五、处罚措施
1、员工未按要求穿着工作服,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30元/次;
2、员工人为损坏、丢失工作服(洗涤、保存方法不当),按工作服制作费2倍进行赔偿处罚;
3、员工穿着工作服和仪容仪表的情况,将作为个人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六、遵守事项
1、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公司配发的公司工作服及佩戴工作牌; 2、员工对配发的工作服有保管、修补的责任; 3、应尽量减少工作服在非工作时间的损耗; 4、员工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的式样; 5、员工不得擅自转借工作服;
6、工作服应保持整洁,如有污损,员工应自费进行清洗或修补;
7、人事部负责对以上行为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不按规定着装及佩戴工作牌者,每发现1次予以30元的处罚,并计入当月绩效考核;
8、主管上级有指导与监督员工穿用工作服的责任。
附则
本制度修订及解释权,属于项目组,经经理审批后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