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冠假日酒店的管理意向条款
1) 期限
有关酒店的《管理合同》及相关合同的初始期限为十(10)个完整的会计年度,该期限从酒店的开业日期起计算。除非有一方在初始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提出终止合同,则该合同自动延续十年。
2) 基本管理费(又称提成费)
业主向洲际缴纳的提成费标准的收费是酒店经调整总收入的百分之二点五(2.5%)。
最低条件为酒店经调整总收入的百分之二(2%)
*请参见附件二有关“经调整总收入”之定义。 3)奖励管理费(又称管理费)
业主向洲际缴纳的管理费为酒店经营毛利润的百分之八(8%)。
酒店营业总收入 = 客房收入+食品收入+饮料收入+电话收入+其它收入; 酒店总营业成本 = 客房成本+食品成本+饮料成本+电话成本+其它成本; 酒店总经营费用 = 行政管理费+广告费+市场营销费+能源费+工程维修费; 酒店经营毛利润=酒店营业总收入-(酒店总营业成本+酒店总经营费用+基本管理费)。
最低条件为经营毛利润的百分之六(6%)或可以按毛利润率的不同收取不同费用借以体现绩效挂钩的原则:
毛利润率 奖励性管理费 低于25% 等于或大于25%,但低于35% 等于或大于35%,但低于45% 等于或大于45%,但低于50% 4% 5% 6% 7% .. ..
等于或大于50% 4) 国际行销服务补偿
8% 洲际为了连锁酒店的物业的利益,集中或按地区提供国际行销、销售、广告、公关和促销服务时获得的补偿,补偿额占酒店客房总收入的百分之四(4.0%)。
5)宾客忠诚计划(又称频繁旅行专用营销款)
该计划用来奖励频繁入住洲际连锁酒店的旅行常客(优悦会会员,目前会员已达两仟肆佰万),具体费用为该俱乐部会员入住酒店每晚所支付的总收入的百分之五(5%)作为优悦会会员的积分或里程累积奖励给该俱乐部会员。
6)员工培训基金
l 就其向所有的酒店提供某些核心培训课程,洲际在为洲际连锁酒店的物业承担编制和提供的此类培训课程方面的费用和开支须获得的补偿。
l “没有满意的员工就没有满意的宾客”。 为连锁酒店提供员工意见调查的费用和开支须获得的补偿。
7) 旅行社佣金计划
系酒店将支付旅行社佣金计划(TACP, Travel Agent Commission Program)的佣金。 8) 宾客服务跟踪系统费
洲际用于项目质量控制的应补偿费用。 9) 其它计划及服务
洲际或关联公司的代表为酒店进行的物业和服务考察的费用及实际开销。
(上述第4至9项内容均为系统费,全球所有洲际连锁酒店的此类收费都是一致的,酒店开业后以上费用将列入酒店的经营成本。)
10) 承约费
洲际标准的收费是每个项目三十万美元。承约费实际上是入会费(Application Fee)与技术协助服务费(Technical Assistance Fee)之和。入会费是指双方签约后业主将被允
.. ..
许使用洲际酒店相关品牌的商标、标志等(届时双方将签署注册商标用户协议以作为管理合同附件);技术协助服务费是洲际酒店集团专业人员在酒店的规划、设计、建筑、装修和装备期间,洲际须以顾问身份提供技术服务(详细请参见附件中技术服务内容),从而确保各项目按有关标准建造。洲际酒店集团提供技术协助服务收取的费用按下列公式确定:将为酒店提供技术协助服务的人员花费的相对数乘以该等人员相关的每小时收取费率。此外,洲际须为其所有的合理费用,诸如差旅费、用餐、住宿、运费和邮费等获得补偿。如果此类差旅费涉及洲际酒店集团管理的多家物业,则所有的差旅费在酒店即洲际管理的其他物业之间公平分摊。
此项费用我们接受的底限是一次性支付二十五万美元。(包含差旅费)
附件1(以合同为准)
合作期限 初始期限 延期期限 管理费 基本管理费 鼓励性管理费 系统费 全球品牌推广营销预订系统基金 频繁旅行专用营销进款 (优悦会) 员工培训费和员工满意度调查费 按照频繁旅行奖励计划,该俱乐部成员入住酒店每晚所支付的总收入的5%作为优悦会积分或里程累积奖励给该俱乐部成员。 用于支付培训系统及课程的应补偿成本费用; 用于支付员工意见调查 (目前的 “ESPS”) 的应补偿成本费用; .. ..
10 年 连续2个5年 按总收入的2.5% 收取 (2%) 按总营业毛利润的8.0 %收取 (6%)或按毛利润率比例收取 基金额占酒店客房总收入的4.0% 旅行社佣金计划 宾客服务跟踪系统 质量评估费 与酒店有关的根据旅行社佣金计划支付的应返还佣金。 洲际酒店集团用于提供宾客服务跟踪系统服务的应补偿费用。 洲际酒店集团或关联公司的代表就酒店的产品或服务进行审核发生的实际开销,为应补偿费用。 洲际酒店集团不会从这些系统费中获取任何收入或利润。如与系统相关的费用增加或降低,洲际酒店集团保留据此进行更改费用的权利。系统运营者根据其自己的判断可以选择引进其它系统服务或改变或终止现有的项目,将要实施的这种选择主要是为了“皇冠假日酒店”品牌的业主获取更大的利益,前提是对现有系统服务的任何变更及任何增加的系统服务的收费对所有亚太区的皇冠假日和度假酒店应为自动可收取费用,并且管理人把该变更或引进适用于亚太区的所有皇冠假日和度假酒店。 其它费用 承约费 每间客房1000美元,或最低总额30万美元(两者中取较高者)(25万美元) 技术服务费 洲际酒店集团或关联公司的员工就酒店场址评估访问发生的差旅和住宿开销,为应补偿费用。(含) 附件 经调整总收入
“经调整总收入”指总收入减去饭店实际收到并纳入总收入的下列收入∶ (a) 计入客户帐单中的由管理人决定的任何小费或服务费; (b) 向客户、客人或主顾所作出的减免款或退款; (c) 业主因商品丢失或毁损而收到的任何款额和抵免额;
(d) 向客户征收的、并由客户支付的任何建设税、教育税或旅游税; (e) 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陈设品、设备或其他资本资产所得的任何收益; (f) 就资本重置基金所收取的任何利息; (g) 任何依法征用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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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火险及扩大责任范围保险方面的收益; (i) 在饭店融资或再度融资方面的收益;
(j) 银行帐户中产生的任何利息任何向客人征收、但系由饭店代表中国电话/电信局向客人收取后再支付给电话/电信局的、与通信有关的各种收费和费用。
快捷假日酒店的管理意向条款
1) 期限
有关酒店的《管理合同》及相关合同的初始期限为十(10)个完整的会计年度,该期限从酒店的开业日期起计算。除非有一方在初始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提出终止合同,则该合同自动延续十年。
2) 基本管理费(又称提成费)
业主向洲际缴纳的提成费为酒店的经调整后总收入的百分之三(3%)。 最低条件为酒店经调整总收入的百分之二(2%) 3) 奖励管理费(又称管理费)
业主向洲际缴纳的管理费为酒店的经营毛利润的百分之八(8%)。 酒店营业总收入 = 客房收入+食品收入+饮料收入+电话收入+其它收入; 酒店总营业成本 = 客房成本+食品成本+饮料成本+电话成本+其它成本; 酒店总经营费用 = 行政管理费+广告费+市场营销费+能源费+工程维修费;
酒店经营毛利润 = 酒店营业总收入-(酒店总营业成本+酒店总经营费用+基本管 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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