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高考考试说明(广东省)——理科综合
Ⅰ.命题指导思想
符合选拔性考试的规律和要求,反映物理、化学、生物普通高中课程标准的整体要求,体现普通高中新课程的理念,以有利于高校选拔具有学习潜能和创新精神的合格新生。
试题以能力测试为主导,在考查考生对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掌握程度的同时,注重能力和科学素养的考查,注重考查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强调知识之间的内在联系;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注重时代性和实践性;关注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之间的协调发展。全面落实对“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目标的考查。
命题以教育部考试中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试大纲(理科·课程标准实验·2011年版)》和本说明为依据。试题适用于使用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初审通过的各版本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的考生。
Ⅱ.考试能力要求和考试范围内容
依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试大纲(理科·课程标准实验·2011年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03年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普通高中物理课程标准(实验)》、《普通高中化学课程标准(实验)》、《普通高中生物课程标准(实验)》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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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中选修课开设指导意见〉的通知》(粤教研[2005]7号)要求,确定理科综合考试内容。
物 理
一、物理科要考查的能力
1. 理解能力 理解物理概念、物理规律的确切含义,理解物理规律的适用条件,以及它们在简单情况下的应用;能够清楚认识概念和规律的表达形式(包括文字表述和数学表达);能够鉴别关于概念和规律的似是而非的说法;理解相关知识的区别和联系。
2. 推理能力 能够根据已知的知识和物理事实、条件,对物理问题进行逻辑推理和论证,得出正确的结论或作出正确的判断,并能把推理过程正确地表达出来。
3. 分析综合能力 能够独立地对所遇到的问题进行具体分析、研究,弄清其中的物理状态、物理过程和物理情境,找出起重要作用的因素及有关条件;能够把一个复杂问题分解为若干较简单的问题,找出它们之间的联系;能够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运用物理知识综合解决所遇到的问题。 4. 应用数学处理物理问题的能力 能够根据具体问题列出物理量之间的关系式,进行推导和求解,并根据结果得出物理结论;能运用几何图形、函数图像进行表达、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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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实验能力 能独立地完成知识内容表1中所列的实验,能明确实验目的,能理解实验原理和方法,能控制实验条件,会使用仪器,会观察、分析实验现象,会记录、处理实验数据,并得出结论,对结论进行分析和评价;能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并制定解决方案;能运用已学过的物理理论、实验方法和实验仪器去处理问题,包括简单的设计性实验。
这五方面的能力要求不是孤立的,着重对某一种能力进行考查的同时,在不同程度上也考查了与之相关的能力。同时,在应用某种能力处理或解决具体问题的过程中往往伴随着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的过程,因而高考对考生发现问题和提出问题能力的考查渗透在以上各种能力的考查中。
二.物理考试内容与要求
物理考试范围包含了力学、电磁学、热学、原子物理内容, 对各部分知识内容要求掌握的程度,在表1中用字母Ⅰ、Ⅱ标出。Ⅰ、Ⅱ的含义如下:
Ⅰ. 对所列知识要知道其内容及含义,并能在有关问题中识别和直接使用,与课程标准中的“了解”和“认识” 相当。
Ⅱ. 对所列知识要理解其确切含义及与其他知识的联系,能够进行叙述和解释,并能在实际问题的分析、综合、推理和判断等过程中运用。与课程标准中的“理解”和“应用” 相当。
表1 物理知识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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