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学校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校长
1.制定、更新和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学校整体工 作计划。
2.进行学校综合工作的 监督。 3.制定各部门工作目标。 4.维护学校运营的正常进行。 5.制定与实施人力资源规划。 6.制定并执行员工激励机制。 7.制定考核体系与目标管理方案。 8.描述各岗位职责。
副校长
1.协助校长领导和管理学校的教学工作,负责学校教学的计划、组织落
实、检查和总结。
2.保证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的实现。 3.组织好教师队伍的配备工作维护教学秩序。 4.检查督促教学常规的落实。
5.指导教务处抓工作,监督教学设备的使用和管理。
教务
1.负责学校教学管理工作。 2.制定学校教学规划。 3.落实学期教学工作计划。 4.贯彻与执行教务手册操作规程。 5.教学评估与考核。 6.课程改革与新课程开发。 7.师资队伍建设。 8.教务管理。
行政
1.全面负责行政部工作,协助执行校长抓好学校综合管理。 2.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保管与维护。 3.生源管理。 4.财务管理。 5.对外管理。
教师
1.严格遵守《教师法》规定和学校管理制度,从事学校教学工作。 2.教师日常教学、教研活动由教师基本功训练、听课、评课、备课、教
学、教研、科研、学生培训竞赛、协助招生、巩固生源、优质服务、日常作业批改、检查学生听录音、差生辅导、期末考试或考查、填写成绩单、周计划和学生评语等活动组成。
3.教师有义务和责任巩固与扩大学校生源,参与学校招生活动。
培训学校相关制度
教学管理制度
一、专业培训计划:
1、各专业教学计划是劳动部制定颁发的关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教学计划是学校实现培养目标,完成教学任务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依据。
2、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和学期教学周期的变化,应适应调整教学计划,制订实施性教学计划。
3、实施性教学计划由教务处综合各教研组意见拟定,经校务会议或校长办公室会议审议,校长批准执行。
4、实施性教学计划根据中等专业教学计划编制。编制实施性教学计划时,可以在不超过总课时15%的范围内调整课程时数;可以在不给课程衔接造成很大的影响的前提下调整课程开设顺序;可以适量增开新课,开设讲座,但不应取消应开的主要课程,不应取消实习或大量削减学习时间。 二、教学大纲
1、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是根据教学计划规定各门课程有关教学内容的纲要。它规定课程的教材内容,阐明课程的教学目的、任务、内容、范围、体系、教学进度以及教学方法的基本要求。教学大纲是选定教科书和教学的基本依据,是该课程教学的指导性文件。
2、教学计划中规定设置的各门课程,都应有相应的教学大纲。政治理论课和普通文化课,执行国家教委制定颁布的纲要;专业基础课,执行国家劳动部制定颁发的授课纲要。
3、认真执行教学大纲是实现培养目标,完成教学任务的重要保证。学校领导应要求教师;
(1)、全面领会所在课程教学大纲的内容、体系和精神实质。同时应了解相关课程的教学大纲,了解本专业的就业动向。
(2)、按教学大纲进行教学,使教学工作达到大纲要求的水平,以保证教学质量。 (3)、按教学大纲为标准,检查教学工作和学生学习的状况,衡量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