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0.5 绿地统计表 类别 类别名称 面积(hm2) 占城市建设用 人均面积 占城乡用地比例 地比例(%) 代码 现状 规划 现状 规划 现状 公园绿地 防护绿地 广场用地 其中:广场用 地中的绿地 XG 附属绿地 小计 EG 规划 现状 规划 G1 G2 G3 ( m2/人) (%) 区域绿地 合计 ──年现状城市建设用地_ hm2 , 现状人口_万人; ──年规划城市建设用地_ hm2 , 规划人口_万人; ──年城市总体规划用地_ hm2 , 现状总人口_万人; 规划总人口_万人 注:广场用地中仅“广场用地中的绿地”参与小计及合计。 引用标准名录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CJJ/T85-2017 条文说明
编制说明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 - 2017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7年11月28日以第1749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标准是在?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CJJ/T85 - 2002的基础上修订而成,上一版的主编单位是北京北林地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参编单位是建设部城市建设研究院、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武汉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海南省三亚市园林局、 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上海市园林局, 主要起草人员是徐波、李金路、赵锋、曹礼昆、高仁风、吴淑琴、陈世平、肖‘志中、江长桥、王胜永、张文娟、孙国强。
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 编制组参考了国内外现行的相关法规、 技术标准, 征求了全国各地专家、 相关部门对原标准的使用反馈意见以及对本次标准修订的意见, 并与相关标准进行了充分衔接。
为便于广大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统计、科研、学校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 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 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
总 则
1.0.1 本标准所称城市绿地(以下简称“绿地”)是指在城市行政区域内以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为主要存在形态的用地 。 它包含两个层次的内容:一是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用于绿化的土地; 二是城市建设用地之外,对生态、 景观和居民休闲生活具有积极作用、 绿化环境较好的区域 。
在城乡统筹的规划建设工作中, 城市建设用地之外的绿地对改善城乡生态环境、 缓减城市病、 约束城市无序增长、 满足市民多样化的休闲需求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因此, 从城市发展与环境建设互动关系的角度, 对绿地的广义理解, 有利于建立科学的城乡统筹绿地系统。
2002年颁布的原标准作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与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技术标准施行了14年, 在统一绿地分类和计算口径、 规范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和审批、 加强园林绿化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的衔接沟通、提高城市绿地建设管理水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
作用 。 但随着近年来全国各地城乡绿地规划建设和管理需求的不断升级与变化, 以及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50137-2011 [以下简称“城市用地分类标准”(2011 版) ] 颁布实施带来的用地分类方面的调整, 使原标准在现实需求和与相关标准衔接方面仍有进一步调整完善的必要。为适应我国城乡发展宏观背景的变化和满足绿地规划建设的需求,需要对原标准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和补充。
1.0.2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城市: (1) 绿地规划与设计的编制与审批; (2)绿地的建设与管理; (3)绿地的统计等工作。
1.0.3在进行绿地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及统计工作时, 除执行本标准外, 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与绿地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尤其是强制性标准条文的规定。
绿地分类
2.0.1 绿地是城乡环境建设的重要载体, 也是城市建设用地的重要类型之一 。 在城乡统筹发展的背景下, “城市用地分类标准”(2011版)设立了'城乡用地分类”和“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两部分, 已覆盖市域范围内所有的建设用地和非建设用地 。为此, 本标准与“城市用地分类标准” (2011版)进行了充分的对接, 提出绿地分类包括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地和城市建设用地之外的“区
域绿地”两部分。如此,既可满足绿地规划、设计、建设、管理、 统计等多方面多层次的工作需求, 也可保证城乡用地统计口径的一致性。
2.0.2 本标准从我国的具体情况出发, 分析研究各地区绿地的现状和规划特点, 以及城乡统筹建设发展尤其是经济与环境同步发展的需要, 以绿地的功能和用途作为分类的依据 。 由于同一块绿地同时可以具备生态、游憩、景观、文化、防灾等多种功能, 因此, 在分类时以其主要功能为依据,力求命名准确, 名实相符。
2.0.3 本标准采用大、中、小三级分类,以反映绿地的实际情况以及绿地与城市其他各类用地之间的层次关系, 满足绿地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 科学研究和用地统计等工作使用的需要 。
2.0.4 为使分类代码具有较好的识别性, 便于图纸、 文件的使用和绿地的管理, 并与城市用地分类代码相对应, 本标准使用英文字母组合表示, 或使用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合表示。 城市建设用地内的绿地, 大类主要采用英文 G 和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中类和小类各增加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如: G1表示公园绿地, G13表示公园绿地中的专类公园, G131表示专类公园中的动物园。附属绿地用 XG表示。区域绿地用 EG表示。尾号为9的类别表示同一层级中其他不能一一列出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