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公司设立的程序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
1,发起人发起(数人时,应制定发起人协议或者会议决议) 2,制定公司章程(须经过全体股东同意并签名盖章,报批准) 3,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全体股东或者指定代表申请)
4,报经有关部门批准(一般,直接注册登记,需报批的要报批F6,经营范围报批F12) 5,缴纳出资(出资的方式: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出资义务:履行章程或者订立协议中规定的出资义务,包括缴纳期限和缴纳多少,未按期缴纳出资,需向其他已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6,申请设立登记(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7,登记发照(审查—发营业执照,签发日为成立日,取得法人资格) 8,公示(与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内容一致)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1,签订发起人协议(性质为合伙协议)
2,报经有关部门批准(需报批的要报批F6)
3,制定公司章程(发起人制定,发起人全体同意)
4,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
5,认购股份(发起设立,发起人应认购全部股份,并且按照章程的规定缴纳出资;募集设立的,发起人认购股份不得少于股份总数的35%,而且不允许股东分期缴纳;募集股份的公告和认股书,制定招股说明书签订承销协议【证券公司】和代收股款协议【银行】)
6,建立公司的组织机构和申请设立登记(募集设立,发起人自股款缴足后的30日内召开创立大会,由认股人和发起人组成;创立大会应由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和认股人,且需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创立大会结束后的30日,申请设立登记。期限届满未募足或者未在30日内召开创立大会,公司无法成立; 发起设立,发起人交付出资后,选举董事、监事,由出席创立大会的认股人过半数通过,由董事会申请) 7,公示
三,一人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程序
与上相同,只是国有独资公司的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董事会制定报前者审批。
第五节,公司设立的效力
一,设立完成
1,设立完成,公司取得法人资格
2,设立中的公司的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由设立后的公司承继,发起人所进行的与设立公司无关的行为原则上由发起人自己承担。
3,发起人的责任——发起人的资本充实责任P112,F93/F30
发起人因履行公司的设立行为引发的合同之债分以自己名义和以设立
中公司名义两种情况。前者,相对人可以选择,后者公司承担;
??侵权之债,对外,公司承担,对内,公司可以要求发起人承担赔偿
责任。F94
二,设立失败
发起人的责任
1,对设立费用及其债务连带赔偿F94
2,对已收股款的返还(加同期银行存款的利息) 3,侵权连带赔偿责任
三,设立无效
第四章 公司的章程
第一节公司章程的概述
公司章程的概念、性质和特征
一,概念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必须具备的由发起人制定的,并对公司和股东以及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的调整公司内部组织关系和经营行为的自治规则.
? 二.性质
公司章程具有自治法规的性质.(第11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
三.特征
1,法定性(制定,内容,效力,修改权限和程序,必须登记)
2,公开性 3,自治性
第二节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一,章程的制定
? 制定公司章程的原则:真实性原则、意思自治原则、不重复规定原则、不冲突原则 ? 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制定。 ? 其内容由公司法F25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 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发起人制定或者全体发起人制定后经创立大会通过。 其内容由公司法F81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设立方式; (4)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5)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6)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9)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10)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11)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12)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注意:公司章程必须由全体发起人签名盖章
二,章程的修改
公司章程修改的原因: 与其后立法相抵触;公司情况发生变化;决定变更章程内容 公司章程修改的原则:不违法;不损害股东利益;不损害债权人利益
公司章程修改的程序: 提议、通知、决议、修改并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经代表2/3以上
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章程的效力
1,生效(有争议):一种认为自发起设立公司的股东签字时生效,另外一种认为自公司成立
时生效。教材认为发起设立的投资者自章程成立时受约束,对于章程调整尚未成立的公司,董监高和股东,自公司成立时生效。老师:对于关于发起人出资内容,章程与发起人协议不一致时,以章程为准。
2,失效:于公司终止时失效
3,对人的效力:公司、董事、监事、股东、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章 公司的能力
第一节 公司的权利能力
一,概念
一般认为不能公司的的行为不能超越公司的权利能力
二,开始与终止
开始: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终止:注销登记并且公告之日
三,公司权利能力范围的限制
1,性质的限制:不享有自然人的某些性质,但同时也具有一些人身权的内容:如荣誉权。
2,法律限制:
转投资的限制
公司法第15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公司提供担保的限制
公司法第16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该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发行债券的限制 证券法第16条: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借贷的限制
第148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第二节公司的行为能力
一概念
公司通过自己的意思构建法律关系的资格 与权力能力同时产生,同时消灭
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13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分公司的经理可以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做出公司的行为。 法定代表人代表行为和代理人行为的构成要件 1、具有代表人或代理人的资格
2、以法人名义(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公司合同专用章、公司财务专用章等,公司法人印章只有一个,专人保管) 3、在权限范围内
超越权限(法律法规的限制、章程的限制、股东会董事会的限制),一般认为无效,但表见代表有效 表见代表:合同法F50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但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很难认定。
第三节公司的侵权行为能力
一概念 因侵权行为所致损害赔偿的责任能力 二.公司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1、主体 一般认为是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工作人员 2、行为,与公司职务有密切关系 3、具备一般侵权行为的要件
三公司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一般是公司担责。F149董监高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