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品消毒制度
一、公共场所置符合卫生要求的公用品消毒间, 上下水设施齐全, 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各类公用消毒设施和保洁设施。
二、落实专人负责公用品的清洗、消毒工作。
三、公共场所内茶具、拖鞋等公用品须严格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 供顾客使用的公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四、公共场所内公用的保洁设施,经清洗、消毒后公用品必须分 类保洁存放。
五、公用品须配备专用的保洁设施,经清洗、消毒后的公用品必 须分类保洁存放。
附:
(一)物理消毒。包括蒸汽、煮沸、红外线等热力消毒方法。 1、 煮沸、蒸汽消毒:100C作用20?30分钟以上。可用于饮具、 盆、毛巾、床上用棉织品的消毒。
2、 红外线消毒:125C作用15分钟以上。可用于饮具、盆的消 毒。 (二)化学消毒。用含氯、溴或过氧乙酸的消毒药物消毒。 1 、用含有效溴或有效氯含量为 250 毫克/ 升的消毒溶液浸泡 30 分钟,可用于盆、饮具的消毒或用于物品表面喷洒、涂擦消毒。
2、用 0.2%? 0.5%过氧乙酸溶液, 或有效溴或有效氯含量为 1000 毫克/ 升的消毒液中,浸泡 30 分钟,可用于拖鞋消毒。
化学消毒后的公共用品用具应用净水冲去表面的消毒剂
卫生用品索证、验收制度
一、专人负责采购,采购人员要有相应的经历、资历及较强的责 任心。二、客用化妆品索证时,应向供货方索取生产企业卫生许可 证、产品生产许可证及产品近期检验报告复印件。
三、 购买消毒产品,应向供货方索取国产或进口消毒药剂和消毒 器械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
四、 客用化妆品、消毒产品及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的采购设立专 人验收并造册登记,遵循先入先出的原则。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一、 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从业人 员健康证”才能上岗工作。
二、 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 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 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三、 从业人员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遵守“五四制”即勤洗澡、 勤换工作服、勤理发、勤剪指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