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矿储量动态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煤矿储量动态管理的目的
煤矿储量动态管理的目的是适时、准确掌握煤矿资源储量保有、变化情况及变化的原因,促进煤矿资源储量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
1.2 煤矿储量动态管理的任务
1.2.1 根据煤矿建设生产的不同阶段,结合矿床地质条件、资源储量保有程度、煤矿开采顺序,研究提升资源储量类别和探求各类生产煤量的方案,为煤矿建设生产提供技术依据。
1.2.2 做好各阶段的资源储量的变动分析,核实变动的原因,落实资源储量变动的具体地段和部位。
1.2.3 及时掌握和分析资源储量的利用状况,查清资源储量损失的原因和地段,提出降低开采损失的意见。
1.2.4适时测定与修订资源储量估算参数,优化各类参数,做到既能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又能保证煤矿企业的经济效益。
1.2.5及时更新资源储量估算图纸与管理台帐。
1.2.6 按照国家统一要求,按时编报矿产资源储量报表,履行矿产资源储量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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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煤矿地质测量
2.1 煤矿地质测量机构
大、中型煤矿必须建立煤矿地质测量机构。
煤矿地质测量机构的职责是依据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承担煤矿生产有关的煤矿测量、煤矿地质等工作,负责煤矿储量管理,建立煤矿储量台帐,编制煤矿生产有关图件及《煤矿储量年报》。
2.2 煤矿测量
2.2.1 露天煤矿测量是煤矿企业的基础性技术工作,其主要工作内容是在煤矿建设和生产过程中进行地上、地下工程施工测量,测绘采掘(剥)工程图,绘制各煤层几何图,对采掘工程的数量和质量、采矿量和矿石损失贫化等进行统计和监督。必要时测绘矿区大比例尺地形图。
2.2.2 煤矿测量统一采用北京坐标系或西安坐标系和黄海高程系。
2.2.3 煤矿控制测量和工程测量的方法、精度和误差执行相应矿种煤矿测量规程的有关规定,如《煤矿测量规程》(原能源部1989年制定发布)
2.3 煤矿地质
2.3.1 煤矿生产勘探的方法、手段和技术要求执行相关煤炭地质勘查规范。
2.3.2 凡与资源储量估算有关的采掘、勘查工程应进行地质编录,并绘制相应图件。其内容和格式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执行。
2.3.3 按照相关煤种采样工作的一般要求采集各类样品。 2.3.4 样品测试分析一般应有分析化验资质的实验室承担,并按要求进行内、外检。
3 资源储量分类
3.1 资源储量的分类应严格执行《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 17766—1999)和国土资源部印发的相关文件。
3.2 生产煤矿设计开采范围内的探明和控制的资源储量为基础储量;设计开采范围以外的查明资源量为内蕴经济资源量。未进行正规设计的正在开采煤矿,采矿许可范围内查明资源量视为基础储量。
4 资源储量估算
4.1 资源储量估算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
4.2 当地质勘查报告采用垂直断面将矿体划分成若干个矿块并估算其资源储量时,煤矿须改用水平断面将矿体分层并估算其资源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