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入厂员工公司级(一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一、三级安全教育概述
三级安全教育是指新入厂职员,工人的厂级安全教育,车间级安全教育和岗位(工段、班组)安全教育,它是厂矿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制度的基本形式。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是企业安全教育的基本教育制度,教育对象是新入厂人员、包括新调入的工人、干部、学徒工、临时工、合同工、代培人员和实习人员。 二、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职工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主要包括 以下几个方面:
权利有五个方面:
1、职工有权利得知所从事工作可能对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用人单位有义务使职工了解从事该工作可能对身体造成的危害,并有责任对职工进行与其从事工作相适应的劳动安全卫生培训。
2、职工有权获得保障其健康、安全的劳动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用人单位有责任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为其发放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
3、职工有权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予以拒绝。对于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的,用人单位不得以此为由给职工处分,更不得开除职工。
4、职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用人单位和有关部门必须采取积极措施,消除危害职工健康安全的状态和行为,并不得对职工进行打击报复。
5、职工在发生严重危及其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职工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紧急避险,并应当将有关情况向用个单位的管理人员作出报告。用人单位不得因职工采取紧急措施避险而给职工以任何处分,也不得扣发职工的工资、奖金。
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有四方面:
1、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2、职工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在劳动过程中,不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往往容易造成伤亡事故。
3、在劳动过程中,职工有义务听从用人单位管理人员的生产指挥,不得随意行动。
4、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现不安全因素或者危及健康安全的险情时,有义务向管理人员报告。
三、职工应掌握哪些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和技能
职工应首先要了解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规程。使职工都能认清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
律就是违法,同时要逐步提高对知法、守法、执法、护法重要性和违法危害性的认识。依法规范劳动者的行为,自觉遵章守纪,抵制“三违”现象。
其次要掌握了解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卫生知识和技能,诸如生产工艺过程;各种设备、设施性能;作业的危险区域和安全技术;岗位作业注意事项;生产中使用的有毒有害原材料及可能散发的有毒有害物质的安全防护基础知识;危险环境中的安全知识;现场紧急救护方法及措施;个体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排除设备故障的技能和采用的方法等。同时,逐步了解科学管理的知识和方法,使劳动卫生知识和技能与安全生产管理融为一体,确保一方平安。 四、 职工的安全生产职责是什么
1、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要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遵守有关设备的维修保养制度中职工应做到的条款,为设备安全与正运转尽到责任;
3、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经常关心自已周围的安全生产情
况,向有关领导或有关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意见;
4、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班组长或有关部门汇报情况,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报告领导,同时要协助有关调查人员做好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