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写 要 求
一、本范本仅供项目监理办参考使用; 二、(空白)内容自行补写; 三、凡“有/无”处自行标注;
四、凡与本工程无关的项目编写时应取消;
五、监理实施细则由总监组织监理办人员编写,总监审批签章后生效;
六、监理实施细则编号由项目监理办自行编排;七、监理实施细则仅供项目监理办自存自用。
安全及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一、监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建设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3、《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条例》 4、《深圳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5、《深圳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检查评分标准》 6、《深圳市施工现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二、工程概况 (空白)
三、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全面熟悉合同条款、安全监理规范、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本合同段的安全文明监理实施细则。
2、在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负责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包括用电、机械、人员、安全教育等各方面,并将检查结果报告总监理工程师。
3、在工程施工中,设立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控制点,对控制点加强监理力度,逐项加以落实。
4、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旁站监理记录,按月提交安全监理月报。
5、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做好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 6、完成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程序 (一)事前控制
1、 审查总承包单位的安全资质;
2、审查总承包商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
3、协助参建各方拟定安全生产协议书(业主——承包商,总包——分包);
4、制定安全监理程序;
5、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文明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生产技术方案;
6、检查开工时进入现场的施工机械、施工材料和人员的安全状态; 7、检查承包商安全设施和设备(如吊笼、漏电开关、安全网等),进入现场时的安全状态;
(二)事中控制
1、审查各分包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2、审查进入现场的各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和危险性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审查承包商提交的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4、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5、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签证文件,并督促落实。
6、现场监督与检查,包括定期联合检查、日常巡视检查和对事前安全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实行旁站监理。
7、如遇到下列情况,可下达“暂停令”
(1)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承包商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工不符合要求时;
(2) 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3) 安全设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4) 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