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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申报范文:2105-《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线上线下课堂的分工与配合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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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线上线下课堂的分工与配合机制研究 1.问题的提出、课题界定、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选题意义与研究价值

线上课堂是指以互联网为工具和载体,在互联网上展开的各种教学活动。与线上课堂相对,线下课堂是在教室等实体教学场所进行的面对面教学活动。互联网正以其无穷魔力推动着社会经济生活的变革,教育行业是其中之一。课堂教学作为教育的核心,首当其冲。在“互联网+”思想推动和指导下,“慕课”、“翻转课堂”等各种与线下课堂相区别的线上课堂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面对这种变化,学界积极做出回应,从多个纬度展开探讨,内容涉及线上课堂形式与特征、线上课堂的应用、线上课堂对传统教学的影响等。这些研究大体可以分为微观和宏观两个层次。

在微观层面,研究焦点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1)对某一形式线上课堂的研究,尤其是当下盛行的“慕课”和“翻转课堂”。例如,江波等人从兴起原因、影响、发展趋势、应对策略四个方面对“慕课”进行了探析(江波,王奕俊,2014);张金磊从教师角色定位、教学视频设计、课堂活动设计等方面对“翻转课堂”关键因素进行了探讨(张金磊,2013年)。(2)“慕课”等线上课堂在某一课程中的运用研究。此类研究较多,是当下学界关注的重点之一。例如,刘震等对“翻转课堂”在思想政治理论课中的运用进行了探究(刘震,曹泽熙,2013年)。除微观层面的具体探讨,部分学者站在“互联网+教育”的高度思考和探讨相关问题。例如,赵国庆在《光明日报》上撰文指出,要冷静面对“互联网+教育”:要坚持“教育为体、互联网为用”;要发挥宏观调控下的市场主体作用;学校教育要敢于从知识教育向思维教育转变(赵国庆,2015)。

学界的研究为本课题奠定了坚实基础。然而,学界对线上线下课堂的分工与配合机制这个关键问题着墨不多。线上课堂和线下课堂各有优势和缺点,唯有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撑起当下的课堂教学。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4年)》提出,提高教师应用信息技术水平,更新教学观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指出,要依托信息技术营造信息化教学环境,促进教学理念、教学模式和教学内容改革,推进信息技术在日常教学中的深入、广泛应用,适应信息时代对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需求。本课题积极回应,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线上线下课堂分工与配合机制为探讨对象,具有重要意义。

(1)在互联网环境和条件下,线上课堂已无可避免。回应教育环境变化,改革教学方法,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线上线下课堂的分工与配合机制进行探讨将对教学效果提升产生积极影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所有大学生必修课程,对学生培养发挥着重要作用。对于多数学生而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枯燥、晦涩难懂。合理运用线上线下课堂将有助于缓解教和学的困难,提升学生对相关知识的认知。

(2)面对“互联网+”的挑战,教学不能坚守避战。可以预料,将有越来越多的课程教学进入“互联网+”。课题对线上线下课堂分工与配合机制的探索可以为其他课程线上线下课堂的合理运用提供参考和借鉴。

2.课题理论依据、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假设、创新之处

课题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为对象,运用文献资料法、访谈法、比较分析法等对线上线下课堂的分工与配合机制进行探讨,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线上线下课堂运行检讨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主动适应互联网环境,借助QQ、微信等互联网工具进行了线上课堂的尝试和探索,包括法律案例的在线讨论、在线答疑等。这些尝试取得了积极效果,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例如,部分学生不能按照要求进行线上课堂学习,进而影响了线下课堂的教学安排。本部分运用访谈法(专家访谈与学生访谈)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

基础》线上线下课堂运行做全面检讨。

(2)其他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线上线下课堂情况调查分析

本部分拟对其他部分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线上线下课堂运行进行调查分析,归纳有益经验,剖析其中存在问题,为课题研究提供参考和借鉴。 (3)线上线下课堂结合运用的理念

“易观智库”董事长于扬指出,互联网+的本质是,用互联网这种强大的基础设施能力,与行业的供需产生化学反应,从而填补价值空白,打通痛点,提升效率,进一步释放生产力过程。据此,线上课堂的目的不在于取代线上课堂,而是运用互联网填补线下课堂的“价值空白”,提升教学质量和效率。线上课堂与线下课堂是一种互补结合关系,“线上线下优势互补,虚拟现实融为一体”。 (4)线上线下课堂职能界分

线上线下课堂结合运用的目的在于发挥各自优势,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故此,依据一定标准对线上线下课堂各自职能进行界分是十分必要的。不同课程的线上线下课堂职能可能是不同的。本部分尝试建立线上线下课堂职能划分标准,并依据此标准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线上线下课堂职能进行合理界分。 (5)线上线下课堂配合机制构建

在合理界分线上线下课堂各自职能基础上,构建二者相互配合机制,实现“1+1>2”就至关重要。分工目的不在于使线上线下课堂相互独立,而是在发挥各自优势基础上进行相互配合。例如,教师需要从知识的传授者转变为学习的指导者和促进者;为了促进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人,教师需要为学生创造个性化协作式的学习环境,并能够根据学科特点、学习者特征和先进的教学理念进行课堂活动的设计。 课题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对象,对线上线下课堂的分工与配合机制进行探讨。研究拟实现下列目标:

(1)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线上线下课堂运行进行检讨,总结经验,梳理问题,为课程后续线上线下课堂运行改进和效果提升提供基础和指导。

(2)建立线上线下课堂职能界分标准,以此标准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线上线下课堂职能进行划分,并为其他课程线上线下课堂职能划分提供参考。

(3)构建线上线下课堂配合机制。课题探索构建线上线下课堂配合机制,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和其他课程线上线下课堂的配合提供指导。、 课题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

第一,研究视角创新。课题未选择单独探讨线上课堂的运行,将线上线下课堂的结合作为研究的重点。第二,观点创新。课题认为,无论技术如何发展,教师要始终牢记教育是核心目标,互联网只是用来提升和变革教育的技术手段,要坚持“教育为体、互联网为用”。 3.研究思路、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实施步骤

课题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为对象,运用访谈法对武汉体育学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线上线下课堂运行情况进行深度检讨,通过问卷调查对部分高校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线上线下课堂进行调查分析,归纳有益经验,剖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线上线下课堂分工配合机制进行构建。 课题研究采用的主要研究方法包括:

(1)文献资料法。收集国内外相关文献资料,对资料进行整理分析,为课题研究奠定理论基础。

(2)访谈法。一方面,对学生进行访谈,了解学生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线上线下课堂运行的反馈;另一方面对其他体育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线上线下课堂运行进行访谈,归纳有益经验,梳理其中问题,为课题研究提供实证素材。

(3)比较分析法。一是对不同线上课堂进行比较,二是对不同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线上线下课堂运行进行对比分析。

(4)案例分析法。搜集线上线下课堂的典型案例,对其进行剖析,找寻线上线下课堂运行的有益经验。 实施计划:

(1)2016年6月——2017年6月,完成资料收集、整理和分析;调研设计、实施

(2)2017年7月——2017年12月,完成调研结果分析,撰写调研报告;课题论文定稿投稿

(3)2024年1 月——2024年3月,撰写结题报告,征求专家意见

(4)2024年4月——2024 年6月,根据专家意见修改报告并定稿,提交结题

课题申报范文:2105-《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线上线下课堂的分工与配合机制研究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线上线下课堂的分工与配合机制研究1.问题的提出、课题界定、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选题意义与研究价值线上课堂是指以互联网为工具和载体,在互联网上展开的各种教学活动。与线上课堂相对,线下课堂是在教室等实体教学场所进行的面对面教学活动。互联网正以其无穷魔力推动着社会经济生活的变革,教育行业是其中之一。课堂教学作为教育的核心,首当其冲。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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