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一、组织保障
1、安全保证体系
2、环境保护体系
二、技术措施
脚手架搭设技术措施
型钢悬挑脚手架(扣件式)
1、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二步;如果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无法设置连墙件时,应采取撑拉固定措施与建筑结构拉结。
2、每搭完一步脚手架后,应按《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表8.2.4的规定校正步距、纵距、横距及立杆的垂直度。 3、立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相邻立杆的对接连接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第6.3.6条的规定;
(2) 脚手架开始搭设立杆时,应每隔6跨设置一根抛撑,直至连墙件安装稳定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
(3) 当架体搭设至有连墙件的主节点时,在搭设完该处的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后,应立即设置连墙件。
4、脚手架纵向水平杆的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4) 脚手架纵向水平杆应随立杆按步搭设,并应采用直角扣件与立杆固定; (5) 纵向水平杆的搭设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第6.2.1条的规定;
(6) 在封闭型脚手架的同一步中,纵向水平杆应四周交圈设置,并应用直角扣件与内外角部立杆固定。
5、脚手架横向水平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7) 搭设横向水平杆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第6.2.2条的构造规定;
(8) 双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的靠墙一端至墙装饰面的距离不应大于100mm; (9) 单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不应设置在下列部位: 1) 设计上不允许留脚手眼的部位;
2) 过梁上与过梁两端成60°角的三角形范围内及过梁净跨度1/2的高度范围内;
3) 宽度小于1m的窗间墙;
4) 梁或梁垫下及其两侧各500mm的范围内;
5) 砖砌体的门窗洞口两侧200mm和转角处450mm的范围内;其他砌体的门窗洞口两侧300mm和转角处600mm的范围内; 6) 墙体厚度小于或等于180mm;
7) 独立或附墙砖柱,空斗砖墙、加气块墙等轻质墙体; 8) 砌筑砂浆强度等级小于或M2.5的砖墙。
6、脚手架纵向、横向扫地杆搭设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第6.3.2条、第6.3.3条的规定。 7、脚手架连墙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0) 连墙件的安装应随脚手架搭设同步进行,不得滞后安装;
(11) 当单、双排脚手架施工操作层高出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时,应采取确保脚手架稳定的临时拉结措施,直到上一层连墙件安装完毕后再根据情况拆除。 8、脚手架剪刀撑与双排脚手架横向斜撑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不得滞后安装。
9、脚手架门洞搭设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第6.5节的造规定。
10、扣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2) 扣件规格必须与钢管外径相同;
(13) 螺栓拧紧扭力矩不应小于40N·m,且不应大于65N·m;
(14) 在主节点处固定横向水平杆、纵向水平杆、剪刀撑、横向斜撑等用的直角扣件、旋转扣件的中心点的相互距离不应大于150mm; (15) 对接扣件开口应朝上或朝内;
(16) 各杆件端头伸出扣件盖板边缘长度不应小于100mm。 11、作业层、斜道的栏杆和挡脚板的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栏杆和挡脚板均应搭设在外立杆的内侧; (2) 上栏杆上皮高度应为1.2m; (3) 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 (4) 中栏杆应居中设置。
12、脚手板的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脚手架应铺满、铺稳,离墙面的距离不应大于150mm;
(2) 采用对接或搭接时均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第6.2.4条的规定;脚手板探头应用直径3.2mm镀锌钢丝固定在支承杆件上;
(3) 在拐角、斜道平台口处的脚手板,应用镀锌钢丝固定在横向水平杆上,防止滑动。
13、钢管架应设置避雷针,分置于主楼外架四角立杆之上,并联通纵向水平杆,形成避雷网络,并检测接地电阻不大于30Ω。 14、外脚手架不得搭设在距离外架空线路的安全距离内,并做好可靠的安全接地处理。
15、定期检查脚手架,发现问题和隐患,在施工作业前及时维修加固,以达到坚固稳定,确保施工安全。
16、外脚手架严禁钢竹、钢木混搭,禁止扣件、绳索、铁丝、竹篾、塑料篾混用。 17、外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穿防滑鞋。 18、严禁脚手板存在探头板,铺设脚手板以及多层作业时,应尽量使施工荷载内、外传递平衡。
19、保证脚手架体的整体性,不得与井架、升降机一并拉结,不得截断架体。 20、结构外脚手架每支搭一层,支搭完毕后,经项目部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任何班组长和个人,未经同意不得任意拆除脚手架部件。
21、严格控制施工荷载,脚手板不得集中堆料施荷,施工荷载不得大于3kN/m2,确保较大安全储备。
22、各作业层之间设置可靠的防护栅栏,防止坠落物体伤人。
脚手架拆除技术措施 型钢悬挑脚手架(扣件式)
1、拆架前:
(4) 应全面检查脚手架的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构造要求; (5) 应根据检查结果补充完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拆除顺序和措施,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 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进行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7) 应清除脚手架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
2、拆架时应划分作业区,周围设绳绑围栏或竖立警戒标志,地面应设专人指挥,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当脚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应先按《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第6.4.4条、第6.6.4条、第6.6.5条设置连墙件和横向斜撑加固。
3、拆架的高处作业人员应戴安全帽、系安全带、扎裹腿、穿软底防滑鞋。 4、拆架程序应遵守“由上而下,先搭后拆”的原则,即先拆拉杆、脚手板、剪刀撑、斜撑,而后拆横向水平杆、纵向水平杆、立杆等,并按“一步一清”原则依次进行。严禁上下同时进行拆架作业。
5、拆立杆时,要先抱住立杆再拆开最后两个扣件,拆除纵向水平杆、斜撑、剪刀撑时,应先拆除中间扣件,然后托住中间,再解端头扣件。
6、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2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立杆的高度(约6.5m)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设临时抛撑加固后,再拆除连墙件。
7、拆除时要统一指挥,上下呼应,动作协调,当解开与另一人有关的结扣时,应先通知对方,以防坠落。
8、拆架时严禁碰撞脚手架附近电源线,以防触电事故。
9、在拆架时,不得中途换人,如必须换人时,应将拆除情况交代清楚后方可离开。 10、拆下的材料要徐徐下运,严禁抛掷。运至地面的材料应按指定地点随拆随运,分类堆放,“当天拆当天清”,拆下的构配件应按《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的规定及时检查、整修与保养,并应按品种、规格分别存放。
11、高层建筑脚手架拆除,应配备良好的通讯装置。
12、当天离岗时,应及时加固尚未拆除部分,防止存留隐患造成复岗后的人为事故。
13、如遇强风、大雨、雪等特殊气候,不应进行脚手架的拆除,严禁夜间拆除。 14、翻掀垫铺竹笆应注意站立位置,并应自外向里翻起竖立,防止外翻将竹笆内未清除的残留物从高处坠落伤人。 安全管理
1、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036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上岗人员定期体检,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 2、搭设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3、脚手架的构配件质量与搭设质量,应按安全技术规范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准许使用;
4、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揽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严禁拆除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