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横向扫地杆构造
2、纵、横向水平杆
(1) 纵向水平杆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小于3跨。纵向水平杆接长宜采用对接扣件连接,也可采用搭接。要求如下:
当采用对接时,对接扣件应该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纵向水平杆接头不宜设置在同步或同跨;不同步或不同跨两相邻接头在水平方向错开距离不应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最近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纵距的1/3。
当采用搭接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等间距设置3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搭接纵向水平杆杆端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
(2) 立杆与纵向水平杆交点处设置横向水平杆,两端固定在立杆上,以形成空间结构整体受力。
纵向水平杆对接接头布置
3、剪刀撑设置
(1)脚手架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
(2)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应小于6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60°之间。
(3)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应采用搭接或对接,采用搭接连接时,搭接长度不小于1m,应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小于100mm。
剪刀撑(立杆)搭接构造
(4)剪刀撑斜杆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
4、脚手板、脚手片的铺设要求
(1) 脚手架里排立杆与结构层之间均应铺设脚手板,内外立杆间应满铺脚手板,无探头板。将脚手板两端与水平杆可靠固定,严防倾翻。
(2) 满铺层脚手片必须垂直墙面横向铺设,满铺到位,不留空位,不能满铺处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3) 脚手片须用12-14#铅丝双股并联绑扎,不少于4点,要求绑扎牢固,交接处平整,铺设时要选用完好无损的脚手片,发现有破损的要及时更换。
脚手板对接 脚手板搭接
脚手板对接、搭接构造
(4)在拐角、斜道平台口处的脚手板,应与横向水平杆可靠连接,防止滑动; 5、防护栏杆
(1) 脚手架外侧使用建设主管部门认证的合格绿色密目式安全网封闭,且将安全网固定在脚手架外立杆内侧。
(2) 选用18#铅丝张挂安全网,要求严密、平整。
(3) 脚手架外侧施工作业层必须在0.6m、1.2m高位置设置2道防护栏杆和18cm高挡脚板,栏杆和挡脚板均应搭设在外立杆的内侧。
(4) 脚手架内侧形成临边的(如遇大开间门窗洞等),在脚手架内侧在0.6m、1.2m高位置设置2道防护栏杆和18cm高挡脚板。 (5) 脚手架上门洞、出入口构造示意图:
6、连墙件
(1) 脚手架与建筑物按计算书中连墙件布置要求设拉结点。拉结点在转角范围内和顶部处加密。
(2)连墙件中的连墙杆应呈水平设置,当不能水平设置时,应向脚手架一端下斜连接;
(3)连墙件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用其它可靠措施固定;
(4)拉结点应保证牢固,防止其移动变形,且尽量设置在外架纵横向水平杆接点处。宜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
(5)外墙装饰阶段拉结点,也须满足上述要求,确因施工需要除去原拉结点时,必须重新补设可靠,有效的临时拉结点,以确保外架安全可靠;
(6)当脚手架下部暂不能设连墙件时应采取防倾覆措施。当搭设抛撑时,抛撑应采用通长杆件并用旋转扣件固定在脚脚手架上,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60°之间;连接点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抛撑应在连墙件搭设后方可拆除。
(7) 连墙件构造示意图:
1-垫木;2-短钢管;3-直角扣件;4-横向水平杆;5-附加钢管
脚手架刚性连墙件构造示意图
7、架体内封闭
(1)脚手架的架体内立杆距墙体净距最多为200mm,如因结构设计的限制大于200mm的必须铺设站人板,站人板设置平整牢固。
(2)脚手架施工层内立杆与建筑物之间应采用脚手片或木板进行封闭。 (3)施工层以下脚手架每隔10m以及底部用双层网兜进行封闭。
四、检查验收
1、脚手架搭设前,对进入现场的各种构配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应及时清除出场
(1) 构配件应有相应的产品标识及产品质量合格证;
(2) 构配件应有相应的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及产品使用说明书; (3) 当对构配件质量有疑问时,应进行质量抽检和实验。
2、脚手架下列阶段进行检查与验收,应按规定对脚手架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1) 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 (2) 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
(3) 每搭设完两层后; (4) 达到设计高度后;
(5) 遇有六级强风及以上风或大雨后;冻结地区解冻后; (6) 停用超过一个月。
3、架子搭设和组装完毕,使用前必须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负责人、架子班长等人员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单。 4、验收时应具备下列文件
(1) 根据编制依据相关文件规范、标准要求所形成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2) 专项施工方案及变更文件; (3) 安全技术交底文件;
(4) 脚手架构配件的出厂合格证或质量分类合格标志; (5) 脚手架工程的施工记录及质量检查记录;
(6) 脚手架搭设过程中出现的重要问题及处理记录; (7) 脚手架工程的施工验收报告。
5、脚手架工程的验收,除查验有关文件外,还应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应着重以下各项,并记入施工验收报告。
(1)构配件和加固件是否齐全,质量是否合格,连接和挂扣是否紧固可靠,钢丝绳是否松动、断股等;
(2)安全网的张挂及扶手的设置是否齐全;
(3)杆件的设置和连接,连墙件、支撑、门洞桁架等的构造是否符合要求;立杆是否悬空;
(4)垂直度、水平度及立杆的沉降是否合格;
(5)搭设脚手架时,应有保证安全上下的爬梯或斜道,严禁攀登架体上下。 (6)扣件螺栓是否松动; (7)架体是否超载;
(8)悬挑脚手架的悬挑支承结构及与建筑物的连接固定应符合设计和相应规范的规定,锚固装置是否松动、脱落。
6、脚手架检查验收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的检查评分表进行。 7、脚手架使用期间的检查
(1)脚手架使用期间必须设专人经常检查,当其从安全维护架转换为装饰施工时,必须及时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必须经过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签字批准,才能使用。
(2)检查后不合格部位必须及时修复或更换,符合规定后,方准许继续使用。 8、脚手架必须验收检查合格后办妥脚手架验收手续,在脚手架醒目处挂上脚手架验收合格牌后,方可投入使用。
9、架体内必须做到每层封闭(即进行隔离),且不能大于4步。 10、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