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清理上报通知
各街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面真实掌握全县国有资产情况,建立规范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县国有资产情况进行全面清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通过清理,全面真实掌握全县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情况,理顺我县现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明确出资人和经营者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一步规范我县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做大做强县级投融资平台,为全县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工作原则。按照“统一政策、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准确反映国有资产的实际情况,为建立科学合理的国资管理体制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
二、清理的主要范围及内容
(一)切实抓好国有企业基本情况清理上报工作
1﹒清理范围。县属国有独资、控股及参股企业。各单位、街镇乡人民政府按归口所属清理投资组建的企业、以及控股参股的企业;县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投融资公司以及代表县人民政府出资的企业按照归口管理清理上报。
凡属我县投融资平台企业,除按规定报送相关资料外,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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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有关投融资情况及财务运行情况作出书面说明一并上报。
2﹒清理内容。企业基本信息、出资额度和方式、主营业务范围、利润或亏损情况等(详见附表)。
3﹒报送时间。各单位要落实专人,严格按规定填报附表并对清理工作进行文字说明,于**年8月8日前报送大足县财政局国资办(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县投融资平台的相关资料一并抄送县金融办。
完成清理后,由县国资办负责统一登记造册管理,并向县政府报告清理情况。
(二)抓紧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划转工作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地产无偿划拨过户给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通知》(足委发〔**〕3号),要求各单位于**年1月25日前报送资产划转相关资料,产权过户手续应于**年4月前完成。目前此项工作进展缓慢,仍有部分单位未按要求完成资产划转工作任务。各相关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工作力度,按照县财政局《关于报送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地产无偿划拨过户给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有关附件的通知》(足财资〔**〕13号)文件要求,务必于8月底前完成资料报送工作,县国土房管局要紧密配合,组织专人核实测量、办理资产过户手续,于9月底前全面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任务。本次清理上报工作事关全县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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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发展的大局,是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整合我县国有投融资平台,增强项目包装、策划力度的基础工作,将为下一步国资改革工作提供支撑,各级各部门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统一思想,认真完成清理上报工作。各单位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要加强对清理上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分工明确、落实到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按时完成清理上报并保证结果真实可靠。
(二)密切配合,特事特办。县财政局、国土房管局、工商局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抽调专人集中办公,特事特办,加快工作进度。各涉及单位要尽力提供支持,不得推诿、拖延、隐瞒,确保按时顺利完成工作任务。
(三)严明纪律,明确责任。对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完成清理上报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在清理过程中,隐瞒漏报、擅自转移侵吞国有资产或懈怠工作,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一经查实,将按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理并追究主要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触犯刑法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联系电话:437****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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