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长、书记 2——副校长、副书记、工会主席、校长助理
3——中层处室主任、工会副主席、团委书记 4——中层处室副主任、主任助理、团委副书记 (二)年级段长:100元(每月) (三)教研组长:100元(每月)
(四)教工团支部、备课组长:30元(每月)
第十九条 对身兼数职的教职工,其职务津贴只以最高的职务计算。 第二十条 班主任津贴(标准另定)。
第五节 奖励工资
第二十一条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相关项目对教职工进行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制订。
第六节 福利工资
第二十二条 在编在岗教职工均可享受或部分受各种福利待遇,其项目及标准另定。
第三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若有下列情形的,扣发或取消相应津贴: 1、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的; 2、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
3、工作纪律涣散,责任凡不强,影响教育教学质量的; 4、由于本人原因影响学校声誉或教育教学质量的。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经教职工大会通过后于2009学年第二学期开始实行。结构工资有关数据由有关处室报校办汇总,经校长室审核后,由总务处核算后于每月18日发放。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学校教职工大会通过后试行,试行过程中教职工大会主席团有权对学校行政提出的修改意见作出决定。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校长室。
苍南县金乡职业学校 2012年12月14日
金乡职业学校结构工资实施办法修改稿
1——校长、书记2——副校长、副书记、工会主席、校长助理3——中层处室主任、工会副主席、团委书记4——中层处室副主任、主任助理、团委副书记(二)年级段长:100元(每月)(三)教研组长:100元(每月)(四)教工团支部、备课组长:30元(每月)第十九条对身兼数职的教职工,其职务津贴只以最高的职务计算。第二十条班主任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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