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近日,市教育局结合《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方案》,印发了《渭南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对在今后5年我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具有指导作用。
新《实施方案》按全省统一要求,将体育考试成绩总分由原来50分提高到60分,统一考试成绩由原来的“35分”修改为“45分”。平时考核成绩15分不变,但由原来的“体育课成绩9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6分”修改为“体育与健康课成绩6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9分”,平时考核分值向体质健康测试进行适度倾斜。
新《实施方案》对统一考试和免试进行优化和完善,在考试项目类别不变的基础上,增加了篮球技能的“全场运球”;并对统一考试部分项目的测试方法及标准进行了完善,对新增项目制定了相应的测试方法和标准;增加了缓考考生的类别(女生特殊生理期和考生临时伤病)和缓考手续办理要求,具体缓考办法由各县市区自行制定。2024年起,全面取消因参加各级各类运动竞赛获奖的免试。
新《实施方案》要求因病(心、肺、肝、肾等主要器官有严重疾病)、身体发育异常、肢体残疾、畸形(严重影响功能者)的考生可以申请体育考试免试。其中肢体残疾达到一、二、三级残疾的考生,可以凭借《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学校证明,经县市区教育局、招生部门审批备案后进行免试,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按满分60分记入总分;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考生,如果能坚持参加日常体育与健康课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平时考核成绩正常计入。不能正常参加日常体育与健康课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考生按60%计入平时考核成绩;考生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统一考试中正常参加考核,分值按实际得分正常计入,其中不参加考核的项目分数按60%计入。申请病、残免试的考生,应在报名时应提交证明材料(残疾证、区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学校证明、考生申请)办理病、残免试手续。市教育局将对免试情况及人员随机抽查、督查。
新《实施方案》还要求有条件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置游泳考点,同时上报市教育局审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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