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体液压支柱的使用说明解读
单体液压支柱的使用说明 1、支设
(1)支设前的准备
a 检查乳化液泵机械电器部分是否正常,油箱内乳化液是否足够,浓度是否合 适,然后启动乳化液泵,待泵各部运转正常、供液压力达到泵站额定工作压力时方 可向工作面供液 b 检查管路系统是否完好,各处接头是否漏液,注液枪是否工作正 常。
c 将支柱移至预定支设地点,先用注液枪冲洗单向阀、注液嘴,然后将注液枪 插入三用阀中并连接好。
d 三用阀的单向阀应朝老塘方向或下顺槽,以便安全回柱。
(2操作注液枪,向支柱内腔供液,并使支柱柱帽与金属顶梁接触,此时应使 支柱尽量与顶梁、底板垂直(注意迎山),使支柱处于良好受力状态,待支柱完全 “顶死”即初撑力达到额定负荷后松开注液把。并拔出注液枪,并检查是否漏液。待 完全正常后升柱与初撑即完成。
(3当采高太于支柱最大高度时应采取措施(如垫木垫,更换支柱等)。否则 不得支设。
(4 当高太低时(支柱活柱伸出不足 200mm )也应采取措施(如更换更矮的支 柱)。当支柱行程小于 100mm 时,应将支柱先行撤出,以防压死柱。
(5第一次使用或维修后下井的支柱,在第一次升柱时,应先将支柱内腔气体 排净后再进行支设(即连续升降柱 1-2 次)。
(6不合格的支柱不允许支设。 2、回柱
(1)严格遵守回采工作面的支护作业规程与回柱时的安全要求,确保安全生 产。
单体液压支柱的使用说明解读
(2)将卸载手把插入三用阀卸载孔中。顶板状况较好时采用近距离卸载,转 动卸载手把使卸载手把呈水平位置,这时卸载阀打开,支柱内腔乳化液外溢,活柱 下缩;顶板条件较差时应采取远距离卸载,即卸载手把呈水平位置,卸载阀打开, 活柱下缩,直到可以撤出支柱为止。
(3)回柱时严禁锤击油缸和活柱,以防损坏密封和镀层。回收的支柱应直立 放在工作面,不得倒放在地上。井下不允许存放无三用阀的支柱。若三用阀损坏, 应及时将备用三用阀装上。
(4) 遇有被压 “死柱”时,应采取挑顶或卧底措施,严禁用绞车硬拉或炮崩。 主要技术参数:
型号 DN10-25/80 最大高度 mm 1000 最小高度 mm 720 行程 mm 280 工作阻力 kN 245 工作液压 MPa 49 油缸直径 mm 80 底座面积 mm2 120 工作液 5#液压油 重量 Kg 29
单体支柱的使用规范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单体液压支柱(以下简称支柱)的用途、使
单体液压支柱的使用说明解读
用条件、技术管理、 使用与报废。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支护顶板用的支柱。 2 引用标准
MT 76 液压支架用乳化油 MT 112 矿用单体液压支柱 MT/T 561 单体液压支柱维修规程 3 用途
3.1 煤矿回采工作面顶板支护。 3.2 煤矿综采工作面端头支护。
3.3 回采工作面巷道超前支护或其他临时支护。 4 使用条件 4.1 采煤方法
1. 单一长壁采煤法。 2. 倾斜分层下行垮落采煤法。
3. 水砂充填、水平分层、掩护支架等特殊采煤法。
单体液压支柱的使用说明解读
4.2 倾角
4.2.1 倾角 25°以内、采高 3m 以下的缓倾斜工作面。
422倾角25°?45°采高3m以下的工作面,采取一定安全措施也可使用。 4.3 矿山压力
4.3.1 具有不同矿山压力显现规律的工作面均可使用。
4.3.2 冲击地压工作面使用时 #安全阀最大溢流量应大于 10L/min 。 4.4 顶板
4.4.1 直接顶中等稳定以上。
4.4.2 破碎顶板工作面使用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漏顶。 4.5 底板
4.5.1 底板比压 16MPa 以上。
4.5.2 底板比压小于 16MPa 或支柱压入底板影响回柱的软底工作面应采用大底 座或使用柱鞋。
5 技术管理
5.1 准备使用支柱的工作面应有地质说明书,说明煤层赋存、煤的硬度、夹 石、断层构造、顶底板岩性、水文地质等情况。
5.2 对同一煤层临近工作面进行矿压观测,摸清矿压显现规律。
5.3 根据地质说明书和矿压观测资料等,由采区编制作业规程。作业规程按规 定程序审批后,工作面方可投产。
5.4 支柱选型:
单体液压支柱的使用说明解读
根据矿压资料、顶板管理方式和支柱额定工作阻力确定合理的排距和柱距。 5.5 新到矿支柱和存放期超过一年的支柱视其新旧程度应逐根按 MT 112 或 MT/T 561
进行操作试验和高、低压密封试验,不合格支柱不准下井使用。
5.6 使用中损坏的支柱应及时升井维修,支柱维修按 MT/T 561 规定执行。 5.7 初次使用支柱的煤矿,使用前应对管理人员、维修人员和采区工人进行技 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8 支柱修理工、工作面支柱工、支柱管理员、泵站司机必须固定,专职专 责。 5.9 建立支柱卡片,内容包括支柱制造单位、型号规格、制造日期、数量、使 用地点、使用时间等。
5.10 建立岗位责任制、维修检验制、支柱管理制、工作面交接班制、租赁制等 规章制度。
6 使用 6.1 支设
6.1.1 使用的支柱每根都应保持完好状态,任何损坏的支柱不允许支设。 6.1.2 不同性能的支柱不准混用。 6.1.3 工作面支柱均应编号,防止丢失。
6.1.4新下井支柱或长期未使用的支柱,第一次使用时应先升降 腔内空气后方可支设。
6.1.5 外注式支柱支设前,必须用注液枪冲洗注油阀体,防止煤粉等污物进入 支柱内腔
1?2次,排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