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王静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管理
【发文字号】南府干[2013]20号 【发布部门】南宁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7.17 【实施日期】2013.07.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王静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南府干〔2013〕2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王静同志(女)挂任南宁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挂任期1年); 万成同志挂任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挂任期1年);
刘素华同志(女)挂任南宁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副局长(挂任期1年); 邢义波同志挂任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助理(挂任期1年); 1 / 2
任宋日正同志为南宁市伊岭工业发展管理委员会主任(兼);
任黄海珍同志(女)为南宁市伊岭工业发展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副处长级,兼),免去其南宁市伊岭工业发展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唐小若同志为南宁六景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兼);
任韦翯钰同志为南宁六景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副处长级,兼),免去其南宁六景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张先进同志为宾阳县黎塘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兼); 任黎云同志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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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王静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王静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法规类别】人事管理【发文字号】南府干[2013]20号【发布部门】南宁市政府【发布日期】2013.07.17【实施日期】2013.07.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王静等同志任免职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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