栋梁生(新栋梁2.0)培养 管理办法 编号:HR-2-17 版号:A/0 页码:第 1 页 共 6 页 栋梁生(新栋梁2.0)培养管理办法 (主责部门:中梁学院) 编制 审核 审核 审批 雷叶鑫 张振周 日期 日期 日期 日期 2017-5-15 2017-5-15 中梁地产集团 2017年5月15日 修订记录 日 期 2024.1.31
修订状态 完成 日期 修改内容 增加挑战性关键任务、调整招聘修改人 审核人 雷叶鑫 张振周 审批人 陈红亮 1
栋梁生(新栋梁2.0)培养 管理办法 编号:HR-2-17 版号:A/0 页码:第 2 页 共 6 页 1.目的
1.1 构建系统、规范、高效的栋梁生(新栋梁2.0)招聘、培养、管理体系。
1.2 通过专项培养,全面提速人才培养进程,快速打造“既能承担重任又具备高绩效高潜力”的中高层梯队人才。 2.适用范围
2.1 适用于控股集团、各区域集团、各区域公司协同招聘的在标杆地产企业(中国地产前30强)已培养3-6年(25-30岁)的优秀年轻人才。 3.管理原则
3.1 定位明确:栋梁生有明确的职业发展通道,列入公司培养人才梯队。 3.2 加速培养:培训资源向栋梁生倾斜,加大培养力度,缩短成长周期。 3.3 共同培养:控股集团与区域集团、区域公司共同承担栋梁生的培养责任。 3.4 人才共享:栋梁生由集团统筹调配,主要培养部门可优先选用。 3.5 针对性:制定个人发展计划,根据不同对象,采取差异化的培养方式。 4.职责与分工
4.1 中梁学院职责:
4.1.1 制定并推进栋梁生招聘、培养计划的组织实施。 4.1.2 负责培养过程的监督与指导。
4.1.3 审批培养过程的选拔、评估、考核、晋升及淘汰。 4.2 区域集团/区域公司人力职能部门职责:
4.2.1 按集团要求,协同集团完成栋梁生招聘、轮岗及培养、考核工作。 4.2.2 管理及监控栋梁生成长情况,按要求及时反馈栋梁生培养及发展信息。 4.3 导师职责:
4.3.1 制定及执行辅导计划,履行辅导职责,帮助栋梁生快速理解践行公司价值观、提升综合素质及业务能力。
4.3.2 对栋梁生招聘、培养的实施和效果进行反馈。 4.4 栋梁生职责:
4.4.1 参加各类培训与学习、考核与评估、述职报告等,并修足相应学分。 4.4.2 提交各类学习心得/总结等至各级单位审核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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栋梁生(新栋梁2.0)培养 管理办法 编号:HR-2-17 版号:A/0 页码:第 3 页 共 6 页 5.招聘管理
5.1 栋梁生招聘工作由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协同各区域集团(区域公司)共同执行。
5.2 招聘启动时间一般为每年的11月份,具体招聘实施方案于每年11月份由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制定。
5.3 招聘需求管理
5.3.1 招聘需求申报:每年11月份,由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发起栋梁生需求申报通知,要求集团各中心、各区域集团、各区域公司组织填报附件1:栋梁生招聘需求申报表。
5.3.2 招聘需求流程:各用人单位的栋梁生招聘需求申报表须经本单位第一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汇总,并报经集团资源中心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5.3.3 招聘需求审查:各用人单位提报相应栋梁生申报需求时,应根据经营及组织能力建设实际需要分配名额,并符合控股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招聘数量要求; 5.3.4 筹备型区域公司不纳入栋梁生招聘资格范围。 5.4 录用标准
5.4.1 高度认可中梁文化价值观。
5.4.2 国内985/211院校或同类院校本科以上学历,2-6年国内前30强标杆地产企业工作经验,列入标杆企业管培生培养计划的优先录用; 5.4.3 不超过2家企业正式全职工作经历;
5.4.4 专业知识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沟通表达、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快速学习能力。 5.4.5 录用整体比例男性占比不低于70%。 6.培养计划
见附件2:中梁地产栋梁生(新栋梁2.0)培养计划 7.培养管理 7.1 季度集训计划
见附件3:栋梁生集训及述职安排方案、附件4:栋梁生培养考评管理办法 7.2 导学管理
7.2.1 导师确定:原则上入司时间6个月及以上,部门或组织一把手;
7.2.2 导学协议签订:集团/区域需组织思想导师、业务导师与学员进行导学见面会,签订附件5:
导学协议,确定导师与学员的导学责任关系,并将导学名单及导学协议扫描件提报集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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栋梁生(新栋梁2.0)培养 管理办法 编号:HR-2-17 版号:A/0 页码:第 4 页 共 6 页 7.2.3 导师职责:思想导师、业务导师、轮岗导师均需履行辅导职责,对学员进行日常指导,范
围包括但不限于学习、工作、职业规划、生活等;轮岗期内,思想导师、业务导师可通过多种方式了解学员学习进展,并给予相应指导;
7.2.4 导学评估:学员以季度为单位,对导师进行评价,通过附件6:导师评估表,对思想导师、
业务导师辅导成效予以评价及反馈,提交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7.2.5 导学座谈/面谈:
(1)一对一交流:思想导师、业务导师分别需与学员进行一对一培养面谈,至少每月一次,通过面谈了解学员期内的学习情况与工作状态,解答学员学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座谈/面谈:由思想导师牵头组织,业务导师、轮岗导师每月需与学员沟通本月培养情况,可采用培训座谈或绩效面谈的形式,及时掌握学员成长情况及学习需求,以调整安排下一步培养计划;
(3) 学员须在工作月报中反馈当期面谈/座谈详细情况。
7.2.6 导师反馈:集团/区域学员月度工作总结须经思想导师、业务导师及轮岗导师执行综合评价,
导师分别就学员学习成效进行反馈,如涉及培养计划变更,导师可及时于反馈中备注;未按要求及时提交工作总结的学员,根据学分管理规定执行相应扣分。
7.2.7 导师激励:给予业务导师/轮岗导师每月300元的辅导津贴,为保证辅导效果,每个业务导
师辅导栋梁生原则上为1人。思想导师及轮岗导师不设带教上限。
7.2.8 导师激励发放:
(1)根据学员每季度对相应导师的评议结果,对相应导师进行奖罚兑现:评议分数在90分及以上的,对其相应导师给予每月300元的津贴;评议分数75-89分的,对其相应导师给予每月200元的津贴;评议分数74-60分的,取消相应导师津贴,并提出整改要求;评议分数在60分以下的,酌情对其相应导师进行处罚或取消导师资格。
(2)不计发月度辅导津贴的情形:辅导期内,导师离职;辅导期内,栋梁生离职;栋梁生与导师弄虚作假,对辅导实际情况虚报者。
(3)栋梁生培养期结束后,进行优秀导师评选,给予2000元的优秀导师奖金。
7.3.轮岗管理
7.3.1 轮岗安排:集团/区域思想导师协同业务导师制定学员轮岗计划,将学员附件7:轮岗安排表报中梁学院备案,根据安排分配学员至指定项目、指定岗位进行轮岗学习;
7.3.1 轮岗日期:学员入职培训后在本职岗位上工作满2个月后进行轮岗,每次轮岗不得少于半个月;轮岗期内如有变动,需及时更新并报中梁学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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栋梁生(新栋梁2.0)培养 管理办法 编号:HR-2-17 版号:A/0 页码:第 5 页 共 6 页 7.3.2 轮岗评价:各岗位轮岗结束时,集团/区域需组织轮岗导师与学员进行相互评估,具体如下: (1)轮岗导师评价:由学员填写附件6:导师评估表,对轮岗导师进评价; (2)轮岗表现评价:由轮岗导师填写附件9:轮岗评价表对学员轮岗表现进行评估; 7.4 各类评估/报告提交时间点 执行人 日期 每月28日 栋梁生 流程 转正后或轮岗期间,每月28日,学员发起提交栋梁生月度工作总结(及栋梁生轮岗评价表),由思想导师、业务导师(轮岗导师)评价后,由所在人力职能部门抄送中梁学院备案汇总。 每季度交流会,学员发起栋梁生挑战性关键任务报告或季度述职报告提报至中梁学院备案。 每半年度绩效考评期,提交栋梁生绩效考核评估表至中梁学院备案。 每季度末月30日,集团/区域人力资源职能部门发起栋梁生成长档案,将该学员当季度成长档案作为季度培养总结附件提交。 如遇特殊情况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通知为准,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相关资料请顺延至节后第一个工作日提交。 每季度末月30日 每季度末月30日,学员发起栋梁生导师评估表提报至中梁学院备案。 季度交流会 集团/区域集团/区域公司HR 7月1日前 每季度末月30日 特别说明 8.栋梁生招聘与培养费用预算与控制
8.1 栋梁生招聘与培养费用指在栋梁生招聘与培养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招聘费、培训费、咨询费、场地费、资料费、培训器械购置费、食宿费、交通费以及招聘与培养期间产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8.2 栋梁生报到所发生的交通费由所属单位承担,费用标准按公司规定的《出差管理制度》标准执行。
8.3 栋梁生报到后,如工作地非家庭所在地,可入住经济型酒店5天,为栋梁生解决住宿事宜预留时间,费用标准按公司《出差管理制度》标准执行。
8.4 费用报销严格按授权流程规定执行,费用由栋梁生所属单位承担。 9.其他规定
9.1 本办法由中梁学院负责修订,解释权归中梁学院。 9.2 本办法自审批公布之日起生效实施。 10.相关附件
附件1:栋梁生招聘需求申报表
附件2:中梁地产栋梁生(新栋梁2.0)培养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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