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
一、
文明施工管理
工地有以项目负责人为负责人的文明施工组织管理机构及人员,文明施工制度完善、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有经批准的规范科学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合理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一、 封闭施工
工地实行围挡封闭施工,围挡高度不低于2.2米,围挡坚固、稳定、整洁、美观、规范。
现场设有进出大门,有健全的出入管理制度。
二、 现场图牌标语
工地主要出入口必须设置“六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现场出入制度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牌和现场平面布置图。工地设有安全文明标语、宣传栏,施工危险区域或夜间施工均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各类标牌整齐规范。
三、 施工场地
工地道路、材料堆放场地及出入口要进行硬化处理。场内平整干净,沟地成网,排水畅通;集中清淤,无积水,污水不得外溢场内、场外。
四、 暂设工程
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分隔设置。暂设工程井然有序,室内净空高度不低于2.5米,符合安全、卫生、通风、采光、防火等要求。
五、 材料堆放
工地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废料及建筑垃圾等按平面布置定点分区分类堆放,成线成块成堆,表牌标语醒目、规范、完整,堆放整齐。易燃易爆物品应分类妥善存放。
六、 工完场清
每道工序作到“落手清”,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运,最多不超过3天。材料和工具及时回收、维修、保养、利用、归库,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七、 预拌混凝土的使用
按市建委有关文件规定规范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工地不得在现场设混凝土搅拌站。
八、 分工标志
施工现场有关管理人员和特种操作人员要按规定持证上岗。现场管里人员和工人戴分色或有区别的安全帽。专人指挥、质量、安全等检查监督人员应佩戴明显袖章和标志。危险施工区域应派人配章值班。
九、
安全防护
建筑工程脚手架外侧采用符合有关标准的密目是安全网实施全封闭,封闭高度高出作业面1.5米以上,施工现场“三宝”使用规范到位,“四口”等临边有防护措施。建筑施工临街面及人行通道有符合规定的安全棚。脚手架、模板、龙门架、井字架、塔吊、外用电梯、卸料平台及其他垂直运输设施的搭设和拆除有设计和验收资料,使用过程中有检查记录。验收合格的要挂上验收合格牌、限载牌。
十一、施工机械化和施工用电
施工机械设备整洁,保养到位,安全保护设置齐全可靠,并按规定设置,有岗位职责挂牌和安全操作规程标牌,用电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十二、消防措施
工地有严格的消防制度,有明显的防火标志和防火制度牌,配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有满足要求的消防水源,防火疏散道路畅通,现场施工动火有审批手续和监护措施。
十三、对周边建筑物等的影响
施工不得危及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和电力、通信、给排水、天然气等基础设施安全。
十四、烟尘控制
严禁排放有毒烟尘和气体,不得在施工现场洗石灰、熬煎沥青,工地生活燃料符合环保有关要求,不得从建筑物高处向下流放污水、倾倒垃圾。
十五、运输管理
施工现场运送各种材料、预拌混凝土、垃圾、渣土等应有遮盖和防护措施,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飞扬、洒落和流溢,保证行驶途中不污染道路和环境,不影响市容卫生。
十六、园林绿化文物保护
遵守园林绿化和文物保护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砍伐树木、毁坏绿地、损坏文物。要封闭泥土,绿化、美化施工现场。
十七、噪声控制
按照建筑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积极采取措施,控制施工噪声,做到施工不扰民。话音施工不得超过23点,施工工艺或其他等特殊原因而进行夜间施工,必须采取有效降噪措施,报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同意。
十八、治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