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京林业大学2010届本科生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是高等学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在培养大学生探求真理、进行科学研究基本训练、提高综合实践能力与素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培养大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途径。
根据《南京林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学校研究制定了《南京林业大学2010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附件:南京林业大学2010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方案
南京林业大学
二OO九年十一月十日
南京林业大学2010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方案
一、总体安排
依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进程的安排,2010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起止时间为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的1-16周,第15-16周进行答辩,第17周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评优复审工作。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工作及开题环节,各院、系(教研组)可根据专业特点,适当提前到本学期末完成。
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学校引进了毕业设计(论文)信息化管理系统,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网络化管理,今年对部分学院进行试点,2011年将在全校范围内实施。
二、配备指导教师
1.学院统一选配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原则上由在教学、科研或工程实践中具有一定经验的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第一次担任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含离退休教师及外聘教师)
的,必须由本人填写“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上岗资格审查表”,经学院同意、教务处审批后方可上岗。
2.助教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确需参加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的,须经主管教学院长批准后,在院导师团成员指导下方可承担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
3.为保证指导教师的精力投入,每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原则上不得超过10人。如超过规定人数,须由相关系(教研组)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批同意后送教务处备案。部分新专业指导教师偏少,可考虑在相关专业教师中选配。
三、选题
1.指导教师根据专业特点,结合科研、生产和社会需求,认真拟定2010届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把握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的性质、难度、份量以及在综合训练方面的要求,填写《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申报表》,经学院审批后,方可实施。
2.选题分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两种类型。工科类专业要求尽量选择毕业设计;艺术类专业要以毕业设计为主,辅以相关的论文或设计体会。自拟题目比例以不超过题目总数的50%为宜,备选题目一般应多于学生人数的10%。
3.指导教师负责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明确毕业设计(论文)的任务要求、进度安排,并指定相关参考文献。选做毕业论文的,要求参考文献总数不低于12篇(其中外文参考文献原则上不低于2篇),和国外科技发展结合紧密的毕业论文,可要求查阅更多的外文参考文献;选做毕业设计的,参考文献的数量和要求原则上参照毕业论文,但可根据专业特点有所调整。
4.学校鼓励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的学生组成毕业设计(论文)团队,毕业设计(论文)团队组成前需填写《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团队申请表》,由相关学院签署意见,报教务处审批后方可执行。申请表需在本学期结束前上报至教务处,每个学院的团队数不超过3个,毕业设计(论文)团队的详细规定请参见《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团队管理规定(试行)》(南林教[2009]2号)。
5.毕业设计(论文)及毕业设计(论文)团队的选题可适当提前到本学期末完成并下达给学生,以便学生选择和准备。
四、开题
1.学生应根据《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完成开题报告,并撰写文献综述或者翻译外文参考文献。选做毕业论文的,文献综述的字数原则上要求2000字左右;选做毕业设计的,文献综述的字数原则上要求1000字左右;选择翻译外文参考文献的,由指导教师指定2000-3000个外文字符左右的参考文献,由学生独立翻译。
2.开题时间为下学期校历第1-2周,由学生所在系(教研组)组织安排。各学院开题日程安排表应于开题前三天上报教务处教学科。
3.各学院应及时汇总开题情况,并于第4周将《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一览表》、《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电子稿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
五、实施及检查
1.各学院要召开毕业设计(论文)动员大会,向学生、指导老
师明确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任务、规定、进度、纪律,从思想上、组织上充分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准备工作。
2.学生的开题报告经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即进入毕业设计(论文)实施阶段。学生应根据拟定的计划,认真参加毕业实习、实验、调查、论文撰写、设计、修改等环节。遇到问题应及时向指导教师请教,虚心接受教师指导。
3.严格考勤纪律: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定。学生因事、因病离校,应事先向指导教师请假,否则作旷课处理。凡在设计(论文)正常工作时间内,随机抽查三次不在校内指定设计(论文)场所的,该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降低一级,累计旷课时间达到全过程的1/4者,取消答辩资格(由指导教师在答辩前申报),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4.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申请:在南京市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必须在开题后,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外出。外出时间截止至中期检查,外出学生必须在中期检查前返校,接受中期检查。中期检查至答辩期间,不再受理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申请,严格控制学生频繁或较长时间外出。
5.指导教师应负责指导学生调研、收集资料以及进行必要的实验准备工作,并根据每位学生的特点,指导学生制定毕业设计(论文)进度计划,保证定期对每位学生进行具体指导。每周要对学生进行一次检查,检查任务完成情况,布置下一周的工作要求。对于在校外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