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2 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4.4.2.1公司制定并执行《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识别及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对适用节能法律法规及其他应遵守的要求进行识别,并建立及时获取这些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渠道,并定期对适用条款进行评价,确保版本的有效性。
4.4.2.2 品检科负责节能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识别、获取,并组织实施;管理者代表负责适用节能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批准执行;各部门负责与本部门有关的节能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贯彻执行。
4.4.2.3 品检科负责定期评审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必要时,进行更新。 4.4.3 能源评审
4.4.3.1能源评审是公司策划提升能源绩效的重要手段,设备科负责组织公司能源评审工作的实施,即基于公司能耗数据、产量数据和其它信息,确定公司能源绩效水平,识别能源绩效改进机会。初次建立能源管理体系时,应当进行初始能源评审;能源管理体系建立后,能源评审可以和内部审核结合的方式实现。公司制定《能源评审管理程序》,对能源评审实施控制。
4.4.3.2 能源评审的内容和步骤如下:
a) 在设备测试和收集数据的基础上,运用能流图、设备清单、统计模型分析等数据和工具对能源使用和能源消耗进行分析:1)能源的供给状况,包括当前的能源种类、来源、价格和质量等;2)评价过去和现在的能源使用和能源消耗。
b) 基于用能状况分析,识别主要能源使用的区域:1)识别对能源使用和能源消耗有重要影响的设施、设备、系统、过程和人员,并确定其现状。人员包括为公司工作的人和代表公司工作的人员。代表公司工作的人员包括服务承包商、兼职人员以及临时人员。2)识别影响主要能源使用的其他变化因素,如市场供需状况、能源品种的变化、产品品种和产量、天气等。3)确定对主要能源使用相关的设施、设备、系统、过程的能源绩效水平。4)评估未来的能源使用和能源消耗,如扩产后能源需求的变化等。
c) 识别、记录改进能源绩效的机会,并进行排序。公司开展系统的诊断分析,运用能源网络图、能效对标、专家诊断、最佳节能实践、员工参与等工具和方法识别能源绩效改进机会,并对这些改进机会进行分析,根据其重要性和可实现程度进行排序。评价和排序时考虑下列因素:1)影响能源绩效的程度;2)与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符合性;3)施工周期、安全及环境影响、技术成熟度、系统匹配等技术可行性;4)投资回收期、内部收益率、除节能外的其他收益等经济合理性;5)相关方的要求等。
4.4.3.3 品检科将能源评审的过程及结果形成能源评审报告,作为公司能源管理体系策划、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的依据,在设备、设施、系统、产品、工艺等发生变化时,应当根据变化过程或环节重新进行能源评审。
4.4.4 能源基准
4.4.4.1为了确定、评价和比较能源目标和指标,评估和比较能源目标和指标,评估改进的有效性,比较、分析与核算能源管理绩效,应选择一个适宜的基准年。
4.4.4.2选择的能源基准年应是能源结构、产品结构、工艺结构稳定,未发生大的导致停产的事故,能源统计数据齐全,真实可靠,具有代表性的年份。
4.4.4.3 品检科建立并实施《能源基准和能源绩效参数管理程序》,在公司层面、主要能源使用部门层面和主要耗能设备层面建立能源基准,形成能源基准表,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下发。
4.4.4.4当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能源结构、产品结构、生产工艺、主要用能设备出现重大变化时,品检科应及时组织对能源基准进行必要的更新,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下发,以保持其适宜性。
4.4.5 能源绩效参数
4.4.5.1 为对各部门能源管理活动结果进行量化评价,品检科负责按照《能源基准和能源绩效参数管理程序》要求建立适当的能源绩效参数。
4.4.5.2 建立能源绩效参数应包括公司层面、部门层面和主要耗能设备层面。
4.4.5.3 能源绩效参数确定应考虑确定的能源基准及已识别的优控能源绩效改进机会。 4.4.5.4 公司层面和部门层面的能源绩效参数设定依据4.4.6能源目标、能源指标与能源管理实施方案执行。
4.4.5.5 品检科应组织生产部、设备科、辅助车间和技术部等各部门,根据能源目标和指标、设备运行状况、生产负荷状况、能源评审结果、计量器具配置等建立主要耗能设施层面的能源绩效参数,每年进行适用性评估并进行必要的更新,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与能源目标和指标同时下发。
4.4.5.6 主要耗能设施层面确定的能源绩效参数由设备科组织编制《主要耗能设备能源绩效参数和关键运行特性监测技术要求》。
4.4.6 能源目标、能源指标与能源管理实施方案 4.4.6.1能源目标和指标
4.4.6.1.1能源目标和指标是落实能源方针的具体体现,也是评价能源绩效的依据。4.4.6.1.2 品检科负责依据《能源目标、指标、管理方案》,提出公司在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单一能源消耗等方面能源目标和指标,经过管理者代表审核和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实施。 4.4.6.1.3公司制定能源目标、指标时,应:
a) 与能源方针保持一致;
b) 遵循识别出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c) 依照上级部门下达的产品能耗指标;
d) 参考行业平均或先进水平; e) 结合公司自身的能耗水平;
f) 考虑能源评审中识别出的主要能源使用以及能源绩效改进机会; g) 公司的财务、运行、经营条件、可选择的技术以及相关方的意见等。
4.4.6.1.4品检科在接到公司下发的能源目标和能源指标后,在规定时间内分解制定各核算单元和主要耗能设施设备的能源分目标和指标,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管理者代表批准后由设备科备案。
4.4.6.1.5 各部门应每月对各核算单元能源分目标和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并报送设备科,品检科每月对上报的各部门能源目标和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考核。 4.4.6.1.6出现以下情况时,应调整能源目标和指标:
a) 上级单位的目标和指标发生变化; b) 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出现重大变化; c) 主要能源使用变更;
d) 能源管理范围和核算方法变化; e) 管理评审提出要求等。
4.4.6.1.7公司能源目标和指标建立、评审、发布、分解、测量和控制要求执行《能源目标、指标、管理方案》。 4.4.6.2能源管理实施方案
4.4.6.2.1能源管理实施方案是为实现能源目标和指标,针对完成难度较大,涉及资源、技术、资金投入,需要高层决策的主要能源使用而制定的切实可行的行动和对策,能源管理实施方案分为技术方案和管理方案。
4.4.6.2.2 设备科每年底前组织主要能源使用部门策划并编制下一年度的能源管理实施方案,经管理者代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4.6.2.3能源管理实施方案可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方案、施工方案、技术方案和管理措施等,具体包括:
a) 明确责任部门及其职责;
b) 针对主要能源使用制定的措施和预计实现的节能效果; c) 采用的技术方法、施工方法和实施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d) 确定需要的资源,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等; e) 实施过程的时间进度安排; f) 实施过程和结果进行验证的方法。
4.4.6.2.4 设备科应定期对各部门能源管理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方案实施进度、过程质量和实施效果进行确认。
4.5 实施与运行 4.5.1 总则
各部门在实施和运行过程中,应使用策划阶段产生的各项结果,可包括: a)能源评审结果; b)能源方针;
c)能源基准、能源绩效参数; d)能源目标和指标; e)能源管理实施方案;
f)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识别和落实情况; g)各过程的作业指导书、操作规范等文件。 4.5.2 能力、培训和意识
4.5.2.1办公室按照能源管理体系运行要求确定对能源使用和能源消耗有重要影响的岗位。 4.5.2.2 公司对能源使用和能源消耗有重要影响的岗位包括:
a)公司能源管理负责人; b)主要能源使用部门主管领导; c)能源管理员、能源管理工程师; d)工艺技术人员; e)设备管理人员;
f)设备设施采购人员和能源采购人员; g)主要耗能设备操作人员 h)设备维保岗位; i)能源统计岗位; j)计量器具管理岗位; k) 能源管理体系内审员;
4.5.2.3 各部门依据能源管理岗位能力要求,提出培训和取证需求,对各岗位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根据人员的不同职能、层次和岗位特性,可包括:
a) 节能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其他要求; b) 能源管理体系建立、实施、运行和审核; c) 能源管理体系标准及体系文件; d) 能源计量、统计; e) 节能管理工具; f) 节能技术; g) 用能设备操作;
h) 相关方的要求等。
4.5.2.4 办公室编制了《人力资源管理控制程序》,及时确定与主要能源使用及与能源管理体系运行控制有关的培训需求,并提供培训或采取招聘、调整岗位等其他措施来满足这些需求。
4.5.2.5 办公室组织对与能源管理工作有重大影响的人员进行岗位专业技能培训,并保存有相关的记录。
4.5.2.6 公司利用绩效考核、知识竞赛、宣传栏、节水日、培训等方式,使全体人员都意识到能源方针和能源管理体系的重要性,满足能源管理体系要求的作用、职责和权限,提高员工节能意识 ,降低公司能源消耗。 4.5.3 信息交流 4.5.3.1 内部信息交流
公司建立并实施了《信息交流控制程序》确保公司能源绩效信息,能源管理过程信息、节能建议或提案信息在公司内部及时进行沟通。
4.5.3.1.1 品检科每月对能源目标和指标完成情况、能源绩效及能源管理体系绩效的进行汇总,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4.5.3.1.2设备科每月应将能源使用和能源管理过程中的各项重要信息,特别是能源绩效参数和关键运行特性控制情况、优控能源绩效改进机会落实情况、能源管理方案的进展及效果、采用节能技术或管理经验等信息报各部门,并对报送信息的及时性及准确性负责
4.5.3.1.3 设备科负责内部能源供给运行信息的协调处理,将重大的异常信息及对策及时通报各部门,必要时报送公司管理者代表或上报总经理决策。
4.5.3.1.4 公司能源管理内部信息交流的主要方式:采用会议、检查通报、公告栏、简报、意见箱、网络信息平台等方式进行内部信息交流。
4.5.3.1.5 公司鼓励员工、服务商等人员就能源绩效和能源管理体系的改进提出意见和建议。
4.5.3.2 外部信息交流
4.5.3.2.1 设备科负责接收国家、行业各部门下达的能源管理政策、标准和其它要求,对接收到外部信息的适用性进行评审并及时进行传递。
4.5.3.2.2 设备科负责外部能源管理应急信息(如拉闸限电)受理和内部联络沟通处理。 4.5.3.2.3 辅助车间负责水、电、压缩空气等耗用统计并向财务部报送。
4.5.3.2.4 设备科负责能源使用状况数据(购、销、存)的外部报送(报送政府指定的能源管理部门或公司相关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