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考点:民法部分重点考点梳理
导语:公共基础知识考题日趋多样化和灵活。考生们对如何快速掌握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知识点、有效提高考试成绩非常关注!从考生备考角度出发,整理了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帮助考生快速突破记忆瓶颈,获取考试高分。
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是指为使已经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能够按照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发生法律效果应当具备的法律条件。 一、有效的民事行为
凡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的民事行为均为民事法律行为,是有效的民事行为,依法对当事人发生法律效力。民事行为的有效,必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3.内容合法。 二、无效的民事行为
无效的民事行为是指欠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自始并且绝对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
(一)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实施的民事行为。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和适当处分一些零用钱外的民事行为无效;二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 (二)行为人意思表示不自由且损害国家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 (三)行为人恶意串通而实施的民事行为。 (四)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 (五)违法法律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三、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是指已经成立但因行为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因而法律赋予当事人撤销权的相对无效的民事行为。
(一)因受欺诈、胁迫而实施的民事行为,并没有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
(二)因重大误解而实施的民事行为。 (三)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四)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 四、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是指已经成立但因行为人主体资格欠缺,因此法律赋予有形成权的当事人自主决定行为有效或无效的民事行为。
(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实施的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
(二)无权代理行为。无权代理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没有代理权的代理;2.超越代理权的代理;3.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 (三)未经债权人同意的债务转移行为。 【真题回顾】
【2016-单】1.张某为给病危的父亲治病急需用款10万元,王某表示愿意借给,但一年后须加倍偿还,否则须以张某某三居室住房代偿,张某表示同意。此行为属于:(C)。
A.无效的民事行为 B.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C.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 D.有效的民事行为
【2016-单】2.甲对乙新换的手机爱不释手,听丙说是进口高档手机,便主动以4000元购买。但事后确认该手机其实是国产普通手机,市场价仅1000元,若甲反悔,以下说法正确的是(C)。
A.是甲主动要求购买的,买卖合同有效 B.乙欺骗了甲,买卖合同无效 C.甲存在重大误解,买卖合同可以辙销 D.丙欺骗了甲,买卖合同无效 【2016-单】3.一个15岁的中学生,未经父母同意,擅自到商场购买了价值10元的铅笔盒,该买卖行为(B)。 A.经父母追认后成 B.有效成立
C.无效 D.不成立
【2016-单】4.下列情形中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有(A)。 A.10周岁的少年出售劳力士金表给40岁的李某 B.5周岁的儿童因发明创造而接受奖金
C.成年人甲误将本为复制品的油画当成真品购买
D.出租车司机借抢救重病人急需租车之机将车价提高1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