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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规定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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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为落实中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关工作部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共同研究起草了《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一)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的必然要求。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产业是基础,人才是关键。农业技术人员是农业农村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快农业转型升级、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农村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涌现,一二三产业加速融合,对农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有利于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更好地发挥职称评审工作指挥棒和风向标的作用,激励和引导广大专业技术人才提升能力素质,不断强化乡村振兴的人才支撑。

(二)落实中央有关改革政策的现实需要。2016年,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提出要“创新人才评价机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提高评审科学化水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力争通过3年时间,基本完成工程、卫生、农业等职称系列改革任务”。2017年11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在部分职称系列设置正高级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39号),提出“目前未设置正高级职称的职称系列均设置到正高级”等。切实落实中央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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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政策文件要求,需要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

(三)加强农业农村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机构改革以后,农业农村部门的职能由推进农业产业发展向统筹推进“三农”事业发展拓展。职能的拓展对农业农村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有利于充分发挥农业农村系统专业技术人才的支撑保障作用,鼓励和吸引各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积极投身乡村发展。

二、《意见》基本框架

《意见》聚焦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健全制度体系、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促进评价与使用相结合等方面,提出针对性改革措施,共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了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围绕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最大限度激发农业技术人员创新创造活力,引导广大农业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把论文写在大地上。

第二部分为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健全制度体系。增设正高级农艺师(正高级畜牧师、正高级兽医师),继续保留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作为正高级职称。建立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实现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二是完善评价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突出评价能力和业绩,着力解决评价标准过于学术化问题,实行国家标准、地区标准和单位标准相结合。三是创新评价机制。改进评价方式,畅通评价渠道,建立绿色通道,提升评审工作科学化水平。完善评审委员会组建,加强职称评审监督,提升评审工作透明度。四是促进评价与使用相结合。实现职称制度与用人制度的有效衔接,鼓励人才向艰苦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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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

第三部分为组织实施,从加强领导、稳慎推进、营造环境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意见》的附件明确了各层级基本评价标准条件。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关于保留农业系列原有三类职称名称并增设正高级职称。《意见》明确,保留原有三类职称名称,增设正高级职称,分别为正高级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主要考虑是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三类职称名称沿用30多年,已被社会各界广泛接受,多年来发挥了很好的激励和引导作用。同时,农业系列设置正高级职称,符合中央改革要求,也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农业技术人员创造创新活力。

(二)关于继续保留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意见》明确,继续保留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正高级职称,主要面向长期在县乡及以下农业农村一线从事技术推广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评审。主要考虑:一是多年来,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正高级职称获得基层广泛赞誉和认可,在带动专业技术人员增强业务素质、提升社会影响力方面作用明显。二是明确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主要面向县乡及以下农业农村基层一线,有利于鼓励和引导广大农业专业技术人员扎根基层、服务“三农”,畅通基层农业专业技术人员成长成才渠道。同时,《意见》明确,今后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由各省自主组织评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两部门不再组织全国统一评审。

(三)关于专业设置。《意见》明确,建立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各地可根据实际进行动态调整。主要考虑是适应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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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发挥各地的主导作用,促进评审专业设置与本地区乡村振兴、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等要求相适应。

(四)关于评价标准。《意见》提出,完善评价标准,科学合理评价农业技术人员。主要考虑:一是落实中央关于突出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等要求,坚持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克服唯学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二是体现农业农村领域特点,注重考察农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性、实践性和创新性,尤其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突出向基层一线倾斜,引导农业技术人员扎根基层、创新创业。

(五)关于建立绿色通道。《意见》明确,对作出重大贡献或急需紧缺的优秀技术人员、海外引进高层次人才或急需紧缺人才建立绿色通道。主要考虑:一是打破学历资历条件限制,防止“一把尺子量到底”,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二是适应国际化需要,扩大选才范围,打破各类条条框框限制,大力吸引海外人才投身乡村建设。

(六)关于鼓励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意见》明确了吸引和稳定专业技术人才扎根基层的三方面政策。主要考虑:近年来,中央多次提出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同时,考虑到当前农业农村工作和生活条件仍然相对艰苦,基层特别是艰苦边远地区农业农村系统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十分缺乏,需要制定相关改革政策予以支持引导。

《有关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规定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

~《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为落实中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关工作部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共同研究起草了《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必要性(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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