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采购安全管理协议
有限公司
物资采购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场廊桥苗木经销处 工程名称:左堤治理工程
2、工程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
为了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防止或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有效促进各方全面履行自己的职责到位,维护好各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相关运输装卸安全法律法规和作业规章制度,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社会财物安全,共同维护公共安全。为了提高安全责任意识,保证材料质量合格并安全地将施工用料送到施工现场。在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双方的职责义务予以明确,达成一致意见。甲乙双方在已签订“一般物资买卖合同”的基础上,经过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及主要物资的质量、技术要求、运输、装卸要求。
1、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主要有柴油、氧气、乙炔、火工品和工业硫酸等运输、装卸、搬运、防护不到位造成火灾或人员中毒意外,氧气、乙炔气与易燃物品、油脂等其他分别存放,而且不得同车运输;氧气、乙炔瓶应有防震圈和安全帽,不得倒置、不得在强烈日光下曝晒,必须采用人工装卸,轻拿轻放。笨重、超长等物资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2、柴油。柴油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和各地地方标准。运输中配备消防
器材和必要的应急措施,运输车辆和容器不得有渗漏现象,有效的保证运输安全。
3、氧气、乙炔的运输,两者不能混装运输,运输车辆须有相关部门核发的准运证,作好遮盖防止日光暴晒,防止气瓶相撞和倾倒,气钢瓶严禁有油污,瓶口螺丝禁止油污,以防止氧化燃烧引起爆炸,如有油污,应立即用醚擦净,任何油脂和可燃物不能与气体直接接触。装卸、搬运,不得顺道滚动,必须备有减震物,禁止翻滚、撞击,应轻拿轻放.分别入库。
4、火工品。火工品也叫爆破材料,因其威力大、破坏性强,所以它们的储运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6722-86规定。火工品(爆破材料)的运输,必须有公安部门核发准运证才能运输,不能与其它物资混装,长途运输应派专人(两人以上)负责押运和点交监装、卸装,搬运火工品必须有专人负责,遵守搬运操作规定,轻装轻卸、紧密装载,并用蓬布盖好,捆扎牢固。卸车时应以人力作业,轻拿轻放,严禁拖拉、抛掷等。对雷管必须特别注意,必须分别装运,夜间装卸、搬运火工品,可用电力照明或用手电筒照明,有专人看守,以保证安全。
5、工业硫酸。因其腐蚀性强,所以在运输途中,严禁渗(洒)漏,运输时应标明警告及警示标志,运输中配备消防器材和必要的应急措施,一般采用塑料桶作为容器,搬运作业人员必须作好防护,必要时要戴护目镜、耐酸橡胶手套、口罩等,防止沾着人体皮肤灼伤,因其具有强烈的腐蚀性,故务必确保运输途中各环节的安全。
6、钢材、水泥、砂石料、粉煤灰、商品混凝土的装卸及运输必须满足运输条件,苫盖严实,不得出现遗撒、扬尘现象,不得影响或造成环境污染。
装车卸车起吊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起重设备作业时的回转半径与其他物体、高压线下必须保持安全距离,正确判断桥洞、施工便道是否满足运输汽车的行驶安全。 第二条:甲方责任
1、负责向供应厂商提供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方针和目标的宣传资料,并保存签认记录,促使供应厂商在供应和运输过程中满足公司质量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要求。
2、提前通知物资部门做好物资到验收工作准备,做好卸料场地的规划,清理现场道路的障碍物,满足运输车辆安全的通行和卸车条件。督促运输车辆做好卫生清理工作,杜绝对道路造成环境污染。 第三条:乙方责任
1、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甲方和丙方的相关规定,对所属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确保在运输过程中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同时必须具备营运资格。乙方拟雇佣驾驶员,要审查其是否持有与拟驾车型相匹配的有效驾驶证、操作证或资格证的原件,是否达到拟驾车型的驾驶年限。做到五证齐全,即:“机动车辆驾驶证、司机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证、车辆行驶证、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运输许可证。”会对环境造成影响的物资必须做好防护、苫盖严实,达到环保要求。
2、 乙方应对运输装卸采取防范措施,对运输装卸过程发生中的安全问题及各类事故,若签订的采购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按采购合同执行;若采购合同中无明确规定的,按本协议执行。
3、乙方应保证运输车辆的完好,禁止带病行驶、超速行驶、超载行驶等。
4、乙方驾驶员严禁酒后驾车和疲劳驾车,因此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5、乙方车辆进入丙方施工现场管理区域,必须服从甲方和丙方人员的指挥和调度,按照现场人员指定的区域停车、待装卸,不听从指挥,所发生的事故或财物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冬季下雪或道路结冰时乙方应做好相应的防范措施,因冬季下雪或道路结冰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7、根据被搬运装卸物资的特点,选定适宜的搬运装卸设备、工具、搬运方法和防护措施,必要时应组织专业知识的培训。 第五条:责任界定划分:
物资在运输、装卸过程中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及第三方损害的,甲方验收签字确认前全部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验收确认后的全部责任由甲方负责。
第六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
1、执行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处理规定》、《北京市企业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处理实施办法》。
2、甲负责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报告。
3、接受政府监察、行业主管、公安机关对安全事故处理的调查处理,并依据各自的权利、责任、义务承担相应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争议、违约
l、双方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协议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
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协议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3、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补充
甲方(盖章)
项目经理(签字): 2016 年 6 月 20 日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2016 年 6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