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民营企业股份制改造的几点建议
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对民营企业进行股份制的改造,为充分了
解重庆市民营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的意愿、问题及政策诉求等情况,课题组走访了市金融办、工商局及有关证券公司,并在团市委的大力支持下,对市部分青年企业家协会(以下简称“市青企协”)会员企业进行调查。 一、重庆民营企业上市面临的主要问题
1.缺乏经验,上市进程易走弯路
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大多数民营企业上市积极性高,有热情,也按照上市相关规定做了一些前期准备工作,但由于自身知识匮乏,缺少专业人才,特别是决策层对于选择境内上市还是境外上市、选择哪个板块上市、选择哪个时机上市、选择哪家券商、是否要引入战略投资者等一系列问题的不专业,导致在与中介机构、投资者等洽谈合作时,往往处于知识匮乏、信息不对称的劣势地位,因而在前期准备、上市途径选择、方案制定等方面就容易受制于人,出现偏差,导致资金的损失、精力的耗费,同时耽误了宝贵的时间,错失了上市的最佳时机。
2.改制困难,是否上市矛盾重重
一是改制成本偏高,得不偿失心态严重。企业改制上市成本凸显在两个方面:首先是拟上市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改制上市需要补交巨额所得税,有相当部分企业涉及到自然人股东在公司将公积金、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时需要交纳20%以上的个人所得税,金额较大的需补交几千万元甚至更多,企业一时难以承受。其次是因产权确权和对原有资产进行重组交纳的契税和营业税偏重。大多数民营企业改制前交的税收较少,改制设立调账后需要整改补交各种契税和营业税。从企业经营活动看,上述费用并不是企业实质性经营活动而应交纳的税项,只是企业为了达到上市规则要求而履行程序上或形式上的手续时产生的,并不是实际发生的。多数民营企业本来期望通过资本市场筹集资金,却在尚未确定能否上市前就支付巨额费用,致使许多优质企业对资本市场望而却步,不敢改制,不愿上市。
二是改制程序复杂,企业畏难情绪严重。目前,在国内A股上市的审批程序繁琐,标准比较严格,耗时较长(少则一年、多则三五年),漫长的上市等待期让部分企业知难而退、望而止步,被迫放弃上市。同时企业改制上市错综复杂,有的涉及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公司,有的涉及公司间的吸收合并,有的涉及引入战略投资者增加新股东,有的涉及股权转让等等,很多关系“剪不断、理还乱”。如对有关企业历史沿革的各种资料、文件都要进行详尽的核查,而目前上市审核标准没有综分考虑地区的差异性和民企的特殊性,执行全国统一标准、尺度,加之我市民营企业的经营区域多为西部地域,甚至是贫困山区,各地政府职能部门对各种文件的出具、报备要求理解不够准确、手续出具不够规范的现象频
频出现,客观上增加了企业对部分文件的齐备性和规范性的后续弥补工作。又如大多数民营企业从上世纪80年代甚至更早就从家庭作坊开始逐步发展,期间存在着挂靠经营、企业出资人不实等产权方面难以短期理清的事实,理清这些旧账需要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和时间。
3.服务滞后,影响上市整体进度
近年来,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促进重庆证券市场发展的意见》、《关于鼓励企业改制上市若干政策的意见》,对拟上市的重点培育企业在产权变更、税收减免、项目立项、土地审批、资金扶持、财政补贴等方面都进行了原则性规定,给予了一定的优惠政策,但部分区县、有关市级部门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出台相应的贯彻落实意见和具体的配套政策文件,也没有进行大力宣传和推广,导致企业在改制上市过程中按规定应享受的优惠政策未完全落实到位,企业还需多方协调、多次解释、全方位做工作才能争取到优惠政策的落实。
企业上市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程序多、手续复杂,牵涉部门多,时效性要求高。但由于部分政府工作人员在政策理解上的偏差、上市知识的匮乏,加之企业改制工作错综复杂特别是历史遗留问题多、不规范的方面多,导致有的工作人员顾虑过多、过于谨慎,思想不够解放,执行政策僵化,办事效率低下,更没能做到创造性地执行政策,用活、用好、用足政策。甚至有的工作人员在对待企业改制过程中遇到的棘手问题、疑难问题,不是积极想办法帮助企业解决,以期克难而进,而是能拖则拖,一拖再拖,或采取放一放,缓一缓,甚至采取回避态度,严重影响了上市工作整体进程。
三、推进民营企业股份制改造的若干建议
在被调查企业中,股改目的是上市的占42.9%、引进战略投资者的占35.7%。这说明经过30多年的经营与积累,重庆市民营企业具备一定实力,产生与资本“共舞”的想法。因此,推进民营企业股份制改造具备一定的基础条件。前文所述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因此建议如下:
(一)设立改造模版。股份制改造方式有整体改制、分立新设、新设合并、吸收合并等多种途径和方式。根据问卷调查情况来看,整体改造是被调查企业首选模式,占了50%;新设合并占了21.4%,分立新设和吸收合并各占14.3%。通过股份制改造,以新设合并和吸收合并促进企业重组兼并,也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企业竞争力。建议牵头部门根据不同的改造方式和途径,组织编写企业股份制改造导则和指南,让企业自主选择改造方式。
(二)出台必要的优惠政策。在股份制改造过程中,重庆市地方政府层面能够给予的优惠政策有限,这些优惠对企业来说也只是“杯水车薪”,但毕竟代表地方政府的一种态度。一是在税收处理方面,对于企业因资产评估增值应缴的企
业所得税和股东因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应缴的个人所得税,建议采用“递延税款”5-10年的方式处理(不建议采用“缓交”方式),以减轻企业和股东个人一次性缴纳税款的资金压力;二是对企业股份制改造的直接费用(120-150万元/家),市、县两级政府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与部分支持;三是对于印花税、登记费等地方税费,尽最大限度给予减免。
(三)发挥中介机构的积极性。重庆市从事股份制改造的中介机构和人才奇缺,尤其是目前没有合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建议充分发挥在温证券公司营业部的积极性,引进它们总部的专业团队和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事务所、投资基金等协作机构的力量。通过中介机构的力量,对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的专业化推广,为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和专业人才,并快速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