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积极贯彻落实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2)主动听取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工作汇报,以及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3)针对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特点,制定相应的计划和措施,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2.加强督促指导。
(4)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经常性督导,加强重点工作督办,及时制定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5)积极参加对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
3.支持查办案件。
(6)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谈话。
(7)对违纪违规问题,及时发现纠正并向党委、纪委报告,支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4.严格廉洁自律。
(8)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各项规定。
(9)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
(10)坚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11)教育管理好配偶、子女和亲属,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提醒,并督促整改。
二、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责任清单(42项) (一)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清单(10项) 1.协助抓好工作部署。
(1)协助党委根据中央、中纪委、省委、省纪委、省国资委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
(2)协助党委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协助抓好工作落实。
(3)协助党委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任务分解、责任分工。
(4)加强工作督导,督促责任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完成工作任务。
(5)协助党委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加强对权属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监督。
(6)认真完成党委交办的工作任务。 3.协助抓好检查考核。
(7)协助党委会同有关部门,抓好集团公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检查考核。
(8)及时反馈检查考核结果,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落实。
(9)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领导班子、班子成员、部室负责人,按照管理权限实施责任追究。
4.加强调查研究。
(10)加强对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调查研究,为党委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二)坚决维护党的纪律责任清单(5项) 1.确保政令畅通。
(1)尊崇党章,维护党内法规。
(2)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和集团公司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2.严格纪律监督。
(3)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3.加强执纪问责。
(4)坚决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保证执纪到位。 (5)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行为,对工作失职、监管不力的行为实施问责。
(三)积极推进作风建设责任清单(5项) 1.认真落实有关规定。
(1)锲而不舍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对
落实情况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2.加大惩治力度。
(2)持之以恒整治“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 (3)加大明察暗访、问题调查、惩戒问责等工作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违规违纪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3.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4)协助党委加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有关要求的配套制度建设。
(5)加强监督管理,推进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形成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四)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责任清单(6项) 1.严肃查处违纪案件。
(1)按照人员管理权限,坚决查处违纪违法的腐败案件,坚决惩治腐败行为。
(2)协助省纪委、省国资委纪委查处涉及集团公司及权属单位领导人员的违纪案件。
2.加强案件管理。
(3)加强信访举报办理工作。
(4)严格按照线索处置分类要求,对问题线索提出处理意见,线索处置向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
(5)严格遵守审查程序和保密纪律。 3.做好重大案件剖析。
(6)加大对典型案件的剖析力度,适时通报案件查办
情况,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
(五)加强党内监督责任清单(6项) 1.加强监督工作。
(1)严格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对集团公司及权属单位领导人员特别是主要领导人员履行主体责任、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进行监督。
(2)加强对权属单位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的检查,深化绩效管理和效能监察工作。
(3)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完善内部监督机制,用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2.加强预警防范。
(4)坚持抓早抓小,对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
(5)对苗头性问题采取及时约谈、函询等方式。 (6)加大诫勉谈话力度,对新选拔任用人员进行廉洁谈话。
(六)纪委书记第一监督责任清单(10项) 1.履行监督责任。
(1)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对履行纪委监督责任负总责,主动把纪检监察工作融入党委工作全局,统筹谋划。
(2)抓好主业主责,及时研究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
和反腐败工作,集中精力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
(3)加强对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业、作风建设和行使权力等情况的监督,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
2.加强巡察指导。
(4)对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督导,及时制定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5)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做好巡察成果运用。
(6)创新体制机制,推动“两个为主”的落实。 3.严格查办案件。
(7)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领导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及时发现纠正并向党委、纪委报告,严格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4.带头廉洁从业。
(8)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各项规定。
(9)身体力行,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管好配偶、子女和亲属,坚守领导人员廉洁自律的底线。
(10)以上率下,深化“三转”,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