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时珍中药材交易中心 蕲艾 货品(仓单)第三方检验订单 申请 委托方 信息 交易商名称 授权人姓名 交易商地址 报检日期 检验单位名称 检验方式 现场抽检 交易商编码 授权人联系方式 交易商EMAIL 货品(仓单)所在库 联系方式 抽样日期 抽样标准 1.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药材取样法”规定执行; 2. 样品量最低不少于1kg、最高不超过货品(仓单)总检量的5%; 3. 根据货品包装方式不同,取样应不少于三处不同位置,禁止在单包货品(仓单)内全部取样; 4. 分成3份,一份检验用,一份复检用,一份留样。 1. 根据《李时珍中药材交易中心 蕲艾 交收细则(试行)》指定标准执行;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相关标准执行; 3. 根据相关ISO标准执行; 4. 根据检验方自身相关货品检验标准执行。 (以标准1和标准4为主要检验依据,标准2和标准3为检验可选依据,不作为必须的检验标准内容) 报告出具方式 开户单位 电子版+纸质报告 检验标准 订单内容 报告出具预计时间 收费标准 (元/人民币) 检验方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号 先缴费后检验 付款方式 待检品所在 指定交收库名称 待检品所在 指定交收库地址 委托方交易商 (盖章) 确认签名 交易中心交收部 (盖章) 申请委托方需在约定现场抽检日的1个工作日前完成所有检验费用的缴纳,缴纳成功以检验方银行账户到账时间为准 待检货品 (仓单)位置 待检品所在指定 交收库联系方式 检验单位 (盖章) 服务方 待检品所在 指定交收库 (盖章) 订单编号: 订单日期:
以上确认签名不得代签。本订单一经签名(盖章)即时生效,签名者将对自身签名及本订单负有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