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成品油调运业务流程
一、 1
业务目标 经营目标 厂出库畅通。
2 合规目标 2.1 二、 1 1.1
业务风险 经营风险
因运输组织不当导致局部地区资源短缺或积压,影响市场供应与经营效果;因运输组织不当造成炼厂资源不能及时出厂,影响正常生产。
1.2 1.3
运输方式、承运单位选择不当影响资源及时到达或运杂费及油品损耗增加。
运输费用控制不力,支出不合理,导致运输成本增加,效益流失。
2 合规风险
2.1 成品油运输调度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股份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造成安全、环保等方面的问题,受到处罚。
成品油调运符合国家有关危险品运输及环保管理规定。
1.1 资源供应平稳,运输流向科学,流通费用最低,炼
三、 1
业务流程步骤与控制点 制订运输计划
成品油经营计划和季度供应计划,结合自身需求,提前20-25日向供货的炼化分(子)公司所在地销售大区分公司提报下月度一次调运铁路预安排计划(包括品种、数量、到站、收货人等)。
1.2 销售大区分公司根据省(市)分公司(区外销售公
司)和特殊用户提报的一次调运铁路预安排计划,经综合平衡后,编制分发站、品种、数量、到站、收货人的一次物流预安排计划,于当月前20-25天提供给相关炼化分(子)公司予以确认,由炼化分(子)公司运销部门和销售大区分公司驻厂办事处联合盖章后报相关铁路局,并于月前5天将批准结果通报销售大区分公司。
1.3 进成都、昆明铁路局预安排运输计划上报油品销售事
业部运行处,经油品销售事业部分管副主任签字并加盖中国石化储运专用章后,由运行处统一提报铁道部。
1.4 月末省(市)分公司(区外销售公司)、特殊用户
根据油品销售事业部下达的月度供应计划,提报分油库要货计划,经油品销售事业部编制一次物流运
1.1 省(市)分公司(区外销售公司)、特殊用户根据
输计划,并汇总生成配置计划。
1.5 油品销售事业部一次物流运输计划下达后,销售大
区分公司结合一次物流预安排计划及上月计划执行超欠数据,对各省(市)分公司(区外销售公司)、特殊用户一次物流运输计划进行修订,并上报油品销售事业部,同时反馈给相关省(市)分公司(区外销售公司)、特殊用户。
1.6 省(市)分公司物流部门在收集油库实物库存量、
加油站付油量等相关信息基础上,制订二次物流运输计划。
2 下达配置(运输)计划
2.1 油品销售事业部于月末最后一日前将下月配置计划
经分管副主任签发后,下达各销售大区分公司和省(市)分公司(区外销售公司)、特殊用户。
2.2 省(市)分公司物流部门逐日下达二次物流运输计
划。
3
执行运输计划
部门、省(市)分公司(区外销售公司)的联系与协调制度,并按照油品销售事业部下达的月度一次物流运输计划与炼化分(子)公司运销部门共同组织好油品出厂工作。
3.1 铁路运输计划的执行。铁路日请车计划由炼化分 销售大区分公司负责建立与炼化分(子)公司运销
(子)公司运销部门和销售大区分公司驻厂办事处共同盖章,由炼化分(子)公司提报铁路运输部门审批后,炼化分(子)公司运销部门根据批准的日运输计划组织装车和发运。
3.2 3.3
水路运输计划由大区公司统一组织,由其驻厂办与炼化分(子)公司协调港口组织装船。
公路及管输计划执行。各省(市)分公司(区外销售公司)凭销售大区分公司开具的《汽提(管输)油品通知单》,到有关炼化分(子)公司提货。
3.4
遇特殊情况需要停装、限装的到站(港),各省(市)分公司(区外销售公司)必须提前报销售大区分公司和油品销售事业部,经同意后方可向铁路、交通部门提出申请。
3.5
各省(市)分公司(区外销售公司)购买危险品货物运输保险时,保险协议由经理或其授权人员签署,以规避货物意外损失。
4
数据上报
(子)公司成品油产运存情况上报各销售大区分公 司,由其审核后,汇总上报油品销售事业部运行处。
4.2 加油站对油品进行验收、接卸后,在规定时间内将有
关信息反馈物流管理部门。
5
检查执行情况
4.1 销售大区分公司各驻厂办每日将上一日各炼化分
5.1 油品销售事业部对销售大区分公司、各省(市)分公司(区外销售公司)配置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检查结果报分管副主任。
5.2 6
销售大区分公司对其管辖范围内运输计划执行情况逐日进行监控,形成汇总表。 月度分析
数据,对月度运输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查找当期运输计划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重点,形成书面材料提交同级经济活动分析会。
6.1 油品销售事业部及销售分(子)公司根据月度统计
四、 相关制度目录(制度后标号为《内控手册配套规章
制度汇编》目录索引号)
1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成品油资源
管理办法》的通知(石化股份销[2004]362号)
----1.14.1
2 关于印发《销售企业成品油二次物流运行管理办法
(暂行)》的通知石化股份销办(2005)304号
----2.1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