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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主要原则与方法
作者:郭建平
来源:《青年文学家》2015年第29期
摘 要:我国作为一个文明古国,拥有众多的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两者区别在于前者是有形的,保护的原则主要是原封不动或者修旧,而后者是无形的,因此在保护上就相对难度较大,必须引起有关人员的重视。文章主要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原则,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方法。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原则;保护方法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5)-29--01 引言:
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是存在于社会中的一些文化因子,但在历史的不断发展中,部分已经到了快要被人民遗忘的地位,而作为一个文明古国,文化是我们的象征,因此必须加强对于非物质文化的保护,使得其可以一直流传下去。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原则 (一)本真性保护原则
本真性原则第一次被引入遗产保护领域是在上世纪六十年代,并在之后逐渐被完善,它认为在保护文化遗产的时候要保护原生的、本来的、真实的历史原物,保护它所遗传的全部历史文化信息,这要求在实际保护工作中要坚决反对混淆真伪的现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制假活动,把原本文化进行随意篡改,失去文化原有的内涵和意义。 (二)整体性保护原则
一种文化的形成并不是零散的,而是作为一个整体的代表性,因此在保护的时候要注重其整体性。非物质文化具有多种多样的艺术形态和文化内涵,并且根据不同的环境也呈现不同的状态,这些不同方面综合在一起就是一种文化的整体表现形态,因此,在保护的时候要倡导多方位、多层次的进行保护,确保文化的整体性可以最大程度得到保护,以最全面的形态传递下去。
(三)科学性保护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