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书号
建设工程设计协议
项目名称: 室内装饰设计
项目建设地点:
合同编号:
委 托 方:
承 接 方: 签定日期:2013.07
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制定
工商行政管理局
说 明
一、凡在 地区承担建设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统一使用本合同。 二、填写本合同时,必须使用正楷,字迹工整清晰,填写内容准确齐
全。
三、本合同由 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
制定, 建筑业管理办公室监制,任何单位不得翻印。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 签定本协议。
第一条 本协议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2 国家及上海市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协议工程设计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投资、设
计内容及标准:
2.1 工程项目的名称:
2.2工程项目的地点:
2.3工程项目的规模:
2.4工程特征及附注说明:
2.5工程项目的投资总额:
2.6工程项目的设计内容及标准:门急诊医技楼、病房楼、行政楼、综合楼、传染病楼及技保楼室内装饰设计,其中放射科、检验科、手术室、ICU、NICU、配夜中心、供应室要求净化设计的部分不含在本次设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