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本案的事实、情节、性质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抢栽抢种骗取162万元补偿款
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可沈阳市细河开发区的齐
某却不这么认为,听说政府因改造要征地之后,他在原本种玉米等农作物的地里换种了云杉、党参等名贵种苗,随后又在地里盖大棚、打机井,先后骗得了征地补偿款162万余元。他的“小聪明”已被揭发检举,并被指控犯有诈骗罪。昨日,此案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征地前抢栽名贵树种 昨日,站在法庭上的齐某非常沮丧,当初从国家骗取的162万元钱还没等捂热乎,他就为此陷入囹圄。家住沈阳市细河开发区的齐某今年40多岁,是一个种了十余年地的庄稼汉。除了家里14亩口粮地、8亩养殖地外,齐某还额外包了15亩地。他的地里每年种的基本都是玉米、黄豆等农作物。 ? 2007年3月下旬,齐某听到细河地区要改造,政府征用农民耕地得给补偿款,还有青苗补偿费……为了多得些补偿款,齐某决定当年地里的作物全换掉,玉米、黄豆不值钱都不种了,他托朋友买来云杉、党参、五倍子等他从未接触过的树苗和种子,一股脑地种到地里。
抢种了名贵作物后不久,政府征地的条文对外公布,条文中下达了“停耕、停建”的规定。齐某在规定下达后,又在地里搭建了5排铁冷棚,随后又钻了数口机电井,并把自己剩余的土地对外出租给他人合种。 领到162万元补偿款
2007年6月,村里开始征地普查。齐某共与相关部门签署了4份补偿合同,并先后领取到162万余元“地上物补偿款”。
? 2009年6月,公安机关接到当地群众举报,齐某为骗国家征地补偿款虚构了事实。同年7月,检察机关对齐某依法批捕。检察机关以诈骗罪起诉齐某。 ? 昨日,此案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庭审,齐某对指控他抢种、抢建的土地亩数、骗取补偿款数额提出异议。齐某辩称:“我盖大棚、打井时并不知道政府要征地,我建那些时政府征地文件也没有出台,所以不能算我抢建,违建。我栽种了名贵物种,那是我与别人合种的一块地,只有4.8亩,这块地我仅仅获得18万元的补偿款,多得的补偿款也已经上交。” ?
抢栽抢建数量决定量刑
昨日,被告人的辩护律师白律师接受采访时说:齐某抢建抢栽的行为属于诈骗行为。但如何判决跟裁定齐某抢建、抢种
数量有直接关系。
白律师说,齐某抢栽的党参、云杉中有一部分确实是在政
府正式下达征地文件之前、齐某听村民传的消息栽种的。而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被征用土地,在拟定征地协议以前已种植的青苗和已有的地上附着物,应当酌情给予补偿。但是,在征地方案协商签订以后抢种的青苗、抢建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本案昨日并未宣判。 本报记者 刘
冬梅
抢建抢种骗征地补偿恶意诈骗六人被判刑
抢栽、抢种各种农作物,或抢建各种建筑物,恶意增加地上附着物价值,以非法骗取国家征地补偿费,成为近年来城市发展过程中一些被征地区域的农民或不法分子获取不义之财的手段。
3月30日,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部门向媒体通
报了自去年3月以来发生在当地的借国家征用土地之机,骗取国家钱财的案例。在当地法院已经审理的四起案件中,六名涉案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 翁婿联手骗67万? 2007年4月,大潘镇某村接到上级政府部门下发的停耕通知。村民史某在一次参加亲属家儿女婚礼时,无意中谈起此事。其侄女婿王某听得此事,当即与史某合谋,由史某提供承包土地,王某出资,在停耕土地上违法抢建、抢种,获得补偿款二人平分。后来,翁婿二人通过抢建铁制冷棚、机井、铁丝网(木柱),抢种经济作物桔梗、轮叶党参等非法手段,骗得国家补偿款678367元。? 眼见偌大一笔补偿款到手,史某开始反悔,结果与王某在如何分赃上发生纠纷,一度将官司打到法院。后来见事情败露,史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王某也随之落网。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六万元。判处史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抢种抢建获刑三年? 姜某是铁西区大潘镇村民。2005年9月27日,沈阳化学工业区管委会向姜某所在村下发了土地停耕通知,明令禁止村民在停耕通知下发后抢建抢种。姜某为骗取地上物补偿款,置停耕通知于不顾,于2006年4、5月份,在自家耕地上抢建水泥柱220根,套管井一眼,抢种葡萄树1800棵。管委会在对姜某所在村集体土地进行地上附着物拆迁补偿时,姜某将上述抢建、抢种物上报,共骗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