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包装首件检验表》后需及时参照《半成品灌、包装检验规程》中相关规定进行首件检验,来责任检验员将检验结果如实填写于《灌、包装首件检验表》并检字确认,合格则继续灌、包装生产,不合格则按《不合格品管理办法》处理。 4.3.2 过程检验
检验员在半成品灌、包装作业过程中,按《半成品灌、包装检验规程》要求进行过程检验,检验结果及时填写于《半成品灌、包装检验记录表》中,检验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按《不合格管理方法》处理。 4.3.3 4.4 4.4.1 4.4.1.1 4.4.1.2
质检部需于月初对上月成品检验 入库成品检验
包装部将待检成品放入成品检验员依据《成品检
半成品灌、包装品质状况进行分析统计。
待检品区或标识“待检品”。
验标准》、《成品检验规程》规定首先对待检成品的品牌、品种、规格、外观、装量、生产日期及包装配套完整性进行初检,初检合
格方进行内容物确认,检验过程中发现不合格按《不合格品管理办法》处理。 4.4.1.3
当初检合格时,责任检验
员在《成品/半成品入库单》上签字即生效,包装部协同仓储部办理合格成品入库手续。 4.4.2 4.4.2.1
库存成品检验
例行月检:成品检验员依
据《成品检验标准》、《成品检验规程》规定到期对库存成品进行例行月检,合格品正常放行,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管理办法》处理。 4.4.2.2
超期重检:由成品仓管员
根据时间规定到期开具《成品/半成品报检单》并注明“超期重检”字样报检,质检部按照《成品检验标准》、《成品检验规程》对其进行检验,若重检合格,仓储部需报生管部跟催销售速度,不合格则按《不合格品管理办法》处理。 4.4.3
退货成品检验
仓储部接收退货品后,开具《成品/半成品报检单》并注明“退货检验”字样报检,质检部按照《成品检验标准》、《成品检验规程》对其进行
检验,做出合格与否的判定,并提出处置方案,报由技术部主管和厂长审批。对于退货品中内容物异常者,质检部另需跟踪其生产批号对现有对应库存做抽检,合格品正常放行,不合格则按《不合格品管理办法》处理。 4.4.4
无
论合格与否,责任检验员需将库存成品(包括例行月检、变质重检、超期重检)和退货成品检验结果填写于《成品检验报告单》,并注明“库存月检”或“变质重检”或“超期重检”或“退货检验”字样。 4.4.5
当
顾客在合同中有特殊要求时,质检部应依照技术部主管销售部提供的相应成品检验标准或标准样板进行检验。 4.4.6
检验台账》上。 4.4.7
退货成品品质状况进行分析统计。 4.5
生质
检部需于月初对上月入库成品、库存成品、
所
有退货检验完成后均需及时登记在《退货品
产用水检验 4.5.1
质
检部每日需定时对公司所制造的生产用水参照《取样规程》和《生产用水检验标准》相关规定进行取样检验,检验结果填写于《现场水质检验记录表》上,合格则正常投入生产使用,若不合格则按《不合格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5 注意事项
5.1 所有检验均应按规定认真填写检验记录,记录不得随意涂改,有写错处可画掉另写,但必须看清原来的字样,更改人需在旁边署上姓或姓名,检验记录必须清晰、完整、属实。 5.2 所有记录及检验结果报告单,必须分别按月装订成册,并保存至产品保质期。
5.3 所有检验的标准样板和生产留样均按《留样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5.4 对于不合格品中异常处理审批结果为“返
工”者,其返工记录需如实填写于《异常品返工记录表》中,一经返工完成后,返工员附所填《异常品返工记录表》重新提交质检部检验,检验结果填写在《异常品返工记录
表》相应栏中。
相关文件:《不合格品管理方法》、《取样规程》、《留样管理制度》、《成品检验规程》、《包材检验标准》、《化工原料检验标准》、《半成品检验标准》、《成品检验标准》、《半成品检验规程》、《半成品检验规程》、《半成品灌、包装检验规程》、《生产用水检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