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马克思资本论中劳动力商品的认识》
政治与行政学院2011级2班
宋江涛 201103140234
《资本论》,是马克思用毕生的心血写成的一部经典巨著,是马克思“整个一生科学研究的成果”,它凝聚着马克思的全部心血和智慧,是他献给全世界无产阶级的一部最重要的科学文献。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批判地吸收了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家价值论的合理内容,建立了科学的劳动价值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的原创含义,可高度概括如下:一是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属性,它是不同商品进行交换的比例的基础,它反映了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社会关系;二是创造价值的唯一要素是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其他任何生产要素都不是价值的源泉,创造价值的劳动是抽象劳动,即无差别的人类脑力体力的耗费,具体劳动创造使用价值,但它不是价值的源泉;三是创造价值的劳动是活劳动,即正在进行的生产过程中耗费的抽象劳动,物化劳动作为过去劳动的凝结物,在新的商品生产过程中只能转移自身的价值,而不能创造价值,商品价值中不包含任何一个自然物质的原子。商品的价值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彻底的一元价值论。在了解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以后呢,我们可以进一步的研究劳动与价值的一种关系。
从资本的总公式看,剩余价值不可能发生在货币本身上,因为货币作为购买手段和支付手段,只是实现商品的价格。它如果还是采取货币形式,价值量也就不能增大。剩余价值也不可能发生在商品的出卖上,因为这个行为只是价值的商品形式转化为货币形式。因此,剩余价值只可能发生在第一个行为G—w中所购买的商品上。不是发生在所购商品的价值上,而是发生在所购商品的使用价值上。因为互相交换的是等价物,不可能因交换而发生价值变化,只能从所购商品的使用上发生。“要从商品的使用上取得价值,我们的货币所有者就必须幸运地在流通领域内即在市场上发现这样一种商品,它的使用价值本身具有成为价值源泉的特殊属性,因此,它的实际使用本身就是劳动的物化,从而是价值的创造。货币所有者在市场上找到了这种特殊商品,这就是劳动能力或劳动力。”
“我们把劳动力或劳动能力,理解为人的身体即活的人体中存在的、每当人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就运用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这句话指出了三点:(1)劳动力是在“活的人体中存在的”,它既不能离开人体,又不等于人体。(2)劳动力是“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就运用的”。它只能在运用时,即在劳动时才表现出来。(3)劳动力是“体力和智力的总和”。不能把劳动力等同于体力。一个白痴和疯子即使有体力,也不能算劳动力。 劳动力成为商品的历史条件
第一个基本条件是:在商品交换本身除了包含由它自身的性质产生的从属关系以外,不包含任何其他从属关系的前提下,劳动力只有被它的所有者自己当作商品出卖,它才会出现在市场上。第二个基本条件就是:劳动力所有者只有自己的劳动能力可以当作商品出卖,没有别的东西可卖。其实,不仅劳动力成为商品是历史的产物,而且前所考察的商品、货币这些“经济范畴”也都带着历史的痕迹。资本的出现,标志着社会生产过程的一个新时代,这个“资本主义时代的特点是,对工人本身来说,劳动力是归他所有的一种商品的形式,他的劳动因而具有雇佣劳动的形式。另一方面,正是从这时起,劳动产品的商品形式才普遍化”
劳动力商品的使用价值
劳动力的使用价值,是使用劳动力所创造的价值。比如,在一个10小时工作日内,工人以10000元的原料,生产了20000元的产品,那么,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就是10000元(20000元减去10000元)。工人为资本家劳动10小时,创造了10000元的价值(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平均每小时劳动创造1000元价值。而他实际上获得的工资却只有5000元,也就是说,他只有5小时在为自己劳动,而剩余的5小时,全部是无偿的为资本家劳动。这剩余的5小时劳动所创造的价值,就是剩余价值,就是资本家的利润的来源。——如果没有剩余价值,则资本不可能增殖,资本家不可能获得利润。 劳动力商品的价值
作为商品的劳动力,同其他商品一样具有价值。“劳动力的价值也是由生产从而再生产这种特殊物品所必需的劳动时间决定的。”决定劳动力价值的要素有三个: 第一,因为劳动力只是活人的能力,所以劳动力生产要以这个活人的存在为前提。活人维持生命,需要有一定量的生活资料,“因此,生产劳动力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可化为生产这些生活资料所需要的劳动时间,或者说,劳动力的价值,就是维持劳动力所有者所需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至于这些生活资料的种类和数量应该是多少,“生活资料的总和应当足以使劳动者个体能够在正常生活状况下维持自己”。所谓正常生活的维持,不仅包含着自然条件如地理环境和气候决定的自然需要,而且还包含着一个由历史形成的生活习惯所决定的历史的和道德的因素。
第二,作为劳动力所有者的人是会死的,必须依靠人口繁殖使自己永远延续下去。“因此,生产劳动力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总和,要包括工人的补充者即工人子女的生活资料。”
第三,使人获得一定劳动部门的知识和技能,要有一定的教育和训练,这就得花费一定量的商品等价物。“劳动力的教育费随着劳动力性质的复杂程度而不同。”
总之,“劳动力的价值可以归结为一定量生活资料的价值”。生活资料的价值改变,劳动力的价值也随着改变。即:一个人要保持正常的体力和脑力,在一天
之中所要消耗的生活资料的价值。比如工人为资本家劳动了一天,获得5000元的工资,那么,这5000元就是他的劳动力的价值。 劳动力价值的实现和它的使用价值的让渡
劳动力商品的价值也是由生产它所需要的社会劳动决定的。货币所有者在交换中得到的劳动力使用价值要在使用中即消费中才表现出来,而劳动力的消费是在生产过程中进行的。现在,让我们跟着劳动力买卖双方到生产场所去看一看吧!在那里,原料等等生产资料是按十足的价格支付的;而劳动力的消费过程同时就是商品和剩余价值的生产过程。
劳动力的买卖是在流通领域进行的。“那里占统治地位的只是自由、平等、所有权。” “自由”是指交换双方都出于自愿、自主,“平等”是指等价交换,“所有权”是指“双方都只支配自己的东西”,然而,这些只是外部表现,不是经济关系的实质。
一旦离开流通领域,进入生产领域就会看到,“原来的货币所有者成了资本家,昂首前行;劳动力所有者成了他的工人,尾随于后。一个笑容满面,雄心勃勃;一个战战兢兢,畏缩不前,像在市场上出卖了自己的皮一样,只有一个前途——让人家来蹂”。这才是自由、平等、所有权背后的真实关系——资本剥削关系。
通过对雇佣劳动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区别,我们也就可以理解为什么平等的商品交换规律,会演变为不平等的资本主义占有规律。
买方和卖方在对等的基础上,进行平等的交换,起初并没有产生任何问题。但是,当交换的商品变成劳动(劳动力)这一特殊商品时,异变便开始了。劳动力的使用形成劳动,而劳动创造价值,因此,劳动力便可以与资本进行交换。(劳动力本身不是价值,它不可以与代表价值的资本进行交换。)这里的欺骗性在于,工人天真的以为资本所购买是他的劳动,他得到资本所付的工资,他与资本间的交易就算完成了、两者就扯平了。而实际上,工资所购买的,并不是他的劳动,而是他的劳动力,换句话说,只是他的劳动的一部分,即他的劳动力的维持费用。而他在自己的劳动力的维持费用之外所创造的价值,则无偿的为资本家所占有了。
因此,在劳动(劳动力)的买卖这一特殊的商品交换过程中,拥有资本的一方,日益富裕,享受着社会进步的果实,而拥有劳动力的一方,日益贫穷,资本主义财富生产的一切历史必然性的悲剧皆落到了他们的头上。正如在奴隶劳动之中,物质生产过程的所有血泪都是奴隶的血泪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