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清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机关绩效建设评估制度
为促进机关效能建设,加强目标责任制管理,提升机关效能建设的水平,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高效型、廉洁型、创新型的机关,特制定本制度。
一、效能考评就是根据局机关效能建设的目标要求和实施的具体内容,对部门、股室集体和个人进行考核评估。考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原则,采用自评、互评和社会评议相结合,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平日和年终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考评的原则
〔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部门、局机关内设股室和工作人员的考评严格按照考评的程序、方法、标准,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坚持求真务实,客观公正的考评被考对象。 〔二〕民主公开的原则。改变以往考核中存在的单纯由上级实施考核的模式,实行上级、同级和下级共同参与考评的立体考评方法;并适时公开考评结果,以利于群众的参与和监督。
〔三〕注重实绩的原则。落实效能考评以提高机关效能建设为最终目标,充分表达“以结果为本”和“以人为本”的原则,通过考评,真正调动机关工作人员办实事、求实效,讲质量、重效率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推动机关效能建设水平的整体提高。
三、考评对象及内容
〔一〕考核对象:局机关各内设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包括:
1、内设机构:工作目标、履行职能〔职责〕、工作效率和廉政建设四个方面。
2、机关工作人员: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四、考评的组织领导
〔一〕考评工作由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评小组成员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二〕考评小组对内设机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直接考评。
五、考评方法
〔一〕对内设机构负责人的考评。
1、实行立体测评方法,由局领导、中层干部、工作人员
2
进行考评。
2、平时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外部测评与内部考评相结合。各项考评得分按照一定的比例系数综合得分。
3、内设机构负责人考评实行百分制,各项考核指标系数:局领导班子考核占40%,部门、股室互评占10%,部门、股室自评占10%,基层测评40%。 〔二〕工作人员的考评
1、考核依据:国家、省、市、区有关国家公务员管理的相关规定。 2、考评程序 〔1〕个人自评;
〔2〕部门、股室内部评价; 〔3〕部门、股室外部评价; 〔4〕局效能效考核小组审核; 〔5〕考核结果反馈。
3、考核等次:机关工作人员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
4、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按照公务员考核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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