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升学教育集团各业务模式“精英俱乐部”的通知
各部门、各模式伙伴们:
为树立升学标杆,鼓励咨询人员持续提升业绩,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在咨询队伍中发挥标杆及带头作用,挖掘和培养专业咨询和管理人才,增强绩优人员荣誉感和归属感,保持各模式业务长期健康稳定发展,现结合集团学历板块业务实际情况,制定《升学教育集团各业务模式“精英俱乐部”暂行管理办法》,现予下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升学教育集团·前端支持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升学教育集团各业务模式“精英俱乐部”暂行管理办法》
升学教育集团各业务模式“精英俱乐部”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树立升学标杆,鼓励咨询人员持续提升业绩,不
断提高专业技能,在咨询队伍中发挥标杆及带头作用,挖掘和培
养专业咨询和管理人才,增强绩优人员荣誉感和归属感,保持各模式业务长期健康稳定发展,现结合集团学历板块业务实际情况,制定《升学教育集团各模式“精英俱乐部”暂行管理办法》,现予下发,请遵照执行。
注:课程咨询师(以下简称咨询师),课程咨询主管(以下简称主管),课程咨询经理(以下简称经理)。
第二条 各业务模式“精英俱乐部”遵循以下原则:
(一)导向性:以业绩为导向,辅以相关指标作为评选标准;各军团、咨询组评选名额也以业绩为主要标准;
(二)周期性:评选周期为季度和年度;
(三)长期性:“精英俱乐部”作为未来荣誉体系的一部分长期存在,持续吸引优秀人才加入;
(四)公正性:评选标准及结果均进行公示,接受所有人监督。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各业务模式(含分部)。
第二章 组织与职能
第四条 成立以集团COO(首席运营官)为组长的“精英俱乐部”项目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负责荣誉体系中各项方案的审批和确认、监督实施过程、季度和年度精英表彰等职能。
第五条 为便于开展相关工作,成立以各业务模式负责人为组长的“精英俱乐部”项目工作小组,负责本模式下员工(含分部)宣导与组织、季度精英表彰等职能。
第六条 各模式、各事业部的业务支持、业务推动岗位为该方案
的具体落实部门,应在项目组的领导下,充分调动本模式、事业部员工参与积极性,在集团营造学习精英、争当精英氛围;及时追踪检视,公布阶段排名;组织召开精英表彰大会,落实各项会议事宜;提炼总结,形成可复制、可移植的经验,在各事业部进行传播;在指定区域,布置精英荣誉墙等相关宣传物品。
第三章 评比要求
第七条 评比对象为各模式下设的军团经理、主管、咨询师(含分部)。
第八条 评比资格
(一)入司时间:季度精英入司需在季度开始前,年度精英入司需在每年4月1日前;
(二)出勤率:大于90%; (三)无重大违规行为。
第九条 一年分为四个评选周期,分别为1季度、2季度、3季度、年度。
第十条 精英咨询师入围人数按咨询师人数8%的比例确定,前端支持办公室根据业绩确定各模式精英咨询师人数。精英咨询师、精英主管、精英经理人数比例按25:5:1确定。
第四章 评比标准
第十一条 精英咨询师评比标准
在同一模式内,根据个人业绩、个人出勤、个人活动量确定分数,分数高者入围,具体标准如下:
指标 业绩 内容 个人连续三个月折前业绩不低于24万(含系数) 权重 50% 转化率 个人活动量 参考项 个人名片转化率 通时是否达标 公司大型竞赛排名作为参考项,排名并列时取近三个月竞赛成绩更优者 30% 20% - 第十二条 精英咨询主管评比标准
在同一模式内,根据团队月业绩达成率、业绩规模、团队质检合格率、团队有效人力主动流失率完成情况确定分数,分数高者入围,具体标准如下:
指标 业绩达成率 主动流失率 人均产值达标率 内容 团队月度业绩达成率底线为75% 团队月度有效人力主动流失率小于30% 团队月度人均产值达标率≥70% 权重 50% 20% 30% 参评团队近三个月人数低于6人(含)不参加评选。 第十三条 精英咨询经理评比标准
在同一模式内,根据军团业绩达成率、军团人均产值、军团质检合格率、军团有效人力主动流失率完成情况确定分数,分数高者入围,具体标准如下:
指标 业绩达成率 主动流失率 人均产值达标率 内容 军团月度业绩达成率底线75% 军团月度有效人力主动流失率小于30% 军团月度人均产值达标率≥70% 权重 50% 20% 30% 参评军团近三个月人数低于23人(含)不参加评选.
以上评选标准每周更新指标情况,每月公示结果,高于底线值才能获取排名资格。发生一票否决规定情况的个人或组织一律取消当期评选资格,名额分配由集团前端支持办公室根据第十条的比例统一制定。
第五章 荣誉激励
第十四条 季度精英可获得如下荣誉激励: (一)参加集团季度精英表彰会; (二)季度荣誉证书;
(三)荣誉积分,可兑换实物和权益; (四)定期参加公司高管午餐会 (五)定期旅行机会 (六)司内外培训
第十五条 年度精英可获得如下荣誉激励: (一)参加集团年度精英表彰会; (二)年度荣誉徽章;
(三)荣誉积分,可兑换实物和权益; (四)定期参加公司高管午餐会 (五)定期旅行机会 (六)司内外培训
第十六条 季度精英每季度评选一次,次季度兑现奖励,年度精英每年评选一次,次年初兑现奖励,奖励有效期为评选结果公示后一年内有效。
第十七条 年度精英一年评选一次,统计范围为当年全年累计数据。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评比结果经公示后,公司正式发文方为生效。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前端支持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