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港蔬菜质量安全风险防控技术指南
(试行)
1. 目的意义
供港蔬菜质量安全风险防控计划工作遵循风险分析和预防原则,通过对供港蔬菜质量安全进行风险分析,科学制定风险防控计划,抽取能反映供港蔬菜中有毒有害物质含量的地域分布和变化趋势的样品,对关注的有毒有害物质按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全面、及时和准确地掌握供港蔬菜中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状况,摸清有毒有害物质存在的规律和变化趋势,以提高生产加工企业对供港蔬菜质量安全的控制,确保质量安全。
2. 适用范围
本技术指南是生产加工企业对供港蔬菜风险进行防控的指导性文件,适用于供港蔬菜的风险分析及有毒有害物质防控计划的制订、实施。
3. 术语
3.1 供港蔬菜:由内地输往香港地区供食用的新鲜和保鲜蔬菜(包括食用菌类)。
3.2有毒有害物质:直接或潜在的对健康造成危害的农业化学品及其降解和代谢产物、生物毒素、重金属和其它环境污染物等。
3.3风险分析:采用生物学、经济学或其他科学的证据,确定和评价某种有害物质是否应予以管制,及管制所采取的
相关措施的过程,包括风险评估、风险管理与风险交流三个部分。
4. 供港蔬菜质量安全风险防控 4.1有毒有害物质重点项目的确定 4.1.1确定依据
4.1.1.1 近3年企业被官方检出不合格情况。本企业近3年被官方检出不合格情况,包括香港通报的不合格情况、所属检验检疫局监管抽样、口岸抽样的不合格情况等。
4.1.1.2 企业自检不合格情况。本企业近年来(至少1年)自检不合格情况,包括企业实验室检测和委托社会实验室检测不合格情况。
4.1.1.3 官方通报潜在风险。企业应科学评估官方通报的潜在风险物质,包括其它企业被官方检出不合格的安全风险物质、检验检疫机构确定的供港蔬菜重点检测品种及项目、香港关注的项目等。
4.1.1.4 各加工企业参照附表1模板对本企业近3年的所有不合格情况进行分类汇总分析。
4.1.2企业重点检测产品及项目的确定
4.1.2.1企业应参考检验检疫局确定的供港蔬菜重点检测品种及项目、香港关注项目、该企业被官方(含辖区检验检疫局和港方)通报的不合格情况、企业自检不合格情况以及基地使用农药情况等,确定本企业本年度重点检测产品及项目、品种。
4.1.2.2 对产品被官方检出不合格的,企业应进行自查整改,整改期间应自行取样送CNAS认可实验室进行检测,检测项目应包括近三年检出的在4.1.1.4中列明的所有不合格风险物质。
4.2 供港蔬菜质量安全风险防控计划的制定
4.2.1供港蔬菜生产加工企业须成立至少三人以上的风险分析小组,组长由加工企业食品安全员(食品或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获得相关资格)担任,组员由基地管理人员、植保员、农残检测人员等参加。
4.2.2风险分析小组负责定期开展风险分析,制定并执行风险防控计划,对排查发现的重大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研究制定并监督落实整改措施。风险分析小组应商加工厂和基地所在地检验检疫监管人员,共同制定企业年度风险防控计划。
4.2.3 供港蔬菜加工企业以基地为单位进行蔬菜安全风险分析,参照本企业确定的“供港蔬菜重点检测品种和项目”制定供港蔬菜风险防控计划(计划以表格形式制定,格式参见附表2)。
4.3风险防控计划的报备
供港蔬菜生产加工企业参照以上原则于每年十二月份制订好本企业下年度的《风险防控计划》并提交企业所在地的检验检疫机构报备。检验检疫机构可对企业的计划实施予以指导。
4.4风险防控计划的实施
4.4.1完善管理制度。供港蔬菜生产加工企业应强化主体责任意识,设立原料质量管理部门,配备食品安全员,加强原料和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
4.4.2经过风险分析确定的重点监测品种及检测项目,每个基地每月至少要抽取2个品种送样到CNAS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定量检测,1年内覆盖本企业所有重点检测品种及项目。其他非重点检测品种和项目,应根据基地农药使用情况,每年至少抽取一个蔬菜样检测所使用的农药残留。
4.4.3对企业自检自测或检验检疫机构普查、监测过程中发现某种有毒有害物质超出香港《规例》限量的项目,该企业须立即进行自查和整改,同时在当月内增加该超标项目在所在蔬菜品种的残留量检测两次,直至连续符合规例中的安全限量标准方可供港。
4.4.4取送样原则。应随机取样,确保样品的代表性。样品量应满足检验、留样需要。保证样品传递过程中有毒有害物质含量不发生显著变化。取样单、送/接样单及样品传输的标签格式见附表3、附表4。
4.4.5检测方法选用原则。根据香港《规例》所要求的方法进行检测。《规例》中未明确要求的,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方法进行检测。
4.5结果报送及统计
各供港蔬菜企业风险防控计划执行情况需每月按附表5
格式进行记录备查。如发现不合格情况或重大问题,应立即填写《供港蔬菜风险防控不合格报表》(附表6)并上报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
4.6 风险防控计划的总结
供港蔬菜生产加工企业每年底对当年风险防控计划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并将总结报告报送所在地检验检疫局。
5法律法规依据
5.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5.2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5.3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5.4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
5.5 《供港澳蔬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质检总局第120号令)
5.6 香港《食物内除害剂残余规例》
附表1:***企业近年(至少3年)检出不合格项目汇总表(模板)
附表2:《供港蔬菜质量安全风险防控计划表》 附表3《供港蔬菜风险防控抽送样表》 附表4:《供港蔬菜风险防控工作样品标签》 附表5:《供港蔬菜风险防控结果通报表》 附表6:《供港蔬菜风险防控不合格报表》
附表1 ***企业近年(至少3年)检出不合格项目汇总表(模板)
序号 蔬菜品种 农药/重金属名称 农药成分 残留限量MRLs (mg/kg) 《规例》或国标中的的安全限量 前三年不合格情况 如菜心毒死蜱超标(检出值;香港/内地标准) 如菜心自检抑制率值 如菜心毒死蜱超标(检出值;香港/内地标准) 备注 香港/内地通报 自检自测 检验检疫机构监测 模板1 模板2 模板3 附表2 供港蔬菜质量安全风险防控计划表
企业名称: 制定日期: 序号 基地名称 基地备案号 蔬菜品种 防控物质 拟抽样日期 完成情况 备注 附表3 供港蔬菜风险防控抽送样表
抽样日期 品种 样品编号 样品来源基地 基地备案号 送检日期 送检实验室 出结果日期 检测报告编号 检测结果(显示不合格情况) 备注 样品编号:[取样单位备案号后五位]/[植物品种编码]/[取样日期]/[取样序号]。 样品编号:指同一次取样的先后顺序编号。
例:2014年3月1日某企业抽取(备案号:440183GC12345的第2个菜心样品,其样品编号为: 12345/CX//2。
附表4 供港蔬菜风险防控工作样品标签
样品名称 样品编号 取样日期 检测项目 样本重量 取样单位 (盖章) 取样人 样品编号:[取样单位备案号后五位]/[植物品种编码]/[取样日期]/[取样序号]。 样品编号:指同一次取样的先后顺序编号。
例:2014年3月1日某企业抽取(备案号:440183GC12345的第2个菜心样品,其样品编号为: 12345/CX//2。
附表5 供港蔬菜风险防控结果记录表
企业名称:
序号 取样时间 样品名称 样品编号 被取样单位 检测项目 检测结果测定低限 (mg/kg) (mg/kg) 判定标准/国家 判定结果 检测报告编号 检测单位 备注 样品编号:[取样单位备案号后五位]/[植物品种编码]/[取样日期]/[取样序号]。 样品编号:指同一次取样的先后顺序编号。
例:2014年3月1日某企业抽取(备案号:440183GC12345的第2个菜心样品,其样品编号为: 12345/CX//2。
附表6 供港蔬菜风险防控不合格报表
抽样日期 品种 样品编号 样品来源基地 基地备案号 送检日期 送检实验室 出结果日期 检测报告编号 检测结果(显示不合格情况) 备注 样品编号:[取样单位备案号后五位]/[植物品种编码]/[取样日期]/[取样序号]。 样品编号:指同一次取样的先后顺序编号。
例:2014年3月1日某企业抽取(备案号:440183GC12345的第2个菜心样品,其样品编号为: 12345/CX//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