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申报 转自: 时间:2010/5/28 11:36:52
一、 申报条件 (一)项目经理
1、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资格名称为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2、具有IT相关专业学历且从事信息系统集成相关工作,如非IT相关专业则要加考IT专业知识。学历、职称及工作经历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专科学历且从事信息系统集成相关工作不少于4年;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且从事信息系统集成相关工作不少于2年; (3)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信息系统集成相关工作不少于1年。
3、近两年管理过、或作为项目组主要成员参与管理过的系统集成项目未发生过责任事故,其中验收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至少有2项合同额在200万元以上的系统集成项目; (2)完成系统集成项目总额500万以上,其中至少一项合同额在100万以上、软件费用不低于30%的系统集成项目。 (二)高级项目经理
1、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资格名称为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2、 获得项目经理资质不少于3年(成绩特别突出者可破格); 3、具有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或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4、 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近3年管理过的系统集成项目未发生过责任事故,其中验收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至少有1项合同额在1200万元人民币以上、软件费用不低于30%的系统集成项目;
(2)系统集成项目总额3000万以上,其中至少2项合同额在500万以上、软件费用不低于30%的系统集成项目。
二、 取得项目经理资质未满3年申报高级项目经理的条件
取得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通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资格考试,可提前申报高级项目经理资质。提前申报高级项目经理资质的,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近三年在系统集成项目管理方面的业绩应满足以下条件: 1、未发生过责任事故;
2、验收完成的独立负责的项目及非独立负责的项目中所独立负责的子项目总值在3000万元以上;
其中使用子项目申报资质的,所属非独立负责的系统集成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总值在3000万元以上,申报资质所用子项目(或子系统)项目金额在300万元以上;
(2)项目合同划分了子项目(或子系统),申报资质所用子项目(或子系统)项目金额及负责人明确。
3、验收完成的项目中至少1项独立负责的系统集成项目总值在1200万元以上、软件费用占项目总值30%以上(至少不低于360万元),或至少2项独立负责的系统集成项目总值在500万元以上、软件费用占项目总值30%以上(至少不低于150万元)。 三、 提交材料
(一)《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申报表》(以下称申报表),并准备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同时填写如下汇总表: 1、项目经理:备案登记表(Access数据库文件)
2、高级项目经理:初审汇总表(Access数据库文件)和高级项目经理资质汇总表(word文件)
(二) 申报材料的要求(项目经理一份,高级项目经理两份): 1. 申报表(要贴上近期一寸照片)。
2. 相关附件,其中包括下列复印件(申报时请同时携带原件,核对后原件退回):
(1)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2)职称证书(如有);
(3)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或资格证书; (4)申报表中表一填写的其他个人资质证书;
(5)申报表中表二填写的所有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的合同(含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