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
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教办安[2013]12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3.10.18 【实施日期】2013.10.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苏教办安﹝2013﹞12号)
各市教育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今年以来,全省各地各学校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全省教育系统总体上保持了安全稳定的良好局面。但在一些地方和学校仍然存在对安全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防范监管不到位、投入保障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一些学校盗窃、诈骗等侵财性案件仍然多发,个别学校甚至发生了造成多名学生受伤的踩踏事故,造成了较大负面影响。这些情况再次警示我们,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容不得半点麻痹和松懈,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今年11月份,中央将召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教育部将对我省申报“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66个县(市、区)进行督导检查,维护学校安全稳 1 / 2
定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根据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
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强化安全管理措施。各地各学校要严格学校门卫管理,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出入登记、巡逻防护等各项校园安全管理制度,特别要严格落实24小时带班值班、门卫查验和内部巡查等制度。学生上学期间外出必须执行请假销假制度,寄宿制学校要严格执行就寝点名登记制度。校园视频监控室要安排专人值守,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发出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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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