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改派手续办理
一、事项名称
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改派手续办理。 二、办理依据
1.《关于进一步简化全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手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49号);
2.《关于XX市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青人社字〔2015〕9号)。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毕业生到市属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央和省驻青单位就业的,其就业手续由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毕业生到各区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企业就业的,其就业手续由单位所在区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
XX市 XX人才中心一楼公共服务平台(崂山区同安路891号)
市南区 市南区民生大厦一楼大厅1号窗口(市南区延安三路105号)
市北区 市北区XX国际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市北区台柳路179号)
李沧区 李沧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二楼 (李沧区枣园路17号)
崂山区 崂山区人力资源大厦213室(崂山区银川东路9号) 城阳区 城阳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四楼(城阳区正阳路222
11
号)
西海岸新区(原开发区) 西海岸新区滨海大厦裙楼二楼(西海岸新区漓江西路987号)
西海岸新区(原胶南市) 西海岸新区市民中心1号楼五楼(西海岸新区水灵山路59号)
高新区 高新区创业大厦B座1901室(高新区智力岛路1号)
即墨区 即墨区人力资源市场三楼(即墨区烟青路949号新汽车站西侧)
胶州市 胶州市行政服务大厅西楼裙楼五楼(胶州市北京路2号)
莱西市 莱西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一楼服务大厅 (莱西市烟台路79号)
平度市 平度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1号楼203房间(平度市北京路79-1号)
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 四、办理条件
改派期内(毕业之日起三年内)的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程序办理改派业务。
五、申请材料
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就业协议证明、新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
六、基本流程
12
(一)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
(二)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服务窗口审核后办理。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十、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XX人才中心一楼公共服务平台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窗口(崂山区同安路891号)。
(二)电话咨询: 。
(三)微信公众号:XX大学生就业,微信号:qddxsjy。
4.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申报材料审核
一、事项名称
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申报材料审核。 二、办理依据
《关于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16]56号)
三、受理单位、办理地点、联系方式 中央、省驻青及市属机关事业单位:
高校毕业生就业处(国内研究生):同安路891号人才中心一楼公共服务平台,
13
市外国专家局留学人员管理处(留学):同安路891号人才中心一楼公共服务平台, 区(市)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
市南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市南区延安三路105号民生大厦一楼大厅
市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市北区台柳路179号和达中心城B座2楼公共服务大厅 李沧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李沧区枣园路17号2楼服务大厅
崂山区人才服务中心:崂山区银川东路9号213室 城阳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城阳区正阳路222号城阳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4楼)
西海岸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海岸新区漓江西路987号滨海大厦裙楼2楼
即墨区人才服务中心:即墨区蓝鳌路1215号308室(林业局对面)
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高新区智力岛路1号创业大厦B座1902室
胶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胶州市北京路2号行政服务大厅西楼群楼5楼大厅
平度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平度市新区大道79号1号楼203室
14
莱西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莱西市烟台路79号莱西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四、申报范围
在XX市行政辖区内就业的派遣期内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2016年以后首次来青就业,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研究生。在职研究生除外。
已按《关于在青就业研究生申领住房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12〕121号)文件要求,申领补贴但未申领结束的人员。在职研究生除外。
五、办理条件
1.申报补贴人员须研究生毕业且取得硕士、博士学位; 2.申报补贴人员须具有本市户籍;
3.申报补贴人员所在单位应按规定为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4.国内普通高校在青就业毕业生,须与用人单位通过“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或“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签订就业协议,且报到证已派遣到用人单位;
(留学处删除第5条)
5.不得重复享受政府优惠购房政策和住房补贴政策。对已在本市范围内享受过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等按政府优惠政策购(建)住房,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发放住房补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