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规定。
2. 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技术管理工作,政策、法制性强,涉及面广。公司各
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安全生产、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行健康安全环境管理。 二、机构设置
1.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的安全生产、职业健
康、环境保护等管理监督工作最高行政机构。
2.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领导、公司各相关职能负责人组成。
3. 公司总经理任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主任,主管安全生产的经理任安全委员会副主任,
各相关职能负责人为委员及列席委员。
4. 公司根据各部门实际,建立公司及部门相应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三、职责
1.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职责:
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
1) 学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统一领导、
指挥公司及各职能部门、各车间的安全相关工作;
2) 决定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理念、方针、目标;审核、批准公司有关安全管理
制度;
3) 审定公司安全总体发展战略,根据战略发展需要和内外部环境变化适时调整; 4) 组织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研究部署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公司在安全管理中
的重大问题;
5) 研究、批准公司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用于安全方面的投入;
6) 每季度召开公司安委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做
出决策;听取有关部门和车间在安全方面工作情况的汇报,检查相关工作完成情况;对安全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罚建议。
7) 每年对安全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人员进行奖励。 8) 每半年进行一次全体安委会成员参加的综合性安全检查。
2.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1) 落实和宣传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根据安委
会布置,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方针、目标、计划和相关管理制度; 2) 落实公司安委会会议做出的决定,代表安委会对各职能部门和各车间安全体系
建设及日常运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核,以及安全方面的联系工作; 3) 落实公司各层级安全工作责任书的签订,组织协调、部署和指导各职能部门、
各车间的安全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 督促、检查、考核各职能部门、各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公司的安全生产
大检查及不定期专项检查;
5) 组织开展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6) 负责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7) 组织安全事故的处理调查;
8) 按规定流程,及时做好安全生产信息转发、报送工作。
3. 安委会各成员安全职责:
1) 建立健全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规章制
度;
2)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组织落实上级相关管理
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3) 将安全管理内容纳入到公司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内容中; 4) 将安全风险纳入到公司发展营运环境评估内容中;
5) 至少每 2 年接受 1 次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每年讲授一次安全课程; 6) 每半年带队进行一次综合性或专业性安全检查;
7) 制订年度安全行动计划,规范个人管理行为,通过良好的管理行为展示安全领
导力;
8) 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资源保障。